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_工程总承包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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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治厂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政令畅通,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牢记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2.爱岗敬业,恪守岗位职责,讲究职业道德,认真高效地搞好本职工
作。
3.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
4.有不同意见或看法,必须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得越级汇报,不得以消极怠工等错误行为扰乱公司秩序,不得要挟主管。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期间做到十不:不串岗、不干
私活、不带小孩、不打瞌睡、不嘻笑玩闹、不吃零食、不酒后上班、不看书报杂志、不提前买饭下班、不打牌、下棋。
6.尊重上司及主管,无条件服从主管调配,积极完成主管安排的各项
任务。
7.开会时应遵守会场纪律,不交头接耳,不中途退场,不开手机和呼
机。
8.自觉遵守食堂、浴室、公寓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共
卫生。
9.厂区内不得行驶摩托车和自行车。
10.厂区内严禁吸烟。
11.禁止在生产场所、休息室、工具间及办公室洗涤晾晒衣服及烘烤
食物,不准在任何设备上挂放与设备无关物件。
12.严格执行定置管理,保持生产、工作、学习及休息场所整洁,不
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贴,达到“五净”、“五清洁”标准。
13.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机密。
14.尊师爱徒,礼貌待人,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不背后议论,不恶
语中伤,不搬弄是非,不调拨离间。
15.不赌博酗酒,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6.如因故不能上班必须由同岗人员替班,并办理有关手续,值班人
员严禁连班。
17.遵守门卫管理制度,不准代打卡,上班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中
途离厂必须持有“请假申请单”。
18.外来人员进厂联系工作,须凭介绍信或身份证,门卫通知被联系
部门及联系人,并填写会客单,出厂时收回会客单。
19.外来参观人员须有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陪同方可参观,并要填写
“参观记录”,如无人陪同参观者,当班运行或检修人员有权劝其离开生产现场,对不听劝阻者可报保安查处。
20.本公司职工家属亲友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21.严格执行物资出厂手续,凡物资出厂必须持有公司规定的有关部
门签发的“出门证”,无出门证的物资保安有权扣留并报告人事行政部查处。
22.对外接收物资进厂,须登记来料数量,出厂时凭财务付款单,核
实数量相符后方可出厂;如有分批提货一次结算的产品出厂,由该部门主管签发物资出厂证后方可出厂。
23.凡属生产现场、物资仓库、油库、厨房、档案室、机要室、人事
部等场所,非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入内。联系工作完毕或检修工作结束,应立即离开。
24.严格执行财务、物资、现金等保管规定。凡管帐、管物、管钱的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范措施。
2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和制
止习惯性违章作业。
26.坚决服从生产指挥系统的工作命令,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长、班长命令,高岗值班员必须能够胜任所有低岗工作,对不服从管理者可责令其离岗并交给上级处理。班长对所在班组文明生产、劳动纪律负责,值长对所在值际的文明生产、劳动纪律负责。
27.不准迟到早退,所有值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值班现场。值班
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监盘时集中精力,不得嘻笑打闹。
28.严格执行检修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当设备发生一般性缺陷
时,必须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当天消除。
29.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电线。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人事行政部批准。
30.凡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厂长、总工批准后,由总师办、保卫部门派专人检查防范措施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1.生产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除发生火警外非专职人员不得挪用或
改变原来放置的位置。
32.上班期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或劳保服装,禁止穿拖鞋、背心和短裤,女工不准穿三厘米以上高跟鞋、裙子、裙裤。
33.厂内所有设备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无跑冒滴漏,地面无油迹,保
温齐全,标志醒目。
34.检修设备做到物放有序,检修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5.搞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做到无烟头、无杂物、无杂草。
36.休息室、工具间、办公室等地方做到整齐清洁,物品按规定摆放。
37.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提倡晚婚晚育。凡符合规定需结婚、生育者须经公司人事行政部批准。
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违反治厂实施细则的处理办法
1.由于失职给生产、工作带来严重损失者,责任人必须做书面检查,给予行政处分,扣奖金1-3个月,所属部门按直接损失金额的5-10%扣奖金,所属部门主管扣奖金10-20%;由于失职给生产、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责任人做书面检查,扣月奖20-100%。
2.由于未尽职责、失误,虽然及时发现未造成损失,但性质后果严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对有意损坏公物者,按公物价值罚款。
4.有不同意见和看法越级报告,影响公司主管工作者,扣当事人50
元;当事人向所属部门主管反映,一周后无反馈,再反映到公司主
管,扣部门主管100元。
5.对于消极怠工,要挟主管,经说服教育无效者,作辞退处理。
6.凡有迟到早退和旷工者均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7.对不服从主管安排工作的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在规定时间内未
完成交付的任务,每拖迟一天,扣责任人100元,对拖延所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及部门主管承担。
8.凡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者一律作书面检查,并处以当事人100元以上
罚款,扣直接主管200元;上班时间打牌、下棋者处以当事人200元罚款;直接主管扣100元。如打牌、下棋具有赌博性质,参与者一律辞退。上班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累计3次以上辞退。
9.除上述三条外,凡违反另“七不”者每次罚款100元。
10.不遵守食堂、浴室、公寓管理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浴室未按时
开放(特殊情况由人事行政部通知)每次罚浴室管理员10元;提前洗澡每次罚30元;公寓内使用电炉或擅自拉接电源者,一旦发现没收电炉,拆除电路,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罚款。
11.在厂内乱停车辆者罚款50元;在厂内行驶摩托车及自行车者罚款
100元,并罚保安人员当班者100元。
12.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并奖励举报者100元。
13.在生产场所或在设备上挂放与设备无关物者罚款200元;在工具
间、休息室、办公室及其他通道随意晾晒衣服者罚款100元。
14.经检查部门确认未达到“五净”、“五整洁”标准的部门扣该部门
主管200元,并扣所属其他人员每人100元。
15.凡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严重程度扣责任人50-200元。
16.代人打卡双方各罚款200元,离厂无“请假申请单”按旷工处理,并对保安人员当班者罚款100元。上班未佩戴上岗证者罚款100元。
17.凡在厂内发现无会客单的外来人员,扣保安当班人员100元。
18.凡外来参观人员无人陪同,扣指定接待陪同人员100元。
19.本厂职工家属、亲友未经许可进入生产现场,扣责任人50元。
20.物资无厂证不许出厂,如强行出厂,按盗窃论处,情节严重者报
警。凡无出门证的物资如已出厂,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追回或赔
偿相应损失,并处以保安责任人500元罚款。
21.来料加工产品、进厂数量与出厂数量,或出厂数量与物资出门证
数量不符,门卫有权制止物资出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追查责任并罚款500元以上。
22.凡本厂重要场所发现有闲杂人员,作串岗处理,罚款100元,部
门当事人扣50元。
23.凡发生偷盗事件,按经济损失的50%从该部门奖金中扣除。
24.凡无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工作者,扣责任人100元,扣部门主管
200元;操作票不允许涂改和漏签名,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未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扣责任人50元;工作票结束未上现场检查设备和卫生状况和工作票终结手续不全者,扣责任人50元。
25.发现习惯性违章作业,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26.凡不服从生产指挥系统(厂长、经理、专工、主管、值长、班长)
正确的工作命令者,罚款200元。
27.监盘时精力不集中,嘻笑打闹者罚款100元。
28.接班人未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现场按迟到处理,每次罚款50元;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经解释说明无效仍坚持下岗者罚款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者,罚款500元以上直至辞退;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当班运行方式及工况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内,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应仔细回答,如发生分歧应向各自值长汇报妥善解决,如发生争吵扯皮,双方各罚100元;交班人员应征得接班人员同意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罚款50元;每班前五分钟召开班前会,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交接班记录及抄表要字体工整,无涂改现象,违反者罚款50元。
29.凡发现设备发生一般性缺陷而当天未消除者扣责任人及部门主管
每人100元。
30.凡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内动火、焊接者,罚款100元,部门主
管扣50元。
31.凡发现非专职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改变原来的放置地点,扣
责任人50元。
32.生产区内穿拖鞋、背心和短裤,女工穿高跟鞋、裙子、裙裤者罚
款100元。
33.凡发现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职能部门发现书面通知限期整改,超出期限未消除者以每台每天100元计算对责任部门主管进行罚款;使用设备部门未通知检修部门,扣该部门每台每天100元。
34.发现设备地面有油迹,保温不全者,职能部门发现书面通知,限
期整改,并对责任部门主管罚款50元。
35.凡发现检修设备时解体零件摆放杂乱,检修完毕未达到工完料尽
场地清的要求,扣责任人部门主管150元,工作人员100元。
36.凡检查发现包干区卫生不合格,每次扣责任部门奖金100元。
37.凡检查发现休息室、工具间、办公室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所属
部门主管100元。凡检查发现休息室、工具间、办公室地面上有烟头,以每只50元计算,在该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奖金中扣除。
38.检查发现工作现场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及设施损坏如门、窗损坏
或墙面污损等,按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在有关部门人员奖金中扣除。
39.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做辞退处理。
40.奖励措施及未尽事宜按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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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