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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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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殡葬业暴利的分析

【摘要】

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中国殡葬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如殡葬业存在暴利的事实,殡葬业暴利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还多方面分析形成殡葬业暴利的主要因素,提出解决殡葬业暴利问题的思路策略,以及倡导绿色殡葬。

【关键词】殡葬业;现状;暴利;负面影响;主要因素

引言

近年来,各地殡葬价格“水涨船高”,动辄1平方米数万元。记者调查还发现,与墓穴价格上涨相似,殡葬用品价格也在攀升。在深圳市殡仪馆,绝大多数骨灰盒价位都在1000元以上,高的超过了4000元。在成都酱园公所街,一家殡葬用品商店主人指着两个黑檀木骨灰盒说:“我们只卖2000元,同样的骨灰盒在殡仪馆里要卖到6000元。”一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墓产商‘捂盘’及炒墓现象,殡葬价格上涨是显而易见的。早前有媒体报道称,从2003年开始,中国内地殡葬业已连续数次入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粗略计算,在浙江省从火化到埋葬,即使是条件不好的家庭,简单的办理下也需要近万元。这些现象引起了大家的广发关注,“死不起”成了2010年又一年度热词。

一、殡葬业暴利的负面影响

但按说殡葬业事关人的生老病死,应当带有福利性质,殡仪馆又属于民政部门特殊管理的领域,是为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讲,它都不应成为暴利行业。而最不应该的,却偏偏成为了现实,殡葬业成为暴利行业会给社会造成很多的负面影响。

1、殡葬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在痛失亲人的情况下,又在经济上挨宰,老百姓快连人也死不起了。

2、殡葬暴利为一部分人的暴富提供了不当机会。据新华社2004年10月12日消息,江西南昌市审计部门在对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审计时发现,2003年殡葬处全年除工资外发放职工奖金、福利477万元,人均约5.6万元。其工资外收入,便为该省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的8倍(江西省城镇职工2003年的人均收入仅6900元)。这可能是个别现象,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很少有哪个行业的暴利程度能望其项背。

3、殡葬暴利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四川省广汉市审计部门对该市原民政局局长徐维清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徐主管的广汉市殡仪馆财务混乱,两年就花掉94万多元招待费。后经反贪部门调查认定,广汉市原民政局局长徐维清、殡仪馆馆长、副馆长兼会计等4人私分骨灰盒款118.81万元,贪污挪用的“死人钱”共计588.49万元。据我所知,这种腐败案在殡葬业并非个别现象,仅江苏南通市检察机关近两年就查处了14起殡葬业腐败案。由此看来,再也不能让殡葬业的暴利继续下去了。

二、殡葬暴利主要形成因素

这让人连死都死不起的暴利的背后是什么呢,下面从几方面分析殡葬业暴利的主要形成原因:

1、厚葬意识与风水迷信

记者随机采访得知,约有九成的民众还存在“入土为安”、“人死为大”的观念。“尽孝心不能打折。”一句具有杀伤力的话,让无数想在骨灰盒、墓地等价格上砍价的子女,纷纷不惜重金。不可否认,现在仍然有不少人还停留在“生要有个窝,死要有块土”的传统习俗上,总认为人死后不能归入黄土,就等于没有一个好的归宿。这种陈规陋俗为私下土葬的违规行为提供了土壤。特别是在乡镇、农村,土葬的风行无疑给火葬的推行增加了相当大的阻力。

而当地有关部门对违规殡葬行为的查处不力,又为“有钱”、“有势”者土葬提供了方便之门解决方案。殡葬改革难以进行,还与民众的旧有观念和土葬陋习有关。

殡葬行业好赚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人,尤其是某些官员们和做生意人相信风水命理学说,希望为祖先找到一块好“阴宅”,以便泽被后世,自己官运亨通,财源广进。在我的印象里搞风光大葬的人,不少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不但借殡葬机会炫耀权势,而且趁机聚敛钱财。

另外碍于传统文化,抑碍于对逝者的尊重,公众和舆论对殡葬暴利的追问,往往也只是停留在每年清明前后的短短几天。虽然清明那段时间的公众和舆论“攻势”凶猛,但对公众和媒体时令性监督套路心知肚明的民政部门早就形成了熟练的应对策略:老实几天换得一年暴利何乐而不为?至少,数年来没有人因殡葬暴利承担责任。

2、价格紊乱背后的体制问题与监督无力

在中国,运尸、火化和寄存3项服务的收费由物价部门决定,所以,由市场调节价格的殡葬用品和墓穴利润空间最大。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姜晓刚也曾对央视表示:骨灰盒的价格很高,是300%的利润,还包括寿衣。另一些媒体引述自揭黑幕的老板的话:殡葬业利润可达1000%-2000%。调查中一位业内人士说“越是高档的骨灰盒利润越高,在市场上售价3800元的红木骨灰盒,到了殡仪内价格跃到6000元。” 记者对多家殡仪馆进行调查,有些地方虽未禁止“外带”骨灰盒,但又明示:若要在该馆寄存骨灰,就必须在馆内购买骨灰盒。“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骨灰盒商人张先生说,“就像在西单买了衣服,却不能穿着在王府井走路。” 我国殡葬服务价格方面是混乱的,造成这种混乱的根本原因是体制问题和执行力的问题。

进入殡葬业的行政审批大权,仍紧紧握在民政部门手中,造成了殡葬服务行业机制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的现状,使得殡葬用品价格高高在上。同时,由于行业标准不健全、行业质检中心尚未成立,监督管理缺乏力度。

另外公众与舆论监督的时令性导致监督的所起的作用很有限,就像春节时想起了春运,七月想起了高考一样。即便不是这些特殊因素,公众和舆论也很难承载对一个问题自始至终地监督,除非权力部门足够重视,或以此作为惩戒考量因素。如此解读时令性监督并非表明这种监督的不重要,而是现实社会架构中理应有人比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积极主动地落实民声民意,把时令性监督变成一以贯之地跟踪追问。跟踪追问虽未必一定就能解决问题,但更快地解决问题,往往离不开更频繁地跟踪追问。

只有理顺体制,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作用。所谓理顺体制,他解释说,就是要将行政管理和具体提供服务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3、行业垄断

尽管从理论上说,中国的殡葬业已作出了打破垄断的姿态,但实际上,中国的殡葬业还是垄断经营。我们回顾一下殡葬业的准入发展过程。

“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稀里糊涂地垄断了殡葬,老百姓也是稀里糊涂地接受了。”长沙民政学院殡仪系教授王夫子分析。从1950年代开始,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中期。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只规定了建设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设施须报经民政机关批准。

民间对这个市场觊觎已久,还包括外资———美国殡葬协会的一位负责人曾对会员们说:“你们要把眼光瞄准中国,那里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但1990年代后期,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改变殡葬业暴利局面。对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也感到困惑:“现在50%以上公墓经营已经放开,100多家殡仪馆也采取了个人办以及个人和民政部门合办的方式,但殡葬服务高价问题为什么还比较严重?”

1997年,商人孙向明投资110万元创办全国第一家殡葬中介机构———“积善堂有限公

司”。还未正式营业,当地民政部门的执法车即开到门口,拿着封条查封了公司,连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也被扯掉。

孙向明觉得很冤:公司法里规定特殊行业需要前置条件——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但不包括民政项目。他去申请营业执照时,工商管理部门也顺利批准。何况,他的公司不会和公立殡仪馆形成竞争——他主要开展前期服务,不销售最能赚钱的骨灰盒,更不涉及墓地。后来在法庭上,当地民政局答辩说,“积善堂”的服务大部分是殡葬行业中能产生盈余的服务,而艰苦、赔钱的工作却扔给了政府。

1998年2月,工商部门给他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竟变成“婚礼设计”,由“白色服务”改穿“红妆”。

第一家民营殡仪馆也是命运多舛。总投资达3000多万元的“天渡殡仪馆”开业后,就因“非法”被叫停。2003年12月25日,天渡殡仪馆强行营业,然而当地各医院不准死者家属将遗体送往这家殡仪馆。最终,国家的政策占了上风———2004年4月3日,民政部就天渡殡仪馆建设项目问题的答复函,对其持肯定态度,民营殡仪馆终于取得合法身份。

“天渡殡仪馆事件,让民政部门遭到强大的舆论压力。”一位民政部前官员对本报记者称。所以,有专家分析:民营资本的介入只是从表面上打破了垄断,但由于多年的“积累”,整个行业需要理顺的地方还有很多。

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殡葬行业经历了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直到自收自支的过程。作为事业单位,它直接介入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而作为产业,它是公众心目中的公益事业,担负着国家殡葬改革的重任。而民营资本的进入,只是从表面上打破了垄断,由于多年的“积累”,整个行业需要理顺的地方还有很多。

所以虽然在政策上已经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可由于进入殡葬业的行政审批的大权,仍紧紧地握在民政部门的手中,所以中国殡葬业的垄断经营依然故我。一方面是一些合法的民营殡葬企业受到排挤,另一方面黑殡葬却大行其道。居然新进入的民营的殡仪馆与国营的殡仪馆结成价格同盟,为殡葬暴利推波助澜,看来不立法还真的没治。

三、殡葬业暴利的解决思路策略

虽说解决殡葬业的暴利问题不是简单一句话可以概括,但其思路策略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那就是:让殡葬业回归公益本位。通过以下的方法来实现殡葬业回归公益本位。

1、通过吸引更多的投资火葬场打破垄断的现象

2005年,成都大安园(新东郊火葬场)项目向民营资本抛出“绣球”,欢迎私人资本入驻。大安园火葬场经营范围主要为火化遗体费、骨灰寄存费、祭品销售及出租费、殓房出租费等。按投资15000万元预测,项目投资利润率为8.27%,年平均经营收入3537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25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29年

私人资本进入火葬行业没有政策障碍,没有必要担心政策和法律风险。目前,国家正在修改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是特殊行业,不是完全开放的市场,私人资本可以通过BOT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进入。业内人士认为,要遏制殡葬服务业职务犯罪高发的势头,就必须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其他公有、混合或民营经济开设不涉及火化环节的殡葬服务

2、限价是消除殡葬暴利的关键

2006年2月28日,深圳殡葬用品超市悄然开张。它再次为特区赢得了“改革者”的名声——由政府主导、殡葬用品生产厂家进驻殡仪馆直销的经营模式,是中国首创。

殡葬业的所有价格都必须进行价格听证,因为它涉及公共利益。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搞改革试点,将价格听证制引入殡葬行业,对殡葬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价格听证,使其合情、合理、合法,其后逐步在全国推广。政府出台有关行政法规,将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特需服务收费两类,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实行最高限价。

3、墓葬方面的税收政策

制定墓葬方面的税收政策,引导其合理发展。全国各地公墓迅速发展,每年消耗的土地数量非常可观,因此国家通过制定法规限定墓穴面积、限定墓穴的使用周期,在必要时应该征收限制消费的墓地税金;同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开发利用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安置方法,海葬、树葬、塔葬、壁葬和室内葬;鼓励各地殡仪馆自觉限制木制棺木的使用,转向采用再生和速生材料的替代材料制作棺材。随着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作用的正常发挥,资源在殡葬活动中的消耗才会自觉地维持在适当的水平上

4、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政府管理

竞争不是万能的,竞争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法制,没有法制,竞争不是发展为恶性竞争,就是走向价格同盟。铲除殡葬暴利之害,一味寄希望于“看不见的手”是不现实的。长期以来,国家虽然重视对殡葬的管理和改革,但我国的殡葬法制建设步伐却十分缓慢。到目前为止,《殡葬管理条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无法解决目前殡葬管理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更需要有一部《殡葬法》来管管作为“特殊行业”的殡葬业了。殡葬业的所有价格都必须进行价格听证,以使其合情、合理、合法。否则,一边是殡葬从业人员暴富,一边是老百姓快连人也死不起了,这到哪里去寻求和谐呢?

修订多年的殡葬管理条例目前已由民政部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如果顺利的话,可能于今年10月颁布。新条例的亮点,是明确民营资本的合法地位,以及配套的“准入”办法。新条例规定除了火化具有公益性质,殡仪服务全部放开,公民、法人、组织,只要符合行政许可条件,都可以从事殡仪服务。

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尽快出台《殡葬法》,为政府部门以法制手段介入殡葬行业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现在看来,中国需要一部《殡葬法》来管管作为“特殊行业”的殡葬业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尽快出台《殡葬法》,为政府部门以法制手段介入殡葬行业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现在看来,中国需要一部《殡葬法》来管管作为“特殊行业”的殡葬业。

综上可知殡葬业的暴利的形成与我们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都脱离不了关系,而改变这种状况也要从这些方面着手,需要改变我们厚葬传统观念,需要法制法律的完善,加强监督管理实现殡葬业回归公益本位。

四、结论

殡葬事关民风,它和中国的传统陈旧思想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传统上历来重视殡葬仪式,帝王以山为陵、军士马革裹尸、普通百姓讲究入土为安。“有丧者”吹吹打打,奔丧守灵,也一直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殡葬也关系经济。据统计,我国死亡人口数量每年大致在800万左右。如果以平均每人2000元的低标准丧葬费用估算,殡葬行业每年有160亿元的巨大市场。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殡葬行业的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我国早就在大力推行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就是为了能在改善社会风气的同时,减轻普通公众的经济负担。所以,群众要树立“厚养薄葬”、“厚养薄祭”的观念,从俭办丧事、搞祭祀,共同创建社会文明形象;要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可以采取树葬、海葬、网络祭祀等多种“绿色殡葬”的文明方式,为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做出一份贡献。

参考网址:

[1] 殡葬业暴利根源何在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9-03/23/content_11054918.htm

[2]殡葬业暴利暴露价格监管漏洞http://.cn/epaper/hxdsb/html/2010-04/04/content_173368.htm

[3] 新浪财经 行业专题-殡葬业http://finance.sina.com.cn/nz/binza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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