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民生工程宣传_卫生民生工程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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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民生工程宣传彩页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卫生民生工程,提高卫生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县卫生局将2014年承担的6项民生工程具体服务项目分别介绍如下:
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1、血、尿常规、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肝功能、阴道分泌物、胸透
2、婚前保健知识、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
3、常规体检。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
泗县常住人口,农村孕产妇在合法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活产的平均每人补助300元。
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一)、改革目标
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二)、改革对象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三)、改革内容
1、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自2012年12月15日起,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实行进价销售,不加价。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25%部分,由省级财政按全省县级医院诊疗人次按年度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
2、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从2012年12月15日起,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大型医用设备(CT、磁共振)检查价格降低20%。
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从2012年12月15日起,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护理费提高50%,手术费提高20%,床位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社、财政部门核定,适当提高床位费价格。
4、设立门诊诊查费项目。将挂号费并入该项目,诊查费分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其中:西医普通门诊每人次35元,医保支付33元,个人2元;西医专家门诊每人次55元,医保支付33元,个人22元;中医普通门诊每人次40元,医保支付38元,个人2元;中医专家门诊每人次60元,医保支付38元,个人22元;急诊诊查费上浮20%。
5、实行基本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纠纷,提高病人满意度。通过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争取实现“两升两降”和“两个满意”:病人增加,医院收入增加,药占比下降,药费降低;职工满意,病人满意。强化医院公益性,坚决做到让老百姓得实惠,让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让医院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目标是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2015年新农合筹资是每人交100元。
(二)普通住院补偿
1、在省内住院,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0%、75%,被处罚的五类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在省外预警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0元,其可报费用按30%予以补偿,封顶线1万元。省外预警医院住院不执行保底补偿政策。参合农民到此类医院住院,首次住院的,按上述待遇补偿;再次住院的,不予补偿。
3、在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起付线(最高1万元),其可报费用的补偿比例参照省内Ⅳ类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执行。省外定点协议医院可报费用的补偿比例按省内医院上抬一类标准执行。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执行保底补偿政策。
4、封顶线。参合患者当年住院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补偿)为30万元。
5、住院保底补偿。住院费用段5万元以下部分保底55%,5万元以上保底65%。
(三)住院分娩补偿。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执行住院保底补偿,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四、新农合大病保险
(一)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以县为单位筹集,按当年新农合参合人均15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结余不足的从当年新农合统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0000元,封顶线为100000元。
(三)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合规的住院及特慢病门诊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原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多次住院的,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
(四)办理大病保险补偿需要的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3.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国家为艾滋病病人提供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免费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免费义务教育。“一关怀”指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由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解决;对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感染治疗,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48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肺结核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结核药,由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解决;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辅助诊断、辅助治疗和并发症治疗,免费拍胸片和痰涂片检查等,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900元标准给予补助,按实际发生额由当地结核病定点收治机构予以减免。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以辖区内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首次建立个人档案的居民可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及进行心肺等体格检查。
2、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3、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中的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中的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和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4、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空腹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和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登记管理的慢性病人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
5、对辖区内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自愿或家属配合下进行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空腹血糖、心电图检测。
6、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内容:
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血常规、尿9项、ABO血型、Rh血型、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肝功能、肾功能、梅毒测定、高危筛查、两次“B”超、两次产后访视、产后42-56天体检。(艾滋病筛查自费)
7、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内容:
儿童保健手册、新生疾病筛查、听力筛查(耳声发射)、新生儿2次访视、喂养指导、42-56天体检、3个月常规体检、营养评价、保健指导,6个月常规体检+血常规化验、营养评价、保健指导,8个月常规体检+特殊视力检查、营养评价、保健指导,12个月常规体检、特殊视力检查、喂养指导、营养评价、保健指导。
18个月健康体检,血常规检查,营养评价、保健指导。
24个月常规体检,营养评价、保健指导。
30个月常规体检,血常规检查、营养评价、保健指导。
以后3岁、4岁、5岁、6岁每年一次常规体检,一次血常规化验检查,绘制生长发育图,营养评价、保健指导。
8、健全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依法监管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科学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9、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生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10、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职能。
11、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证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