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税收入管理_非税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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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税收入管理
论非税收入管理
摘要: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非税收入在财政上逐渐增多,占据了半壁江山。从而产生的就是非税收入的管理问题,各部门对于非税收入管理也不断进行着探索和改进,但由于各种原因,非税收入仍存在管理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这是不可避免的,从而需要多部门完善制度,适当改革、加强管理,从问题着眼积极改进。
关键词:非税收入;非税收入管理
一、现状。
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主管部门、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机构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以及凭借国有资产、国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资金。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行了以“税费改革”和“收支两条线”为主导的一系列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我国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正轨提供了走向规范的新起点。
二、问题。
虽然非税收入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非税收入的管理却非常混乱。多年来,一些省份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占总非税收入的60%-70%,使得财政对这方面资金的监管十分困难。长期以来,我国在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充分的认识。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一样都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形式,但由于长期以来非税收入并没有完全纳人预算内管理,大量非税收入游离于预算之外,以致于人们误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部门所有,不属于财政性资金,因而财政无需管理。
二是执法部门多,收入项目多,收入环节多,数量庞大,收入管理混乱。从管理的角度看,政府非税收入包括三部分,即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和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的所谓制度外非税收入,其中后面两部分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正是这两类非税收入造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混乱状态。而且越到基层政府,各种非税收入行为越缺乏约束,收费主体多元化就越严重。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非税收入的设立和管理较为规范和严格,但在市县乡三级政府,非税收入的设立缺乏规范,在管理上逐渐弱化,非税收入的立项、收取标准的确立等具有极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的程序和必要的监督,加之收入分散管理,贪污腐败不可避免,浪费流失更是严重。
论非税收入管理
三是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上还有待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对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管理尚处于规范和整顿过程之中,对收费及基金的管理基本上明确了项目的批准权限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和物价部门分管项目审批和收费标准。收费和基金的实际收支、支出使用情况,都没有经过立法形式确立管理体制。在非税收入的实际管理中,除一小部分已经纳入预算内管理外,纳入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但在落实过程中阻力重重。还有相当一部分政府性非税收入游离子财政管理的视野之外。
四是一些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制度化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许多非税收入项目是经过一些主要领导的批准或许诺出台的,执收单位在“红头文件”、“领导指示”的保护下,相关管理部门明知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却不敢去查,即使查了,上头一个招呼也难处理。缴纳单位及个人明知其不合理但追于执收单位的淫威,最终不得不如数上缴。
五是大量非税收入范围模糊。如在收费方面,政府性收费与经营性收费本应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收费,但二者的界限常常混淆,这不仅引起部门之间在收费管理权限上的争议,也造成政企职责不分和财政资金的流失。
三、对策。
针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总结了如下基本的解决方法。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协作,从制度着手,完善各个环节。
一是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首先要对过去各类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认真钻研。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其次要出台一些切合各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逐步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纳入法制化轨道,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进一步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收入退付办法等,便于我们做好Et常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主管机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外,非税收入应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或由财政部门授权其他部门和单位征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扩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要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间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以及各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非税收入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格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票据是执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审计的重要依据。收费票据使用的合法性,是规范收费收入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现已通过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达到以票管费,以票收款的目的。对部分违规使用内部收款收据的单位财政部门应进行处罚,暂停票据的供应,责令限期整改,待符合条件后恢复供应财政性票据。只有在源头上管理好非税收入资金及各类往来款项,才能及时维护财政票据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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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框架,财政部组织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我们应完善收缴系统动态监控功能,进一步规范执收项目和基础数据信息维护,建立财政、执收单位(部门)等部门信息核对与反馈制度,保证收缴信息完整、准确,实现相关方面信息共享切实发挥收缴信息的作用。
五是提高执收人员的素质。加强对非税收入工作的领导,就是把握好非税收入管理的发展方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执收队伍建设,做好政治素质培训、业务素质培训和防腐能力培养等各类培训,提高认识,使我们非税收入队伍达到一个高素质、精业务、拒腐蚀、高效廉洁的硬队伍。
六是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社会中介组织等机构对非税收入的监督作用,建立起融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为一体,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政府财政部门要在加强对非税收入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指示精神,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就地监缴和专项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对非税收入进行审计。要充分发挥社会对非税收入的监督作用。有关非税收入的立法、征收过程、收入的使用及执行情况应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目前,非税收入管理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制度下,非税收入层层上缴、截留挪用的状况,有效地规范了执收单位的收缴行为,提高了非税每笔的非税资金的运转效率和运行透明度,提升了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创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新局面。非税收入管理是一个社会化大课题,需要我们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努力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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