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_实行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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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
为切实加强机关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荣院行字(2008)1号文,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医院非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非本院人员到医院机关咨询、办事、来访时最先询问到的机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就是对自己最先接待的人员提出的问题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首问责任人因权责所限及特殊情况无法立即答复的,3-7天之内答复。
二、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机关干部职工都要当好首问责任人,以方便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切实承担起维护机关良好形象的义务和责任。要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务实精神,积极、主动、灵活、热情地支持基层工作,遇紧急特殊情况必须以负责的精神立即进行处理。
(二)首问责任人对领导和外来服务对象,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态度诚恳、有问必答,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拒绝办理,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三)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来第二次;对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对方讲明理由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四)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流程和需要的资料,并帮助其引导办理。
(五)对需要请示或会议研究才能答复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楚并告知答复方式和答复时间。
(六)对因特殊原因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怠慢,要问明情况,尽力帮助其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三、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首问负责制由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
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查属实的,当年不能定为考核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四、首问负责制实施范围
首问负责制的适用科室: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纪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基建办公室、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设备科、院经济管理办公室、保卫科、老干部科、工会办公室。
此文件由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