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及对策_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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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及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越显突出,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犯罪特征明显:如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从犯罪手段来看,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成人化犯罪凸现等等。因此,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并采取一定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家庭社会工作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中,社会内部蕴藏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竞争加剧,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滋长,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青少年犯罪指的是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在社会转型期剧增。据统计,50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仅占刑事犯罪总数的20%以下,而当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享乐,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过早辍学,拉帮结伙,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从犯罪手段来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有的还运用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数罪,且情节较为严重。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像小年龄进军。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及其分析
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日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中家庭环境是首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家庭结构因素与青少年犯罪
首先,缺陷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家庭的破损使其家庭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失去父母双方悉心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势必在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情绪低落,产生自卑心理,甚至是怨恨心理。父母的离异,对子女丧失了责任感,甚至将子女视为自己追求幸福,寻找“第二春”的障碍,常对子女放任自流,让子女感觉自己仿佛是父母的一个包袱,使青少年子女心灵受到严重打击。在缺陷性家庭中青少年得不到或很少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他们对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没有安全感,在同辈群体跟前自卑,渐渐远离了家庭,控制被消弱了。此外,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担心离异对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创伤,一味地想要弥补,于是就采取放纵、迁就,易让青少年子女产生骄纵、蛮横的性格特点。让他们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已破碎的家,可能造成内心痛苦,心理失衡,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便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难以自拔。
(二)家庭经济状况与青少年犯罪
经济收入低的家庭,不能给青少年提供物质上的满足,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
卑感,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为了满足在家里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他们往往会铤而走险。家庭经济状况的不佳,青少年居住的环境和周围条件不良,周边人员的文明程度、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也都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富裕的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富裕家庭过分重视物质生活,认为物质需求的满足就是对子女爱,把家庭的抚育功能极端化,淡化了教育功能。忽视青少年的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间接地使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犯罪
父母的的教养方式也是青少年犯罪中家庭环境因素的一个方面,不同的教养方式培养出不同性格的青少年。不当的教养方式会对孩子长生不同程度的心理扭曲,出现越轨行为。
首先,溺爱型的教养方式表现在:对子女百般娇惯,子女的要求千方百计的满足。对子女的缺点错误只会包庇袒护,对子女的不良行为不加制止,听之任之。随着我国 “四二一”型家庭的出现,使得溺爱式家庭教育一步步地深化。使青少年子女形成不良的品质,养成极强的自我意识,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娇惯任性,唯我独尊;自私自利,贪得无厌,想尽一切办法满足自己的欲望;贪图享乐,不求上进,沉溺在自己物欲的满足中。这样不良的习性,一旦遇到外界刺激,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其次,放纵型即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的教养方式。对子女的放任自流、漠不关心,其实就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是父母的失职。在行为上对子女的要求特别低,不要求各方面有良好的表现,只要求别在外惹是生非。至于子女成长过程中正确的行为规范和思想的教育,根本不重视,盲目地认为孩子长大就懂事了。甚至更有父母直接让子女弃学从商,认为有钱就是一切。父母对子女的管教宽松无度、放纵,使子女们养成目无纪律、骄纵横行的个性,一旦做出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想管都来不及了。
再次,专制型教养方式即父母用粗暴的训斥、打骂、体罚等手段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一方面是由于一些父母文化素质较低,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或过错,只会采取简单的打骂、体罚来教育子女。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过高,又缺乏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希望通过罚跪、打骂等手段使子女上进。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只会使子女同家长产生对立情绪,形成逆反心理,性格偏激,甚至离家出走,最终走上邪路。还可能造成青少年对粗暴手段的模仿学习,在其心理压抑、寻求平衡时,一旦遇到类似情境,很可能也以暴力手段报复社会,导致违法犯罪。
最后,父母双方相互矛盾的教育方式与青少年犯罪。父母间或者是父母与祖父母间,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往往会有不同的意见,态度可能出现不一致。一方管,而另一方护,相互矛盾,无法管教。不同的家长对于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有不一样的理解,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得不到对方的认同。这样彼此不一,使孩子反而无法适从。久而久之,对青少年的管教产生混乱,失去预先的效果,青少年道德观念、行为准则也形成混乱,产生偏差行为。
三、青少年犯罪的家庭介入对策
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息息相关,预防青少年犯罪最有效的策略应该是从家庭入手,采取策略使父母认识到孩子的越轨行为与他们的教养方式有关,而在改善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方面家庭社会工作有其独特的优势。家庭社会工作主要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是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并顾及家庭中各成员的需求,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和处理家庭问题,改进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功能正常运转,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来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家庭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家庭社会工作在介入青少年犯罪的时,不是从青少年自身单方面的进行矫治,而是从整个家庭入手,调动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起行动,通过个案、小组和社区等工作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活动,使父母了解青少年时期的特点,学会以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尊
重孩子的选择,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孩子,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青少年也在活动中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理解父母的苦心,体谅并尊重父母,在家庭生活中营造民主的气氛。
首先,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缺陷型家庭。个案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与犯罪青少年一对一的、面对面地交流,寻找问题的根源,然后利用各种资源帮助青少年发掘潜能,走出困境,最后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的方法。对于缺损家庭的青少年同样可以进行个案介入,在缺陷型家庭中,由于客观原因家庭结构被破坏,家庭功能得不到发挥,父母与子女关系疏离,青少年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对此,个案社会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对其进行个案辅导,在良好的气氛中与青少年的父母进行沟通,使其了解孩子现阶段的心理特点以及需求,认识到缺少父亲或母亲的爱、或是家庭重组后爱的不完整性对青少年的不利影响,引导其父母与孩子沟通交流,多关怀爱护孩子,增强亲子间的依恋关系,使其健康成长。
其次,小组工作方法协调亲子关系。小组工作是将无法发挥家庭功能,无法适应或扮演自己应当承担的角色的重要家庭成员聚集在一起,组建一个小组、通过讨论、游戏活动、思考的方式,利用小组互动来帮助家庭成员调整自己,进而改善家庭关系。通过组建亲子关系协调小组,青少年与父母参加活动,拉近距离,通过互诉衷肠,增进理解,重建青少年与父母之间的纽带,控制与影响力得到加强,从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无论是家庭结构不全的家庭还是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当的家庭都存在着亲子关系紧张的问题,社会工作者组建小组从家庭入手,给他们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继而构建和谐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
再次,社区工作方法——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社区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社区居民创造一个便利、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得社区居民家庭得到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法律知识、技术、资金、健康知识等多方面的服务。社区工作方法介入青少年犯罪问题是通过利用社区资源,举办各种形式的社区活动丰富青少年的课余生活,例如科普知识展览、绘画作品展,普法知识讲座等。当前青少年的社区实践活动已经被纳入了学校的课程计划,青少年必须参加社区暑期实践活动,这不仅满足家庭的社区需求,还预防了青少年犯罪。
最后,开展职业培训进行社会青年在教育。在家庭的配合下,社区开展职业培训,进行业务拓展,挖掘社会青少年的潜能,充分展现社区的重要性。让他们发现自己的能力和潜能,发展他们的自食其力,减少家庭的经济负担,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现状。此外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好的青少年可以让他们也参加职业培训,进行社会实践,让自己真正的强大起来。而不是什么都不能做的人,也要让他们知道生活不是只有享受,还有更有意义的事情。让他们边的强大起来,学会如何克服今后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减少金钱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整个社会工作方法介入青少年犯罪预防的过程中要始终秉持一个原则,即青少年是独特的个体,是积极的权利主体,他们有自己的需求:渴望父母的理解与关怀,渴望社会的认可。相信他们也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我们的帮扶主要是引导性的而非强制性的教育,我们要始终记得用欣赏的眼光看待他们的一切奇思妙想。多关心,多鼓励,使他们自信、安全感、控制、关心、自主、刺激等需求得到及时而又合理的满足,那么家长就不会头痛,青少年就不会用极端的方式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青少年社会工作
[2]家庭社会工作
[3]网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