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丧葬的民俗_中国民俗文化丧葬文化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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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的民俗

第一节:丧葬民俗概述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法则,死亡与诞生一样是人生中的大事。丧葬民俗就是人们如何对待死者离去的灵魂和怎样处理他的尸体的方式方法。

远古时代,人们对死尚无认识和理解,因此弃尸而去,置之不理。至母系氏族公社早期开始有了灵魂的概念从而产生了原始的丧葬民俗,进而形成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丧葬礼俗。我国古代《周礼》、《仪礼》、《礼记》等典籍对我国古代的丧葬民俗有着详细的记载,数千年来一直沿袭无大变。

(一)主要的葬法

1、土葬:世界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又称埋葬。汉族自古以来实行土葬。它与农业社会定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关系密切。寓意入土为安。

2、火葬:是以火焚尸,将骨灰储于盒(坛、缸、瓮等)内。古代盛行于羌族、藏族、女真族等少数民族。因民族不同,火葬仪式、方式各不相同。四川、云南大小凉山彝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埋。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建国后,由于丧葬制度的改革,在大中城市中,火葬已日益普遍。与人们崇拜火神,寓意走向光明。

3、水葬:我国康藏地区和沿海地我古有水葬之俗,此葬法污染水源,故行之甚少。

4、天葬:包括鸟葬、树葬、风葬等。中国藏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俗,至今仍保留。

(二)葬式:指安置尸体体位、姿势的方式方法。各民族基于不同的信仰观念,有不同的习俗。

(三)葬制:单身制、夫妻合葬、家族聚葬、公墓聚葬、按等级而葬(是古代礼制的重要内容、事死如事生)。

第二节

中国的丧葬民俗

一、汉族的丧葬民俗

汉族丧葬旧的传统是讲究重殓厚葬,并且夹杂着许多迷信的习俗。汉族自古盛行棺木土葬,葬礼隆重,分殓、殡、葬三个阶段进行。

殓,就是给尸体穿衣下棺。人初死入殓前要给死者招魂、沐浴。殓分小殓和大殓两步。小殓是给尸体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丝绸,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殓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棺材称“寿材”,男棺刻有“寿”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则刻以“福禄寿”三字的合写体。小殓时还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则含一银元,均称之为“饭含”。大殓时往往随殓一些物品,一般人有衣、被及日常用品等物,富庶人家及皇族随葬物品繁多且贵重。

殡,就是入殓后停柩于殡宫,殡期长短不一,少则3日,多则30天,主要由奔丧者而定。古代多停棺3个月而葬,至多达7个月。汉族传统习俗,父母死亡,儿女必奔丧,否则为不孝。而亲朋好友将来哀悼祭奠死者,称之为“吊丧”或“吊唁”。奔丧者均要丧服。古代汉族丧服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织麻五种,称为“五服”,用粗、细不同的麻布制成,按亲疏关系不同而穿不同的丧服,称为“披麻戴孝”。近代多用白布做丧服。现代城市一般兴胸佩白花,臂戴黑纱。

葬,就是掩埋死者遗体,即棺木入土。旧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风水、择坟地,谓“择吉地”。送葬又叫出殡。送葬时,古代汉族一般是“孝子”在前执绋,挽柩者唱挽歌。挽歌到近、现代演变为哀乐。亲朋好友写挽词或挽联送葬,到近、现代又演变成送花圈,花圈上写挽联。

古有以人殉葬的习俗(主要是近亲、近臣和近侍,至清朝人殉仍有遗存),后逐渐以陶俑代之,到近代则以纸扎人像伴葬。

葬礼以后,有做

七、断

七、百日、周年等追悼仪式,并将牌位送归祠堂,这已从葬礼时对人的仪礼转为对“鬼灵”、“祖灵”的仪礼。

另外,汉族还有“归葬”的习俗,就是将死于他乡的遗体归葬原籍。

丧事期间,死者亲属要穿孝服,在灵堂守灵。中国古代礼制,把孝服按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在现代汉语里还有“五服”这个词,表示血缘关系的远近。孝服用白布做成,这与西方民族穿白衣做礼服的习俗大不相同。清朝时有一英国人第一次到中国来,遇到出殡的队伍人人穿白色衣服,而神情却痛苦悲哀,觉得十分奇怪。在古代,出殡时有人唱挽歌,晋代大诗人陶渊明生前就为自己写过《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挽幛就是从古代的挽歌演变而来的。

丧葬仪式规模大小与死者的地位身份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对不同地位身份的人丧仪都有严格的规定。王公贵族、富豪之家常以规模宏大的丧仪来炫耀自己的权势。《红楼梦》里写宁国府死了秦可卿,所用棺材价值数千两银子,由二、三百名和尚道士念经,出殡时的队伍“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而穷苦百姓连起码的温饱尚且达不到,自然也就谈不上“重殓厚葬”了。有时甚至只能用一片席子包裹一下尸体,草草埋掉。

尊长死后,子孙要在家守二十七个月,其间停止交际和娱乐,做官的也必须离职回家守孝,以表示对尊亲的哀悼,称“守制”。

(一)传统的丧葬民俗

1、丧俗:停尸、哭丧、报丧、招魂与送魂、做七与吊丧、入殓、出殡

2、葬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风水、择坟地,谓“择吉地”。下葬有隆重的仪式。

(二)新时代的丧葬民俗

1、举行追悼会:从吊丧中发展而来。

(1)布置灵堂:正中挂死者遗像,地中央放死者灵床,化妆后的遗体置其上,周围放置鲜花、松柏树枝,两侧排列花圈。

(2)向遗体告别仪式

由殡仪馆专门人员或亲友、有身份者或工作单位相关领导主持。

2、火葬与树葬

全国普遍实行火葬。近年来学者提倡一种新的葬俗-树葬,建立生态园林墓地。(天人合一思想)

二、少数民族的丧葬民俗

(一)蒙古族丧葬习俗

1、丧俗:(1)指路(“苏讷思穆日扎合”)

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娃珍”去。(“德娃珍”:民间认为那里没有灰尘,是享福的地方。)(2)丧服

有的地方死者穿蓝裤,白布衫。蒙古民族以白为纯洁,以蓝为民族本色。布用平纹,不穿绵衣。儿女不许伸手给死者穿衣。死者遗留衣服,多赠给为死者穿衣服的人。

(3)入殓

入殓时死尸不能从门过,要打开窗户,用秫吉三根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平日里小孩子不许跳窗户,孩子跳窗户还要跳回来,再从门走。)(4)出殡

出殡时,灵车上不是死者头朝前,而是脚朝前。(5)杀牲

死了人,无论穷富都要死牲祭献,根据穷富不同,大至猪头,小至鸡。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杀殉”、“血祭”的遗俗。死者如年岁高,供品被视为福物。供品要分给亲族人们。祭献的鸡,多留给送灵下葬的人们出殡回来后食用。(6)合葬

夫妻合葬与他族不同的是男在右,女在左。(7)烧食物

蒙古民族不烧纸,是烧些死者生前喜欢用的食品。焚烧食用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8)服丧

古时有守孝习俗。《北史·室韦传》载:“父母死,男女娶哭三年”。近代变为祭七(“首七”、“三七”、“五七”、“七七”)、祭百日、周年。服丧期间,穿素服、禁娱乐。有的地方的蒙古民族,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产期患病)患者或恶病(传染病、痨病、恶疮)患者,以及横死(凶杀、车祸等致死)者,均按火化后再土葬的习俗。火化后,把骨灰碎骨装入布袋,再装入坛罐中埋入地下。

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有受其他民族影响的部分,也深受宗教影响。一般说,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比较纯朴,礼仪节俭,多具有宗教色彩。

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的提高,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丧葬活动如念经等已经逐渐少了。土葬正逐步发展为深葬;火葬也不再限于原有那些,逐步习惯于送火葬场火化(多见于城镇)。在牧区,葬礼完后,为亲友们摆殡席,蒙古人称“宝音阿日哈”。城市中的一般举行追悼会,以缅怀死者,寄托人们的哀思

(二)回族的丧葬民俗

回族的丧葬民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民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埋天下的回回。”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火。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 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 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第六,其他。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如亡人入土前的焚香、传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 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了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民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

全世界穆斯林社会对丧葬都遵循以下基本过程:

(一)、一个人停止了呼吸,并且获得了死亡的确认,首先帮助他把双眼闭上,用手巾

把他的下巴托起合上嘴。然后帮助他脱去平常的衣服,把身体放平,双腿顺直,用 白布把尸体盖上。

(二)、及时通知家属和亲友,说话要注意用词和语气,避免给亲人一次精神震惊。发通告者,要表示深切同情和哀思,提醒人们这是真主的意欲,不论什么原因死亡,都应当表现平静,耐心地接受无可挽回的事实,祈求真主饶恕他生前的罪过。

(三)、亡人在停尸房安静地躺着,他是在等待尽快安葬,禁止喧哗。家属和亲友应当为他的后事研究最佳方案,因为尽快速葬是伊斯兰的法规。

(四)、在计划和料理安葬期间,家属们应当为接待客人做些准备,例如这几天的饮食和外地来客的食宿。需要有一位丧葬经理担任总指挥,一切都有条不紊,分工合作,按部就班,人多而不慌乱。

(五)、根据伊斯兰的法制规定,对死者的安葬有四件大事:用水净身、穿上包裹尸体的白布(克凡)、为亡者举行站礼(哲那者)和入土为安最后埋葬。

(六)、给亡人净身最好是亲近的人,一般男性洗男子,女性洗女子,但是配偶或子女可以不受限制。

(七)、洗净身体之后,用白布裹尸体,有传统规定的方式,男性用布三块,女性用布五片,严密裹紧。

(八)、为死者的站礼,可以在清真寺中举行,也可以在其它地方举行,如家中或空旷的地方。(九)、站礼时,死者身上有遮盖,安放在前,众人面向克尔白,仪式由一人领导。参加站礼仪式的人,类同于礼拜,但只站立而无鞠躬和跪叩。

(十)、站礼中,领导仪式的人向真主祈祷,内容有赞颂真主和穆圣及其家属,也向真主祈求恕饶和恩赐亡故者和所有活着的人。这些都是传统的念词。

(十一)、站礼仪式之后,尸体应当立即运往墓地安葬。跟随送葬的人,以沉默为高尚,送葬过程是每个人为亡者祈祷和敬意、沉思死亡意义的时刻。克制感情,切忌嚎啕大哭。

(十二)、把亡人的尸架抬到墓穴附近,轻轻把死者的身体托起,放入墓穴中,面朝克尔白方向倾斜。与此同时,诵读祈祷经文,例如诵读《古兰经》:“我从大地创造你们,我使你们返回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复活。”

(十三)、每个参加送葬的人,都从土地上拾起一小块土,投入墓穴中,口诵同样经文。墓中禁止放置任何纪念物或陪葬品。

(十四)、坟墓全部掩埋之后,继续诵读《古兰经》经文,赞颂真主,并且为亡者祈祷。

(三)藏族的丧葬习俗

藏族的丧葬习俗比较特别,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和水葬这五种,并且等级森严,界限分明。采用哪种葬仪,同时也主要取决于喇嘛的占卜。

1.塔葬

贤能大德圆寂后的一种高贵葬仪。有名望的*圆寂后,除大规模地诵经作法以外,要用水银和“色拉”香料水、樟脑水、藏红花水等冲洗肠胃,用樟脑水、藏红花水等擦拭尸体表面,然后用丝绸包扎,穿上袈裟,置于灵塔之中,将遗体保留下来。每天由侍守的喇嘛点上酥油灯昼夜供奉。灵塔种类很多,有金灵塔、银灵塔、木灵塔、泥灵塔等。灵塔的不同等级,是根据*的地位高低而定的。*、*圆寂后用金灵塔,其他*只能用银、木或泥灵塔。2.火葬

从藏族传统意义上说,火葬也是一种较为高贵的葬仪方式。其具体方式是把酥油倒在柴草上,然后将尸体火化,敛起骨灰盛入木匣或瓦罐中,埋在家中楼下或山顶、净地。墓似塔形。也有拣起骨灰带至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的。而德高望重的*、喇嘛施行火葬后。骨灰盛入金质或银质的小塔内。有的将骨灰置入塔内时,还同时盛入一些经典书籍、佛像、法器、金银财宝。以供人膜拜的这种塔一般名为灵塔或灵骨塔。

3、天葬

藏族较为普遍的一种葬俗,亦称“鸟葬”。用于一般的农牧民和普通人。藏族佛教信徒们认为,天葬寄托着一种升上“天堂”的愿望。每一地区都有天葬场地,即天葬场,有专人(天葬师)从事此业。人死后把尸体卷曲起来,把头屈于膝部,合成坐的姿势,用白色藏被包裹,放置于门后右侧的土台上,请喇嘛诵超度经。择吉日由背尸人将尸体背到天葬台,先点“桑”烟引起来秃鹫,喇嘛诵经完毕,由天葬师处理尸体。然后,群鹫应声飞至,争相啄食,以食尽最为吉祥,说明死者没有罪孽,灵魂已安然升天。如未被食净,要将剩余部分拣起焚化,同时念经超度。藏族人认为,天葬台周围山上的秃鹫,除吃人尸体外,不伤害任何小动物,是“神鸟”。天葬仪式一般在清晨举行。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未经允许,最好不要去观看。4.水葬

经济条件较差、雇不起喇嘛的人家死了人时或死者是孤寡、幼童时,一般用水葬。水葬时,将尸体背到河边支解后,投入河中。也有的地方用白布或毛毯将尸体裹捆,然后坠上大石弃之河中,以供奉“河神”。5.土葬

对于藏民族而言,是最次的一种葬仪。一般患有麻疯、天花、炭殖等传染病的人以及强盗、杀人犯死后用土葬。土葬大概有两个含义:一是,根绝瘟疫的流行,二是,惩其罪过,打入地狱之意。

(四)苗族的丧葬习俗

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 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其他丧葬习俗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子女、亲朋要杀猪、打牛、杀鸡或宰羊进行祭奠,名为交牲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五)壮族的丧葬民俗

1丧俗

壮族的丧事礼仪,其秩序大致是:

(1)报丧

壮家有人死后,家人立即燃放大炮竹三响,以示家里有了死人,向村人、亲朋们报丧。同时主家派人到外家及至亲者报丧,请道公来做道场,着手办理丧事。

(2)洗礼

死者主家报丧后,族内的男女就自动地到主家里,帮忙各种丧事。孝男孝女及族人,披发带孝,戴竹笠,携竹筒或小水桶,到河(塘、泉)边号哭,掷几枚钱于水中,汲水回来浴尸。孝男孝女及最亲者给死者擦洗完毕,俗曰洗礼。死者是男的给他剃头发,是女的给她梳理头发。男的戴上新帽,女的包好头巾。接着给死者穿新衣服、新鞋,还给死者口里放一枚银元,俗曰含金。男性死者给他手中拿一把扇子,女性死者给她手里握一块手巾。目的是让死者干净体面地去到另一个世界生活。

(3)入殓

道公来后,儿女到齐,由道公择定吉时,便举行人殓仪式。其仪式是:由族人在棺材内放一屋草木灰,后铺上一屋白布,将死者尸体抬入棺里,再用一幅白布盖上,作为新被,又用白布缝成蚊帐式罩上,使布角露出棺外。诸事齐备,就将棺盖盖上,用大铁钉钉牢,此时孝男孝女及族人便放声大哭。边哭边歌,以示与死者诀别死者入殓后,棺材放在厅堂中央,用一幅布遮住祖宗神位,以免冲犯祖宗在天之灵,棺材头垂下一张布幔,设一张方桌,桌上设死者灵位,点灯燃香烛,地面铺着席子,孝男孝女日夜坐席守灵。

(3)停丧

停丧日期,视其家贫富而定,一般为三五日。孝男穿白衣服,头戴竹纸帽,腰束麻带,脚穿草鞋;孝女亦穿白衣服,腰束白带,头扎孝巾,脚亦穿草鞋,日夜守候在棺边痛哭,以示忠孝。前来吊丧的亲朋,均戴麻巾。男的束于左臂上,女的扎于头上,以示哀悼。道公日夜念经文。给死者超度亡灵。

(4)出殡

出殡日子时辰,由道公定,多在白天,且定在下午后。出殡时,先由亲属一人提着装有鞭炮、纸钱的篮子走在前面,一路燃炮撒纸钱。道公一路敲锣打鼓,持利剑在前开路。灵柩紧跟道公之后,披麻带孝的孝男孝女扶着灵柩前面,亲友送葬的队伍在后面。行进途中,灵柩绝对不能着地,直至墓地。到达墓地后,下葬前,道公将一只带去的公鸡捧在手中,转了几转,放进墓坑里,以卜吉凶。道公还把带去的谷粒抛向空中,以表示死者到阴间能丰衣足食。随即将灵柩及陪葬物放下墓坑,先由孝男孝女填入一些泥土,之后他们及送葬队伍就转归路,由一些人在那里埋棺筑坟。在回来的路上,道公不得再敲锣打鼓,孝男孝女及送葬的人们不得再哭,不得回头望。人们在路上还摘路边的桃树枝叶来鞭打自己的衣服,以示驱邪,人们回到丧家门口,每人都要在装有桃叶的水盆里洗手,以为去邪。人们吃了一餐饭后分散回家。

出殡后,丧家在屋的一角安桌设死者灵位,朝夕供奉饭菜,过节点灯烧香。满三年孝男孝女才脱孝服。

2.葬俗:二次葬

在死者的葬式上,壮族曾经有过各种葬式。如岩洞葬、悬棺葬、屈肢蹲式葬、水葬、火葬、拾骨葬等。而民间普遍流行的是拾骨葬。

拾骨葬,又叫迁葬,是将棺尸埋葬,上土筑坟,过三五年后,择吉日良辰,再开棺拾骨迁葬,俗曰“拾金”再葬。

壮人认为,拾骨葬是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逢年过节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如今拾骨葬之俗民间尤存。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地头田边、茅山荒坡均可,并不讲究“风水”,不过还是要请“地理师(风水先生)”来定“坟向”,定下葬时辰,除了葬礼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却非常从简。二次葬的墓地则很讲究“风水”,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宁可把“金坛”(捡骨后安放净骨的陶罐)寄葬在临时选定的地点,一般寻找向阳、干爽的土坡劈崖,挖个可以容得“金坛”的拱门形的洞穴,“金坛”安放好之后,通常敞开着,过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二次葬墓地的“风水”通常由“地理师”来寻找,或自己寻得后由“地理师”来确认。人们普遍认为,墓地的“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否则就要倒运。

三、港澳台的丧葬民俗

(一)香港、澳门的丧葬民俗

1.香港葬俗

香港人一般选择于殡仪馆举行丧礼,但亦有部份人士选择从殓房直接出殡。由于香港人日常生活繁忙,故香港的殡仪程序一般较其他地区为简,通常亦会把殡仪筹备工作交由殡仪业人士处理。

而香港的殡仪程序一般包括:

设灵〔又称守夜,于先人出殡前一晚进行,同时进行宗教仪式〕

入殓〔把先人遗体安放入棺木〕

大殓〔包括瞻仰遗容、封棺、辞灵等,同时进行宗教仪式〕

出殡(灵柩前往下葬)

下葬(通常为土葬或火葬,同时进行宗教仪式)

从殓房直接出殡则不会设灵。

2.澳门葬俗

20世纪40年代及其以前,澳门华人的丧葬多沿用中国传统的丧葬习俗。包括土葬,丧礼用乐;俗祭用七,即死后七日为一祭,祭七七四十九日;百日为祭日。出殡那天,用鼓乐、撑,由仵工抬着棺材(因丧者及家属的社会地位和贫富不同,抬棺材的忤工四至八人不等),从殡仪馆出发,经过提督马路或荷兰园大马路,必定绕过新马路和丧家的商号或者门前,然后送往坟场。送殡的队伍浩浩荡荡,由“喃呒佬”开路,锣鼓喧天。名人绅商巨贾更盛用仪仗队,组成庞大的治丧委员会主持丧礼。有的社团和亲友亦有特别雇请仪仗队,以壮出殡阵容。现在丧礼简化多了,忤工抬棺材改用了灵车,家属、亲友送殡则以车代步,一般 在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然后出殡到坟场或火化。

(二)台湾的丧葬民俗

台湾地区民俗文化的演变发展,更加文明开放。而台湾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直至明清时期乃至于近代,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民俗文化仍然保留了较大的原始性与分散性。丧葬民俗文化,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风貌与特色。

1.墓地选择

墓地,即埋葬死者之地。中国古代民俗文化中,古人非常重视墓地的选择,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总结,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充满迷信色彩的风水理论。选择墓地,需要观察地形地貌,山水形势,以便趋吉避凶,庇佑后代。而台湾少数民族,于墓地的选择则较为淡化简单。虽然台湾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活动中,也有一套选择墓地的方法,但至少显得较为粗糙随意。台湾少数民族的墓地选择,多取死者死亡之地作为埋葬之地,故多实行室内葬,这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葬俗。台湾少数民族所盛行的室内葬,是有其重要的民俗文化意义。如南投县泰雅族人认为室内葬是一种善终的标志。他们称死亡意义是灵魂出窍不归

2.葬具的构成用于殓葬死者遗体的器具称为葬具。葬具的构成也是丧葬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因为葬具的构成应用,同样受到文化传统、生活习俗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台湾少数民族的葬具构成也不例外。

或有裸葬,即不用葬具殓葬尸体。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以番布或鹿皮包裹尸身入土。述裸葬或以番布鹿皮裹葬,是和台湾少数民族的某些宗教信仰观念有关。台湾少数民族认为人死以后灵魂不灭,尸体虽裸露,但灵魂已在形体以外,却是穿着衣服的。因为无形的灵魂已离开尸身,因此尸身已无关紧要,其保存保留与否已毫无意义,更无需入棺或实行二次葬俗。或有以葬具葬尸,其葬具质料构成,则以木石材料为多见。有些则只有富者贵族方用棺木,所谓:“富者棺木,贫者草席。”也有用石棺为葬具。也有一些以树身为葬尸之处。台湾少数民族,以树为葬,可能也是对其原始狩猎时代树居生活的某种追忆意识的反映。台湾地区湿热多雨,林木茂盛,居住在深山密林的少数民族,对森木林木有着特殊的感情与寄托,其葬尸于树,并以树为祀,拜祭先人,可能也是出于祖先崇拜、自然崇拜思想观念的影响。3.丧葬礼仪

丧葬礼仪,一般包括葬前礼仪与葬后礼仪。葬前礼仪包括招魂、告丧、洗尸、易服、送魂、停殡、出殡等。台湾少数民族的葬前礼仪,大体上也包括类似的内容,而在具体的问题上,则主要表现了其地方民族特色。

如告丧,主要是把死讯知会亲人或族人。若某些少数民族的土官死亡,其告丧仪式更为隆重,还需游尸社内,以知会族人或社人。而其他人告丧,则与土官之死有所区别,一般不能举尸而游。即“余番有丧,悉如土官,惟不敢游尸耳”。

告丧后,一般是进行洗尸装饰。南投县泰雅族,“死者断气后,由近亲立即为之梳发、洗面,易盛服,穿胸衣,戴首饰、耳饰、臂饰后,再用一块番布方单铺地上,自床将尸移地下,屈其手足于胸前作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方单把尸体包扎起,用带紧锁之。”[20]洗尸目的,大概是让死者干干净净走向另一个世界,这也是对死者一种尊重与悼念的方式。易服,即给死者换上送终衣服。台湾少数民族对此并无严格规制。或以兽皮裹尸,如鹿皮等。这种以兽皮殓尸的习俗,显然与中原传统的习俗相悖。因为中国古代有“殓葬忌裘”的习惯,这是受佛教来世转生之说的影响。

最后是停殡与出殡。一般而言,殓尸以后,或将灵柩停放一段时间,再进行埋葬,称之为停殡。而最后把灵柩从停殡之所运往墓地下葬或就地下葬,则称为出殡。台湾少数民族在这方面也表现了浓厚的地方民族习尚与特色。

台湾少数民族的丧葬礼仪中,其停殡时间并不长。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在地下停殡,先埋后葬。有些少数民族因为实行室内露葬,基本上并没有严格的停殡出殡之分,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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