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卫生系统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_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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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卫生系统中层职位竞争上岗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全卫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干部队伍,根据《霍林郭勒市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依据,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卫生系统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合理配置卫生系统中层职位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干部队伍,为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需要、群众公认、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局机关中层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参加中层职位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经局聘用、现仍在职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可以参加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竞聘。
3、男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实行轮岗回避制度。凡在机关中层正职或下属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不得申报现任职位。单位正职与本单位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的实行工作回避,不得在同一单位工作。
5、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7、符合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上岗程序
1、动员部署
召开全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宣传推行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增强改革意识和竞争意识;公布本系统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2、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报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并准备参加竞争者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每人可申报2个职位。报名表中要注明是否服从分配。
(2)组织推荐。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可通过党委进行集体推荐。
3、资格审查
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测评
在卫生系统中层管理人员会议和本单位职工会议组织两次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两次测评各占测评分的50%。
5、面试
参加竞岗人员就个人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6、组织考察
面试与民主测评各占50分。根据面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由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不超过1:2比例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主要方面。
7、票决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任用人选建议方案,县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和局
党委成员共同进行票决,集体决定干部的任用,决定的人选在局机关及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