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在福建省实施现状的调查(优秀)_家电下乡情况调研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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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在福建省实施现状的调查 引言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福建是全国第三批启动家电下乡工作的省份,截至三月三十日,福建家电下乡产品已销售一万八千三百多台,销售额达三千三百多万元人民币,在全国第三批启动家电下乡工作的十九个省市中仅次于江苏省,排名第二。对于如此出色的成绩,我们感到高兴,但同时又要关注,家电下乡是否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切身利益,该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还存在问题,广大农民消费者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步骤还有哪些意见与建议。因此,我们对广大消费者与商家做了抽样调查,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家电下乡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地方有待改进,同时也从广大消费者中收集到许多宝贵意见与建议,这些对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真正实现惠农,具有重大作用。

主体

一、家电下乡政策在福建省的普及程度 自2月份家电下乡政策在福建省实施开始,截止至2月20日,已在全省各县市开展该项政策。其中,莆田,南平等市对此项政策落实较好,几乎在各县市都设有销售点。在莆田市仙游县,共备案销售网点74个,其中乡镇52个,覆盖率70.3%,大部分销售网点都设置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都具备了开具正式发票和上网登录的条件,有设置维修点的网点52个,其中有维修网点的乡镇30个,覆盖率60%。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还特别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小组。同时,推广工作也做的比较好,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较多,购买量也比较多。仙游县围绕有关政策内容,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扩大内需、造福农民的好处,使百姓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县经贸、财政、银行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从销售、申报、补贴兑现协调好分工与合作,确保政策落实,让百姓买得畅快。仙游县还明确部门职责,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软件使用、补贴审核等内容,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手续,确保补贴资金以最快速度兑付到农民手中,最大限度保护农民权益。而其他县市,如福清,龙岩等,普及度比较低,有些农民甚至不知道有此项政策。对福清消费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3%的群众对该项政策非常了解,46%的群众则表示知道一些,但并不是很了解,还有21%的群众对该政策一无所知,而在知道该政策的途径方面,有70%的群众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听说的,从政府宣传途径知道的群众只有28%,有电视,广播等媒体知道的群众有54%,通过传单、标语知道的群众占41%,其他的则是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渠道知道的。可见,有些县市对该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而在下乡的产品类别方面,共有9类,包括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彩电、手机、计算机、空调、微波炉、热水器、电磁炉,而汽车,摩托车等一些大型家电目前还未列入下乡的名单中。

二、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受惠情况以及满意度

我国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旨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与以往补贴政策不同的是,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总的来说,我国实施该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受访的仙游县园庄镇,农民喜笑开颜。“新三件”(彩电、空调、全自动洗衣机)代替了“老三件”(黑白电视机、电风扇、自行车)。仙游县电力公司也借此机会向正在选购家电的乡亲们分发科学用电、安全用电等宣传材料。但是,由于一些商家弄虚作假,加上农民群众对该政策的不了解,福建省的家电下乡活动似乎没有达到惠农的效果。我们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61%的群众认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比购买普通家电产品还要不方便,而问到该项政策的实施是否提高了生活水平时,只有20%的群众认为有提高,59%的群众认为没什么变化,21%的群众甚至认为非但没有提高生活水平,反而花费很多,对生活造成压力。在谈到补贴方面,29%的群众认为补贴程序过繁,33%的群众认为领取补贴时间过长,而27%的群众则认为补贴比例过低,并且将近一半的群众认为补贴手续办理很不方便,有37%的群众在购买完产品后却还未领到补贴。但群众们对于送货时间,安装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等还四很满意的,有62%的群众感到满意。另外,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商家不愿意接受我们的询问或者是问卷调查。经分析核实,部门经营规模较小的商家对于此项惠民政策“并无好感”。因为所实施的网点垫付补贴资金政策,使商家不会马上得到收益。而政府与商家的协商与资金兑换也存在脱节现象。所以部分商家并不希望参与此项惠民活动。总的来说,家电下乡政策在福建省还未真正达到惠农效果,在一些方面还有待提高,以争取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三、家电下乡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家电下乡政策在实施过程存在许多问题,如信息不通畅、价格不透明、质量不可靠以及货源短缺、配送不到位等,这使得家电下乡在操作中面临诸多尴尬,让利于民的好政策竟然频频被念歪。

首先,家电下乡遭遇的第一个尴尬是信息不畅。将近70%农民竟然不知道,或者听说过但不知道去哪里买、买哪些产品,以及如何领取补贴。广大农村消息闭塞、缺乏有效的信息覆盖手段,农民无法了解家电下乡的详细内容,70%的农民只是听说有这项政策,至于具体的实施方案则一概不知,在购买过程中,农民很难识别中标产品以及限价,常常被蒙成“冤大头”。

其次,鱼龙混杂、质量不可靠是部分下乡家电存在的一大个问题。参与家电下乡活动的商家众多,有国际知名的大品牌,也与不知名的小品牌,对于这些小品牌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农民群众都缺乏信心。在问到会在家电下乡活动中购买哪种品牌时,51%的群众认为应该购买知名品牌,23%的群众则认为要勇于尝试,应该购买新品牌,26%的群众认为无所谓,有57%的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首先考虑到的是质量问题,可见,知名品牌还是占领着广大市场。一些厂商和经销商还将滞销的、淘汰的产品借家电下乡之机销往农村,有些下乡彩电不具备接受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功能,几年后就将面临淘汰,甚至以非中标产品冒充中标产品蒙蔽农村消费者。福建省仙游县工商局、消委会加大“家电下乡”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全县10个消委会分会和394个12315维权服务站点的作用,及时掌握“家电下乡”促销的活动情况,严防劣质家电坑农现象;他们印发省工商局2009年一号消费提示《警惕“翻新家电”下乡坑农》以提醒消费者;加大巡查力度,组织经营者向社会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家电,落实家电商品的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打家电“傍名牌”行为。

第三,下乡家电的价格不透明甚至价格虚高。有42%的群众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最关心的是价格问题,但是却有农民抱怨,一些家电补贴后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或者网购价,有的则反映一些经销商私自拿走标识卡,故意抬高售价。这就违背国家实施该政策的初衷,反而使农民群众负担加大。

第四,获得13%的财政补贴手续繁琐,销售与补贴不衔接。很多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是冲着这13%的补贴去的,补贴手续繁琐却一再的打击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29%的群众认为补贴程序过繁,33%的群众认为领取补贴时间过长,而27%的群众则认为补贴比例过低,并且将近一半的群众认为补贴手续办理很不方便,有37%的群众在购买完产品后却还未领到补贴。领取13%的补贴却还要费时又费力,还要费路费,难怪有些群众认为,宁可不要那13%的补贴。在受调查的福建省仙游县,采取了家电下乡网点代垫补贴政策。这在根本上方便了广大群众。缩减农民购买家电后再到政府部门领取补贴的繁杂手续。使农民真正感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的实在性和有效性。自8月1日起,福建省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发放程序,在全省范围推行“补贴资金由网点垫资兑付,县级财政部门与网点结算”的兑付模式。

此前,福建省已在南安、龙海、连江、延平、梅列及涵江等6个县(市、区)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试点,并制定了《福建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网点兑付办法(试行)》。截至7月31日,全省已发放补贴109714件,补贴金额2841.1万元。

四、广大农民群众对与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见与建议

对于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吸纳了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我们也对此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首先,针对信息不畅的问题,农民群众认为当地政府应该进行“面对面”宣传,有相关人员到各个农村中去宣传该项政策。我们也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可多粘贴标语,宣传画等,同时可以在各个村设立咨询点,有专业人员为农民答疑解难。其次,在质量方面,有些农民认为不该让一些不知名的厂家参与此项活动,保证产品质量。我们认为这个建议有些偏激,我们觉得一些缺乏诚信的厂家确实应禁止其销售,对于其他厂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下乡家电的抽检,同时加强销售者的诚信建设,保障质量和售后服务。县工商局把抓好“家电下乡”市场监管作为服务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监管等五项措施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一是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严把市场

准入。该局建立家电销售网点经营户的经济户口,对全县取得农村家电销售网点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和规范,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采取书式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取得农村家电销售网点企业经营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主体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不予“入市”,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二是宣传市场监管政策,提高识别能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农村家电销售网点的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不出售翻新旧家电。同时,大力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积极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三是建立进销商品台账,规范销售行为。深入家电销售企业宣传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和法规,引导督促农村家电销售企业建好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不合格家电召回退市等制度,严防假劣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四是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对销售网点所售家电质量的监督检查,实行日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商品、经销不合格商品等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五是利用维权网络体系,切实维护权益。向全社会公布“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工商所的联系电话方式,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各类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等,在各乡镇,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在价格方面,许多农民都认为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应该低于普通产品,但我们认为,家电下乡活动主要是想给农民群众带来方便,更何况国家还有补贴,不应该严明要求厂家降低价格,只要不虚抬价格即可,当然,这还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一方面要严格监控,管控好经销商以次充好、价格明降暗升等行为;另一方面,也要让厂家有利可图,比如印制全国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免税发票,适当减轻下乡产品销售税赋,从而提升经销商的盈利空间。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还可适当提高补贴的幅度。

第四,农民最关心的就是补贴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应该下大功夫,广大群众都要求简化申报补贴的程序,同时要增加补贴申办点,这确实也是相关部门主要研究改进的部分,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已经表示,要与财政部门一起研究简化补贴手续,方便农民领取补贴,研究完善监督办法,防止骗补。在调查过程中,福建省莆田市关于补贴环节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县财政局加强也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由镇财政所负责补贴资金的农户直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

对于蕴藏着巨大消费潜力的农村市场,家电下乡是实实在在普惠于民的好政策,然而仅仅依靠政策是不够的,政府、厂商、经销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应共同努力,加强信息宣传,完善监督机制,严把质量标准,简化补贴手续,家电下乡才能真正普惠于民,成功撬动巨大的农村市场。

结尾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福建省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贯彻此项重大举措,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在发现解决问题。截至7月31日,我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98万台,总销售额5.27亿元。其中,冰箱销量约占总销量的五成,彩电、空调、洗衣机约占四成。此次调查让我们对福建省的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现状有了初步了解,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也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与想法,希望能对改进福建省的家电下乡政策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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