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_土地征收存在问题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月湖区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征收存在问题”。

月湖区征收土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加大,在保发展、保红线,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土地征收工作。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偏低

2009年以来,我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和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精神,已调整了三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了较大提高,但对失地农民来说仍然偏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征地使他们失去生产、就业、养老保障等所有依靠,生活成本又不断增加,这种补偿难以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下降;二是土地补偿和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较大,农民无法享受到土地开发的收益。据本地粗略概算,失地农民得到的补偿款仅占土地收益的5%左右,被征地村民意见较大。

(二)政策执行难以到位

1.先征地后报批,造成征收土地时补偿标准与报批时不一致。政府在成片开发建设地区,往往是集中统一进行征地,然后按照建设要求和招商引资的需要逐年报批土地。有的地

块在征地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后再报批,原征地协议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报批材料中征地方案的补偿标准。假如村民一旦要求按照新标准补差,政府又难以按新老补偿标准的差价再进行补偿,很可能由此引发群众上访。

2.批而未用,间接降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根据该规定,对批准文件失效的地块,如需使用,必须重新报批。同时征地补偿标准也应该按照新报批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政府既没有重新报批,也未按新标准补差,部分群众提出异议。

3.先拆迁后安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而我市由于项目建设要求时间紧,一些建设项目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地点和安置房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开始房屋拆迁,导致拆迁工作难以开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4.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统一。各个项目部呈报的拆迁方案涉及的奖励、过渡费、安

置方法有差别,导致不平衡。

(三)安置方法简单

目前,月湖区主要采取四种安置方式:第一是货币安置,对村小组人均耕地0.3亩以上的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第二是留地安置,市政府出台了《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农村集体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鹰府发【2013】16号),对村小组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按人均20-40㎡预留“三产用地”;第三是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第四是对房屋拆迁的采取公寓房安置。但现阶段我区征地过程中绝大部分是以货币安置为主,而三产用地现阶段又没有充分发挥它的利用价值;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面,因村民意识或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率偏低,不足50%。

(四)附着物补偿难度大

1.附着物清除难度大,尤其是涉及个人的附着物补偿问题,有的村民提出无理的补偿要求,如不满足,就采取不签协议、阻拦施工、闹访缠访,如果政府采取强制手段就以死相威胁,向地方党委政府施压。同时还存在部分村民在征地通知已发出后仍抢栽抢种抢建,以此骗取更多补偿。

2.坟墓迁移补偿标准低、难安置,千秋堂规划建设滞后。

二、建议

(一)改革征地制度,适度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增加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对已征收但仍未报批土

地应该按报批时的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因此,政府征地、报批时间尽可能相一致,否则应考虑给于差价补偿。

(三)探索集体与企业合作发展模式,充分盘活和利用三产用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强化安置先行政策,提前规划好宅基地安置和房屋安置设计方案,保障安置房建设资金到位,确保安置房如期保质交付给拆迁户,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大失地农民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失地农民保险覆盖率和普及率。

(四)适度提高附着物及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凡属抢种抢栽抢建及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且由镇(办)牵头会同国土、村建等多方联动,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事先落实好千秋堂规划建设工作,保障坟墓迁移顺利推进。

(五)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执行。市政府应制定统一的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月湖区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月湖区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土地征收存在问题 湖区 土地 建议 土地征收存在问题 湖区 土地 建议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