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公司办理职工保险流程说明_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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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未开户)初次办理职工保险
——(徐州)
1、登陆网址:http://www.daodoc.com/ 参考文献B:
参考文献B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地税局社保咨询12366-2 单位办理如下: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养老公司20% 养老个人8% 失业公司1% 失业个人0.2% 工伤公司0.3% 生育公司0.8% 医疗公司10% 医疗个人2%
参考文献A 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
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 重组 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aodoc.com(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并提前1天预约。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5805738,到9号窗口办理;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7569002;贾汪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7318860。
五、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办理地点
1、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楼一楼大厅
2、金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3、贾汪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六、窗口对外办公时间 每月5日-月底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友情提醒:由于办理地点离市区较远,用人单位务必在带妥规定的所有资料后办理,以免因缺少资料造成业务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