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 秦始皇_秦始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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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乌江亭
某考生
当虞姬横刀,将一朵生命之情绽放成矛尖锋刃的湛蓝。我看到鲜红鲜红的血流过雪白雪白的颈。壮士掩面,乌骓悲鸣。
鲁迅说成功是把好的东西包装给人看,而失败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于是,你便成了最伟大的毁灭的艺术。“曾是气吞残虏!”你的英勇是无人企及的神话。釜破舟沉,是你无畏的誓言。“何弊之乘”的果敢,“挡我者死”的豪迈。几千年后似乎还可以听到你圆睁环眼倒竖钢髯的一声断喝。乌骓马来往奔突,每一个轮回的拼杀都像是一条法力无边的咒语,使尸堆成山,使血流成河。那杆长予挑起了几多秦国虎狼之将的尸首,几千年后壁上清吟之时还自滴着秦兵的黑血!
然而,你胜不了刘邦。因为你,还有诚信。
“竖子不足与谋!”范增如是说。当楚强汉弱之时,诛刘邦之机会何止千万。然而你没有。“不可沽名学霸王。”毛泽东说你沽名钓誉,我没有看到,我只看到你的诚信。“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你直言不讳,面对的还是刘邦。于是曹无伤被诛,试问天下谁人再敢助楚?你以为楚河汉界便是界限,殊不知刘邦有心明修栈道,暗渡(度)陈仓!韩信谓刘邦不善用兵而善用将,他的心计,他的丢诚弃信便是他的武器。而这居然比你的宝马大刀还要锋利。然而刘邦不足以与你相比;刘邦是君主,而项羽,是英雄!于是你英雄的起事,英雄的南征北战,英雄的失败。当楚歌的韵律从四面八方像魔音一般折磨你的耳鼓,面对嘶鸣的乌骓和似水的虞姬,你的眼泪磨蚀你的伟岸。“虞姬虞姬奈若何?”于是在乌江,你完成了一个没有丢弃诚信的男人的涅槃。
当拔山举鼎的传奇褪色成一页泛黄的史册,与斜阳下汉家的小儿稚嫩的传唱“大风起兮云飞扬”,你终于远去,留下一个顶天立地的背影。也许你做了鬼雄,跨着随你投江而死的乌骓,旌旗十万斩阎罗,你轰轰烈烈的死去,因为有诚信,为你殉葬。
于是,你不朽,你最终还是战胜了刘邦,以你的诚信,刺刘邦于后人的口碑之下!
(2001年高考)
评析:对项羽的传统评价主要有杜牧的《题乌江亭》,批评项羽不能总结失败教训,另一种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挠精神;王安石的《乌江亭》写军民离心,败势难回;李清照的《夏日绝句》则赞扬了项羽的英雄气慨。作者不以成败论英雄,而是紧扣“诚信”的主题,深入探究人性的善恶美丑,推陈出新,予项羽的故事以新的见解:失败因为“诚信”,展示出作者深沉的思索与澎湃的激情,表现了十分可贵的创新精神。本文总体上受杜牧诗歌的影响更大。
心中的芦苇
黄远
你,志趣高远,当秦始皇的仪仗大队炫耀于你眼前时,你发出的是“我将取而代之”的豪言壮语;你,饮尽了风雪,传下来你与虞姬的浪漫的爱情。何畏千军?何畏万马?你,手持长戟,所向披靡,刘邦这无赖小儿何在话下?
堂堂的七尺男儿,你痴,你狂!
即使,刘邦纳贤,迎来了张良,你又何惧?
即使,项庄舞剑时的失败,这何曾是你一生的败笔!
萧何追来了韩信,史书说,这像是在追逐你的失败。那该下被围,又像是定局。可你,却像河边一棵倔强的芦苇草,从未低下高昂的头颅。即使被践踏,也会从烂泥中寻找新的沃土!
直至伊人憔悴,便有了霸王别姬的唯美画卷;直到四面楚歌,便有了你乌江自刨的壮丽诗篇!
自刎前,你带领着一小队兵马来到乌江边。空旷的四野,瘦马,残阳!远处,却有着一叶小舟。
舟子跪拜,你部下的兵士们跪拜:霸王渡河!你持戟,不语。终了,望着残阳,只求舟子牵着你的战马渡河。舟子含泪额首,兵士站起,列阵。多人组成的铜墙,真能抵挡千军万马?舟子划船去江东,却留下战马。马啾啾,秋风萧瑟,如血的残阳!
你一声令下,战士冲锋。一个,两个… … 战士们坚强地倒下,你依旧窿战,直至将天空染成了血红。而你却毫发未损,这些小儿,怎能伤你分毫?而你却丢戟.拔剑.自刨于乌江边。目光及处,是刘邦、张良、韩信、萧何!
可我不懂啊,西楚霸王,为何坚强伟岸、胸怀大志的你,放弃乌江渡河重整旗鼓的机会,宁愿自勿归你可是那样的渴望胜利。雄鹰怎会自愿折翅?
你依旧高傲,你依旧痴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棵倔强的芦苇。由于我的狂妄高傲,致使乌江兄弟丢了性命,致使虞姬玉损香消… … 我又有何颜面面对江东父老?我的那裸芦苇草便是高傲,胜也它,败也它。可惜的是,成就了刘邦小儿的名声。自勿U,才能保全我霸王的名声。
寒风中,芦苇草倔强地摇摆。我失落地摘下时空转移心灵交流器。啊,心中的芦苇!难道你只是高傲?我想,还有一种东西叫信仰吧!抑或… … 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答案吗,霸王?
我插上耳机,任凭寒风瑟瑟: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 …
[点评】 如何才能写出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形象?文章的作者作了自己独特的探索。一是用了苍劲的}情境作背景.烘托项羽这位失败英雄的伟岸形象,“空旷的四野,瘦马,残阳!“ “马啾啾,秋风萧瑟,如血的残阳!”雄浑苍茫的背景,将项羽的形象映衬得更加高大更加挺拔也更具有一种浓郁的悲剧色彩。二是大量使用短句:“何畏千军?何畏万马?你,手持长戟,所向披靡,刘邦这无赖小儿何在话下?' , “即使,刘郑纳贤,迎来了张良,你又何惧?” “而你却丢戟,拔剑,自b.J 于乌江边。目光及处,是刘郑、张良、韩信、萧何!”这些短句与反问、感叹句组合在一起,写出了项羽的绝世气概。在行文上,作者以“心中的芦苇”为线索,串起了全文,结构谨严。
一个人的好坏,并不是像黑白两色一样鲜明,易于分辨,而是组成双重色调的琴键,谱出独特的生命乐章。
我道清照说得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称项羽作“千古英雄”决不过分。作为一个男人,他成就了一代霸业;作为一个丈夫,他爱危难关头宁愿放弃性命也不忍抛弃虞姬;作为一个领袖,他与战士并肩作仗从不退缩,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打得漂亮,士兵受伤细心抚慰令人尊敬;作为一个江东人,富贵不忘衣锦还乡,走投无路时深感有愧于江东父老,选择死亡而不愿苟且偷生给家乡人丢脸。谁道他不是大丈夫,真英雄?
“卷土重来未可知”说得确切,可是有比生命,胜败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道义与尊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白白牺牲那么多战士,让他们为自己抛头颅、撒热血,落个身死他乡,马革裹尸的结局,自己却苟且偷生地活着;让无数家庭经历家破人亡,自己却“包羞忍耻”地再征兵作战,怎么能够做得到?!自刎乌江,死得壮丽,死得有骨气。
项羽鸿门宴功亏一篑岂是为了“沽名”,因为了项伯的一句话?对受伤的将士尚且细致呵护,更何况是结义兄弟?况且当时刘邦的实力并没有强大到对自己构成威胁,又何必相煎太急?二十万秦兵跟随,威胁实在太大了。关公在卧牛山欲收周仓,甘、糜二夫人尚且知道一二人相随无妨,不可百人相随,通晓兵法的项羽更知道二十万有异心的秦兵对自己的威胁,不是心狠手辣,不是麻木不仁,而是别无他法,只好先下手为强。倘若犹豫不决,被二十万秦兵诛灭,最后还不是落个“妇人之仁”的骂名。“功高盖主者死”这是千古以来封建王朝不变的规律,越王杀文仲,刘邦欲杀韩信,岂不比项羽不重用将领更虚伪不仁?项羽是真诚的,他不善伪装,不懂得用人为己,难道不比刘邦在别人替他立下了汗马功劳后绝情杀害更仁义?
当然,易受挑拨,轻信亲戚,不懂得利用别人为自己服务是一个领导人致命的缺点。但是,正如一场滑铁卢无法磨灭拿破仑的功绩一样,一场垓下之围,又怎能折损项羽的高大形象?“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过不去的,是项羽的良心底线;是对给无辜百姓带来战争纷扰的亏欠了;过不去的是情义热血。树立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的丰碑。
强弓劲弩,信臣精卒,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却不想在万千文人的惨叫声中,宫女嫔妃的歌舞声中,王公大臣的奉承声中,天下百姓的怨恨声中土崩瓦解。秦国,一个不可一世灭了六国,一个自诩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的泱泱大国,在安享了十四年的所谓的太平后,成为了历史。
当秦始皇兵强马壮的军队遍布六国时,他笑了,他认为自己是天下最最强大的,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此时的他,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可偏偏那些该死的文人,处处说他的不是,他愤怒了,于是,焚书坑儒,焚毁了多少人的梦想,坑害了多少人的幸福,再也没有人敢评论他了,但人们心里都窝着火。
偌大的宫殿中,秦始皇一人独坐正中,四面美女翩翩起舞,歌声经久不息,他喝着酒,看着一个个浓妆艳抹,彩裙飘动的舞女,一脸的陶醉;宫殿外,士兵们仍在往土坑中推下一个又一个反对暴政的文人;火光仍在继续,烧红了半边天,一捆捆耗费了文人们一辈子心血的竹简顿时化为灰烬„„秦始皇依旧沉醉在歌声舞姿中。
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有这个必要吗?人都死了,宫殿建得再好也是徒劳,可怜的阿房宫最后还是被项羽付之一炬,惜哉,悲哉,整个秦始皇陵,工程浩大,数不清的兵马俑,可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可这又能怎么样?秦始皇死后,还不是成为一堆白骨,还能在地下享受吗?
秦朝几百年的基业,在其最鼎盛时却在人民的反抗中不堪一击。秦始皇,这个秦朝最伟大的,甚至对中国的日后都作出巨大贡献的统治者为何让自己拼了一辈子换来的基业付之东流,这使我想到了孟子的那句千古名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的,多年的沙场征战,使秦始皇成为第一个有能力统治全中国的君主。在战争中,他顽强不屈,有勇有谋,带领秦军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那时的秦国是坚不可摧的。而统一了中国以后呢?焚书坑儒,就为了一时的美名;征丁无数,就为了生前死后的虚荣;沉溺于声色,更加快了秦朝的堕落。人们心中窝着的火终于爆发了,陈胜、吴广敲响了秦朝灭亡的丧钟;项羽、刘邦粉碎了秦朝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的美梦。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愿所有统治者都记住这句话。
秦始皇在政府组织上,赢政大帝给中国历代王朝奠定了权威性的规范,使得以后几百个帝王只能在他所想到的圈子里作小小的修正,而无力作巨大改变。秦政府跟周政府大大的不同,周政府不过是一个国王亲属和大部落酋长们住的大庭院,秦政府则是真正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机构。
秦政府的组织精神,是政治、军事、监察,三权分立,互不统摄。政府跟军事不结合,可避免皇帝的权力被剥夺。监察权是皇帝的耳目,它主要目的在查看官吏和人民是否效忠或是否尽职。在皇帝之下设立宰相,宰相之下设立九卿——九位部长级官员。九卿的官制,是秦政府的又一发明,只是在秦王朝时还无法划分开政府官员和宫廷官员。所有官员都为皇帝做私事,也同时为国家做公事。这就跟现代若干独资经营的小店铺,与老板家庭之间,无论财务和管理,往往混合为一的情形一样。到了后来,为皇帝办私事的官员另成一个宫廷系统,九卿才成为政府系统。历代王朝中央政府的组织虽不断有变化,但九卿的官称不变,一直保持两千余年,直到二十世纪,才随着帝王制度的消灭而消灭。
我们可以假设一个问题,假设现在某一个国家,把地球上所有的其他国家都用武力征服,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世界政府,它最迫切的政治措施将是什么?这正是赢政大帝在公元前三世纪八十年代所面临的课题,他为了巩固他的帝国所从事的努力人概分为两个项目:
其一开凿运河和建筑公路。除了灵渠运河外,秦政府又在黄河跟淮河的支流颖水之间,开凿另一条同样重要的运河,即鸿沟运河,也即现在的贾鲁河,它接连黄河跟淮河,再从淮河转入长江,航运灌溉,都有高度价值。公路从首都咸阳(陕西咸阳)出发,作辐射形状,直达各郡,北到辽东郡(辽宁辽阳),南到长沙都(湖南长沙),像蜘蛛网一样密布全国。公路宽五十步,每隔十米,即种植一棵松树或柏树,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林荫大道,构成“条条大路通咸阳”的壮观,不仅有利于武装部队的机动性,更促进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使相异的差距日益缩小。
其二统一文化和度量衡制度。各封国和各王国经过长期间的政治独立,犹如西方罗马帝国崩裂后的欧洲一样,每一个国家都发展成为一个文化的和经济的社会单元,互不相同。齐王国写出的字与楚王国写出的字不一样,韩王国的升斗跟燕王国的升斗不一样,赵玉国的里程也跟魏王国的里程大大的差异。各国车辆,各有宽度,也就是说,车辆只能在本国行驶,一出国境,因为不能合辙的缘故,寸步难行。赢政大帝要求把这些全部划一,首先他下令采用一种新文字,也就是一种简体字,把周王朝及六个王国所使用的那些繁杂而又互相差异的字体,简化为一种“小篆”——以后更再进一步的简化为“隶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政府所发动,对文字所作的第一次剧烈改革,使原来十分笨重的文字,变为灵活,是中国文化最大的一项跃进。其次赢政大帝规定标准长度(度),标准容量(量)和标准重量(衡)。从此在中国境内,文字、尺寸、升斗、斤两以及车辆的轮距,完全一致。这件事奠定了中国人万世大一统思想观念的基础。
帝国的领导人,上至赢政大帝,下至包括宰相李斯在内的高级官员,都精力充沛,具有活泼的想象力。在前三世纪十年中,他们做出比七十年代统一当时世界还要多的事,也做出几乎比此后两千年大多数帝王所做的总和还要多的事。在野鬼看来赢政是一位十分值得尊敬的领导者,堪称为----“千古一帝”。
对秦始皇的评价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究竟如何评价?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李贽《藏书·卷二目录》);有的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章太炎《秦政记》);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自《秦王扫六合》)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 “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新书·过秦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贞观政要》卷八);“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引自陈登原《国史旧闻》)。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应当历史地看问题,即把秦始皇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他的功过是非,去研究他的贡献和罪恶。而在研究秦始皇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战国末期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尤其要注意秦国自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历史特点,以及它们对秦始皇的影响。这后一点是迄今以来,对秦始皇评价中被大多数人所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系统地研究过秦史以后,再评价秦始皇,则可望避免以往的片面性,得出较为合乎历史实际的结论。根据这样的观察,应当说,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杰出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他的功绩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掩盖罪恶;他的罪恶是深重的,但也不应因此抹煞其巨大的历史功绩。秦始皇的最重要历史功绩,在于完成了统一事业,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当然,秦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客观形势已经为统一造成条件,秦始皇是在统一果实成熟了的时候来到果园中的。但这种历史必然性并非意味个人的作用无足轻重。为什么统一由秦国来实现?完成统一的时间为何在公元前二二一年?在这些方面显示了秦始皇的个人作用。除了作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以外,秦始皇对统一的贡献,在于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有些评论家盛赞秦始皇的“军事指挥才能”,这种评价是没有多少根据的。比起他的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曾多次亲率军队作战的君主,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没有直接指挥过打仗;但是,秦始皇却取得了比他前辈更辉煌的成就,这除了历史给他造成的机运以外,主要在于他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在统一中国前夕,秦国聚集了几乎是全中国所有的第一流的军事家、政治家。这里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顿弱等等,他们大都并非秦国人,却在尽心地为秦效力。一切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都是由他们制定和实现的。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听从他们的劝谏和有错勇于改。如灭楚时,他开始误用李信遭到失败后,马上改过,亲请王翦出征,并倾全国之兵交付与王翦,结果取得胜利。这种情况,若与赵国国君不信李牧,齐国国君轻信谗言,致使国亡的情况相对照,更可看出秦始皇作为一个君主,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对于历史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秦始皇的贡献还在于奠定了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基础。秦统一后实行的各种政策和措施,有的不仅影响至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而且及于现在,如文字的统一就是一例。秦始皇采取的各种统一措施和制度,对当时的历史发展来说,是一种大胆的革新,他不仅改变割据状态的政治和文化,从而使封建的社会经济顺利地向前发展。而且在很多方面改变了秦国固有的历史传统,如秦国以前一直被中原诸国视为西方落后地区,秦孝公也曾为此面苦恼,昭王以后虽然秦国势力进入中原,但主要统治地 区、根据地仍不出关中。到秦始皇时期,其国土竟达到空前广大的程度,而临这种局面,秦始皇以秦国制度为基础,创建各种制度,他并未囿于秦国固有的制度和传统,表现其政治眼光较为远大。从秦代制定的一些制度大部分为后来所继承,可以证明:这些制度和措施是适应当时历史形势的。而创建这些制度的秦始皇,其政治视野若不超出地处西陲的秦国的局限,则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在秦国的历史上,继秦穆公、商鞅以后,秦始皇是对秦国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也是开创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但秦始皇还是一个稀世的暴君。秦始皇的残暴不能仅仅用“地主阶级本性”这种一般性的原因去解释。唐甄曾说过:“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这种看法是对的。但秦始皇这个“贼”似乎比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过更大。他不仅穷侈极欲,造成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就是施行的一些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虽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发展,而在当时则成了一场浩劫,如修长城,经年累月征发数十万人进行着极为沉重劳动。这种摇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痛苦,从下述记载就可看出达到多么可怕的程度。清人杨廷烈著《房县志》记载:有人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劳役的民夫,由于躲入深山老林,年长日久,全身长出毛,传说当碰到毛人时,他先问你:“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么?”只要回答:“长城未筑完,秦始皇还在!”“毛人”就会吓跑。这个记载当然只能视为人民群众的一种传说,然而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那样残酷的现实,绝不会出现这种可怕的传说。它反映了秦始皇的作为都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上的,而这种剥削和压榨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承担的程度,致使社会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就连对历史发展有利的一些措施,也给当时的人民造成灾难。秦始皇统治的残酷,与秦国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秦是以一游牧民族立国。从立国之日起,秦就处于同敌人战斗的环境中。“秦人耐苦战”是历史造成的,统治者的“酷烈”也是同这种战争的残酷现实相一致的。从秦襄公到商鞅、到秦始皇,其统治手段始终是极为残酷的:“夷三族”、“夷九族”,这在其它诸侯国是极为罕见的,殉人多至上百也仅见于对秦的记载。秦始皇完成了先代国君统一中国的计划,同时也把秦国残酷统治的手段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强调秦国的传统,决不意味着开脱秦始皇个人的罪责,他个人性格残忍,好大喜功,尤其是统一以后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以及恣意享乐,乃是加重人民灾难的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也是由于他把当时的社会经济推到崩溃的地步,使秦王朝又成为历史上一个极其黑暗的朝代。秦始皇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人物:他既是一个有巨大贡献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暴君。
我们说过,秦始皇极力主张“事皆决于法”。然而却又“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0]难道秦始皇的思维发生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谬?否,对于秦始皇及其追随者来说,这二者之间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简直就是统一的。因为秦始皇自认为他就是“法”的化身。他既是立法者,也是司法者,还是执政者,总之,他代表三位一体的国家意志。所以,“事皆决于法”还是“事皆决于上”,在秦始皇及其追随者看来完全是一回事,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对他来讲,“法治”也就是“人治”,而“人治”也就是“法治”,两者毫无对立可言。我们只有从这里出发,才能真正地理解秦始皇的“法治主义”。
秦始皇所以能够走上“法治主义”的道路,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对战国时代的特殊情况考察后,我们得知,虽然当时诸子百家提出形形色色的政治学说,但到了战国晚期,“七雄”之间白热化的厮杀清楚地告诉人们:只有“法治主义”可以救乱世。因此在这时,“法治主义”几乎成为一股压倒一切的强劲的社会思潮,即使是以宏-扬“仁义”为己任的儒家思想大师荀况也公然将“法治主义”塞进自己的学说中,以此来迎合时代的需要。至于他的高足弟子韩非和李斯的弃儒投法,就更能说明这个时代的风气了。秦始皇沐浴在这样的时代气氛中,自然要受到这种时代风气的熏陶。;此外,在战国“七雄”之间长期的力量角逐中,秦国最终取得了绝对的优势地位,特别是在秦始皇即位之初,这种优势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定局。而这种优势地位则明显地标志着秦国自秦孝公以来的“法治主义”的胜利。史册有证,秦自孝公以后的历代君主,几乎都是“法治主义”者。这种传统的形成并非因为秦国的君主代代都是天生的“法治主义”者,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商鞅变法使“法治主义”在秦国扎下了深深的根,在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牢固稳定的、有可操作性的一整套制度。这套制度制约了、支配了秦国历代君主的意志和行为,使他们无法偏离秦国既定的“法治主义”的轨道。不过,在这里我们也决不能忽视人的个性,特别是握有绝对权力的专制君王的个性对历史进程的重要影响。如果历史的进程可以假设的话,我们设想秦始皇的生父吕不韦当了秦国的国君(完全有这种可能),统一后的天下能否出现像秦始皇治下的那种暗无天日的情况?我们说,肯定不能。我们从反映吕不韦政治思想的《吕氏春秋》中了解到,吕不韦积极倡导、实行开明君主专制,反对严刑酷法,允许思想的自由化和多元化,试图实行分权制„„这些主张基本上是与秦始皇的政治思维针锋相对的。问题是在公元前221年,并不是吕不韦成了大秦帝国的皇帝,而是他的私生子秦始皇。
验之史实,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秦始皇与吕不韦的人格形成过程是有所不同的,秦始皇从年轻时代起就被秦国的特殊的文化环境熏陶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家人物,从而表现出极强的“法治主义”精神,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法家理论,对法家大师韩非钦佩得五体投地,四处网罗各国的法家人物,坚决按照法家的“君主极权论”和“暴力万能论”来建构新国家的模型,坚决推行武力统一中国的铁血政策。这些表现除了到秦国的“法治”传统中寻找根据之外,我们也决不能忽视秦始皇本人的人格力量。中国特色的“法治”往往需要一个铁碗人物,一个政治、军事强人!在国人看来,一个平易近人、感情丰富,或者一个慈悲为怀、懦弱无能的君王,根本无从承担起推行“法治”的重任。秦始皇恰恰不是这类君王!少年时代苦难的经历,扭曲的家庭生活,父亲、母亲给他的尊严蒙上的耻辱,过早地对宫廷深处尔虞我诈的内幕的了解和把握,„„凡此种种,都必然促使他不再相信人的善良和人的诚实。这样,也就使他很自然地向荀子、韩非的“人性恶”的说教靠拢,使他眼中的人际关系除了“利”、“害”二字之外,别无他物。父亲为了活命可弃他而不顾,母亲为了寻欢作乐可让他蒙羞受辱,更何况他人了!他的心态在自卑中严重失衡,他的理智在磨难中逐渐成熟。失衡的心态渴望平衡,理智就给他指出一条唯一可行之路,那就是孜孜不倦地追求绝对权力,那就是要冷酷无情地奴役他人。他认为只有如此,才能补偿自己精神上的惨痛损失。所以,他从很早的青年时代起,就迫使自己感情的琴弦停止颤动,就与“严而少恩”[11]的法家理论一拍既合。于是,秦始皇冷血冰心般的个性与时代的需求终于找到了最佳结合点。进一步讲,对秦始皇来说,他所以无限钟情于“法治主义”,那是他在很大程度上把“法治主义”看成是他的强力意志、优势意志、占有欲、权势欲的最充分的表现。而这种“法治主义”在他后来荡平群雄的统一战争中,也确实十分奏效,况且这次旷古未有的“奇功”又给予他以极大的心理满足。从而使他更加深信,“法治主义”是万能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既然强大的宿敌都能在他的强力意志、优势意志下摧眉折腰、俯首称臣,那么,千百万手无寸铁的黎民百姓又何足道哉!所以秦帝国建立之后,秦始皇决心把他的“法治主义”在天下全面铺开,以便用这个冷酷无情的武器,随心所欲地驱使天下人为满足他的个人意志服务。
问题是,在秦始皇的眼中,“法治主义”何以会有如此令人慑服的威力呢? 那是他认为,“法治主义”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它的“重刑主义”。在统一天下之后,他之所以刻不容缓地把“专任刑罚”定为秦帝国处理国家事物的指导思想,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不过,“重刑主义”并非是秦始皇的专利,它实际上早就是构成法家学说的一根重要的理论支柱。商鞅很早就倡导过“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12]的政治主张。所谓“重刑主义”,就是轻罪重罚,就是用恐怖手段制造一种威慑力量,驱使民众就统治阶级之范。但我们也必须指出,第一,商鞅在主张“重刑”之外,还补之以“厚赏”。第二,商鞅在主张“重刑”的同时,还没有忘记“重刑”的道义的基础,即“去刑”。不过,商鞅的“重刑主义”在秦国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很快就发生了形变,他的“重罚厚赏”逐渐演变成“重罚轻赏”。到了秦国统一中国前夕,秦始皇的思想导师韩非已经在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了。他说:“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13]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在这里,韩非无非是在坚持恩威并施的“赏罚论”的前提下,把法家学说的重点有意转移到突出“罚”的作用上。可韩非毕竟是个理性主义者,为此,他也曾警告说:“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14]也就是说,无论赏罚都要有个合理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赏罚就会失去它的作用。可惜的是,在韩非建构的君主极权理论中,这种合理的声音非常微弱,以至于完全被秦始皇忽略了。“重刑主义”到了秦始皇手中,它的道义基础,它的合理限度,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秦始皇既不主张“以刑去刑”,也不主张“重刑厚赏”或“重刑少赏”,而是主张“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这种极端思想被秦始皇的政治设计师李斯表达得淋漓尽致,他说:“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15]我们从“法治主义”在秦国异化的轨迹中不难看到,“法治主义”到了秦始皇手中,已经完全偏离了它“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16]的初衷,而成为独裁者秦始皇“举错暴众”,与民为敌的残忍而野蛮的统治工具了。“法治主义”所以发生了如此可悲的质变,我们还需要到法家思想体系的内在悖论中去寻找。法家的政治理想是寻找一个具有“法治”思想的铁血君王,让他去收拾天下的残局,这位铁血君王应是这样的英雄:他能够用最野蛮、最残暴、最虚伪、最阴险的手段去奴役民众,然后使民众获得解放。据法家说,寰区要想“大定”,海县要想“清一”,苍生要想“获救”,天下人就得先忍受这位“救世主”的奴役!正是法家学派这种荒谬的悖论,才创造出秦始皇这样一位前无古人的极权主义者。法家学派为了制造这类英雄,拼命鼓吹“明君独断”、君主极权,指望这类英雄挽狂澜于既倒,还世界一个清凉。他们哪里知道,一旦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无法限制的绝对权力落到某个英雄的手中,它不仅必将成为某个英雄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而且奴役苍生的镣铐非但不会被打开,相反,这副镣铐会变得更加沉重!秦始皇就属于这类英雄,而他的“法治主义”则是赠给翘首盼望“解放”的民众的一副更加沉重的镣铐。三
秦帝国统治的十五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之一,这种黑暗完全是秦始皇“专任刑罚”的“法治主义”造成的。
历史记载,秦始皇对“黑色”情有独钟,他认为黑色是一种吉祥的颜色。他在统一天下那年(前211年)的御前会议上,曾亲自规定“色尚黑”,即“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16]秦始皇如此喜欢黑色,除了他根据战国时代阴阳家《五德终始说》那套神秘理论推导出来的秦为“水德”,水色玄黑这套胡言乱语之外,还应该向秦始皇的内心深处探究。心理学认为,对颜色的心理反应,乃是一个人价值观念的外化。不同志趣的人对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及由这七种色彩合成的白色会有不同的偏好。因为不同的颜色可以与人们不同的审美情趣产生共鸣。有趣的是,古往今来很少有人喜欢黑色。因为黑色被视为是不祥的颜色。黑色是光明被吞噬后的黑暗,是恐怖,是毁灭。但正因为黑色有如此这般的象征性,所以秦始皇才对黑色情有独钟。对秦始皇来说,他太熟悉黑暗了:在赵国邯郸的人质生活不是一片黑暗、一片恐怖吗;秦国宫廷中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片黑暗,一片恐怖;那持续了几十年的充满血腥气的统一战争尤其是一片黑暗,一片恐怖;他那时常受到死神威胁的羸弱多病的身体,更使他的精神世界弥漫着一片黑暗,一片恐怖。总之,他的生活始终在与黑暗和恐怖相伴。黑暗扼杀了他的童年,夺走了他的欢乐,如今四海之内的臣民都已匍匐在他的脚下,诚惶诚恐地期盼着这位“兴义兵,诛残贼”[17]的皇帝能够在战乱之余赐给他们以福祉、和平和光明。可秦始皇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只有他一人有资格从黑暗中阔步走出,享受光明的沐浴,而那些芸芸众生为了给他营造一个一系万世的永恒帝国,则必须仍然留在黑暗、恐怖、毁灭中。出自这种专横的设想,他在统一战争刚刚结束,就立刻建立起以“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而不赦”[18]的意识形态霸权,即“法治主义”。
从此,秦始皇的“法治主义”就成了一把悬剑,时刻高悬在秦帝国数千万臣民的头上,迫使他们按照他的绝对意志去建造宏伟的宫殿,去修筑豪华的骊山墓,去赶筑举世震惊的万里长城,去铺筑四通八达的驰道,去远征匈奴和南越,去巡游全国,去寻找长生不老药,去妄杀无辜和焚书坑儒„„。
这把悬剑的唯一功能就是“繁刑严诛”。我们只要看一看秦帝国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法”的名目,就足以使人绝望了。就死刑而言,则有戮刑、磔刑、弃市、定杀、生埋、赐死、枭首、腰斩、凿颠、抽肋、绞、剖腹、族刑、具五刑„„,至于其它刑罚,那就更是名目繁多、不胜枚举了。当时的刑罚所以如此名目繁多、阴森可怖,那是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制造一种秦始皇所需要的“黑色恐怖”气氛,才能够使那些笼罩在“黑色恐怖”阴霾下的人们达到李斯所说的“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19]的火候,从而使帝国的臣民成为任之驱使的人形畜生!
当然,我们有必要指出,如上那些秦帝国的法律古已有之,大多数并非秦始皇所始创。而且这些法律后世也不是没有。只要稍事观察,我们就不难发现,在数千年的中国专制社会里,以这种“严刑酷法”为内容的“法治主义”几乎是无代无之。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看,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单单去谴责秦始皇一个人。确实,只要专制主义存在,“黑色恐怖”的阴霾就不会消散,真正意义的法治主义就不会实现,等等。但是,我们所以要特别提到秦始皇的“法治主义”,那是因为在这位皇帝的治下,“法治主义”已经被绝对化为国家意识形态,其目的的卑劣,手段的残酷实属罕见,那种公然以天下人为敌的本质实在叫人深恶痛绝。倘若说以后的少数帝王还稍微懂得一点“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的道理的话,那么秦始皇则更迷信“暴力万能论”,更相信在“法治主义”的大旗下,他的任何想法都能够变成现实。基于此,他竟然把在战场上用来对付敌人的办法拿来对付自己治下的民众。在“法治主义”思想的支配下,他有意制造恐怖气氛,他视民为草芥,他把法律当成是他可以随心所欲滥用的皮鞭和屠刀。为了满足他那毫无止境、荒诞不经的丑恶私欲,法律在他手中不仅不是制止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工具,相反却成了制造“犯罪”的工具,这在历史上实属罕见。
为了制造“犯罪”和“罪犯”,他不仅“专任刑罚”,把“刑罚”绝对化,而且在“刑而不赏”的同时,又把“重刑主义”推向极端,把本已十分严酷的秦法变得更加严酷。比如,帝国建立后,他接连颁布了“妄言法”、“焚书令”、“挟书令”、“诽谤法”等禁锢思想的苛法。另外又把已有的刑法作了加大惩罚力度的处理。如,秦统一前的《徭律》规定:“失期三日到五日,;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20]到了秦始皇手中居然改为“失期,法皆斩。”[21]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上有好之,下必有甚焉者。秦始皇的“繁刑严诛”的“法治主义”的实行,仅仅靠他一人是无济于事的。好在,在专制政治中,一个独裁君王想找到落实自己思想的马前卒并非难事。当时那些由军功地主和知识分子转化而来的官僚集团就是对他的精神的最好领悟者和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吏治深刻”是历代对秦帝国官僚集团的最恰当、最公允的评价。秦帝国的“吏治深刻”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据史书记载,当时定立了一个血淋淋的标准,即“杀人众者为忠臣”。[22]那么这个标准具体落实的情况又怎样呢?在《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有段这样的记载:当时有个范阳令,他在任十年,“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公(指范阳令)之腹中者,畏秦法耳。”秦帝国的一个小小的县令竟然如此凶残横暴,其它的各级官员那就更不在话下了。这样,在“黑色恐怖”笼罩下的秦帝国就成了“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路,断狱岁以千万数”[23]的大监狱。
在这个大监狱中,秦始皇又有意不断地补充进一批又一批以“罪犯”为主力的、无偿的、非生产性的劳动大军。他们按照秦始皇的意志,在各级官僚的摧逼下,源源不断地开向秦始皇最需要他们的地方。真难想象,在秦始皇的“法治主义”的治下,人人都有“罪”,并且使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蜕变为人人在惩罚面前平等。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秦始皇的“法治主义”终于把秦帝国境内的大多数人推向绝境,但也为秦帝国的毁灭埋下了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