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简报第 2 期[材料]_机关文明交通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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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机关效能年活动
简 报
第 2 期
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24日
省航务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省航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凯林
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敬党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杨礼生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建华
局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刘贤明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员:郭生根
南昌航务分局局长
张
黎
局党办主任 徐燕平
局办公室主任 章新明
局监察室主任 段茂君
局财统科科长 熊学夫
局审计科科长 廖根水
局航道科科长 万晓华
局船检科科长 万小俊
局海事科科长 顾以明
局稽征科科长 吴少华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幸循华
局法规科副科长 许海远
局宣教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局监察室),李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黎、徐燕平、章新明、幸循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开展机关效能年
活动实施方案(摘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促进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省局机关、各分局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的局属单位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二、活动范围 省航务管理局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局属其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但不纳入省厅考核范围。
三、方法步骤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决定》和《通知》所明确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1月15日-2009年2月28日)开展活动单位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全省航务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省航务局已于2009年1月21日召开“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参加活动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于2009年1月24日前报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要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2009年10月31日)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按照《决定》的各项要求,突出抓好《通知》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省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局属参加活动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就这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关于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行政审批项目坚决执行省政府和省厅相关规定,审批时间缩短30%(责任单位:局政法科;各航务分局)
2、(1)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政法科、监察室;各航务分局);(2)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解决航务规费征收自由裁量权太大等问题。(责任单位:局政法科、监察室、海事科、稽征科;各航务分局)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的规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局计工科、监察室)
4、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监察室、组织科、宣教科、工会;局属各单位)
5、关于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局机关支部;局属各单位)
6、关于深入推进政务(事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法科、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7、关于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完善窗口单位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
8、关于健全完善制度特别是抓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落实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9、关于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局组织科、党办、宣教科、政法科、机关支部;局属各单位)
参加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上述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在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功夫。
在解决问题上,各单位要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查找问题。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解决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是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太长的问题;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的问题;五是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六是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七是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八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要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建章立制上,各单位要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事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参加活动各单位在本阶段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10月20日前,向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送本阶段工作总结。
(三)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参加活动各单位要以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并与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逐级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活动各单位对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2009年12月5日前,参加活动各单位向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送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参加活动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效能年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将活动延伸到相关基层单位。
(二)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各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纪检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下属单位明察暗访。
(三)加强监测点建设。要建立健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上下联动的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创新监测方式,拓宽监测范围,充实监测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了解监测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动态信息,充分运用好监测成果,并将监测成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在以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上带好头、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宣扬机关效能年活动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并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各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报:省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局领导,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发: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