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枣庄学院关于做好院级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_枣庄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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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 庄 学 院
关于做好2010年院级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教学改革立项评审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为重点,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坚持创新,注重实践,强化特色,突出重点。
(一)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具有厚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人才培养有重要指导和示范作用。
(三)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立项课题应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与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相结合(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等),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为确保课题申报质量,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政法与历史学系限报3项(含“两课”1项),其他各系及大学英语教学部每单位限报2项,教务处、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教学评估处、实验中心等部门可酌情申报与部门职责相关立项1-2项。
(二)申报课题需由各系审核推荐,申请人应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或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 5人。
(三)为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切实提升我院教师科研水平,项目申请人可与他校教师合作完成申请项目,但外校参与教师限2人。
(四)结题时间: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立项课题可参阅《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见教务处网站);已获得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院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核定程序与公布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经审核后公布实施。
五、材料填报要求
各系应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本系教师及专业隶属本系的教师,按时完成材料填报;申报者应填写《2010年枣庄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经各系汇总填写《2010年枣庄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后与电子文本一同于2010年10月18日(周一)上午10:00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略):1.2010年枣庄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0年枣庄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