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人才培养的现状_体育院校新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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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对策
【发布时间:2003-0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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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共有27所设置了运动训练专业,以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与科学研究的教练员和专项教师为业务培养目标。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主要竟技项目运动队的教练员绝大多数是由高水平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留任执教的;运动系毕业生中进人教练员工作岗位的不足毕业生总数的五分之一。现行学制和管理体制的限制,使在役运动员又很难有时间接受高等教育。因此,分析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人才培养的现状,揭示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上明确社会发展对教练员人才培养的要求,探索教练员人寸培养模式,是所有体育院校运动系所面临的办学方向改革的重大问题。同时,体育院校运动系如何对在役运动员进行学历教育,使对运动员的训练和文化教育有机结合是当前社会改革与发展带给体育院校运动系的新课题。本研究以社会改革和发展为背景,试图探讨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提出体育院校运动系的改造设想,为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的改革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讨论
(一)体育院校运动系现状与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动系课程设置与体育系相近,难以适应运动系培养目标的需要:
体育院校运动系与体育系人才规格是不同的。不同的人才规格要求不同的课程设置,以达到不同的培养目标。然而,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课程门类设置上,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运动系与体育系是基本一致的,运动系学生除了少上几门普修技术课外,在知识结构上与体育系几乎没有区别。在学科类课程时数对比上,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运动系和体育系相差不大。这种相近的课程体系,不仅存在于上述三所体育院校,而且普遍存在于各体育院校,这必然导致人才现格的混淆,失去运动系的培养目标。2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模式与体育教育专业相似,难以达到运动系培养目标的要求:
教练员与专项教师的培养在方式上有着区别于普通师资培养的特点,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教练员的培养应与各体育运动协会组织或机构、与竞技运动实践紧密相联、这是国外体育院校培养教练员成功的经验。随着近年来教师工作与教练工作的逐渐分离,国外教练员的培养模式逐渐与体育师资培养模式相分高,教练员培养的教育计划向自成体系方向发展,完全不受体育院系教育计划的束缚。然而遗憾的是,我国体育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在培养教练员时至今仍走的是师资培养的道路,其培养模式是在封闭的校园体系内,在与体育系大体相同的教育计划下,独自培养着与体育教师基本相同而与社会所需要的教练员相去甚远的教练员。3 运动系毕业生分配去向与体育系相同,难以体现运动系培养人才的特色:
从北京体育大学1991年至1995年运动系与体育系毕业生分配去向对比中我们发现,尽管运动系毕业生进人体委系统和体育院校的合计为23.9%,比体育系相应指标高16.4%,但两系毕业生分配去向的排序是一致的,二次分配占第一位,大学中学占第二位,体委体院占第三位。这种排序较为适合体育系的培养目标,但与运动系的培养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这种运动系毕业生分配去向与体育系基本相同的情况在其他体育院校也是类似。
(二)体育院校设立运动系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体育院校设立运动系培养教练员是教练员人才市场的需要:
教练员是竞技体育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力量。1995年,原国家体委颁布的《奥运争光计划》中指出:“到本世纪末,我国奥运竞技项目的基础实力目标为: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900人。重点项目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100人。要重视培养一批35岁以下有培养前途的教练员,同时还要逐步设置科研教练员”。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体委系统之外运动竞技业中的专项或综合运动俱乐部、运动训练中心、各种属性的运动队等组织,运动技术培训业中的各种专项训练班、运动人才后备训练组织,以及高校建立的高水平运动队等,都需要大量的教练人才和运动人才,这就为体育院校运动系培养的教练员提供 了良好的就业前景。体育院校设立运动系培养教练员是体育院校办学特色的需要:
体育院校的特色与“体育”两字是分不开的,最能体现体育特色的是运动成绩。如果体育院校能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那么,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其它方面的成绩所不能比拟的,它所造成的影响是超越国界的。在体育院校中,运动系从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为竟技体育的发展培养所需教练人才的重任,是培养教练员的专业系,理应承担在体育院校中培养教练员的重任。对我国有关单位领导、专家、学者、教练的调查表明,认为在北京体育大学设置教练员专业非常必要的占62.5%,必要的占37.5%;认为教练员专业主要培养目标应是省市、国家队的高级教练员和各级体校的教练员兼而有之的占75%。
3、体育院校设立运动系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是运动员培养体制改革的需要:
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再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有关部门关注的问题。运动员安置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运动员的训练情绪和比赛成绩,影响到运动员后备力量的来源。作为青春的事业,优秀运动员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为国家、为民族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的崇高事业,但个人却没有时间和机会受到常人所受到的充分和全面的文化教育。对现役运动员进行文化教育是时代发展对运动员培养的要求,是运动员自身发展的需要。许多国家运动员都是在籍学生,边学习、边训练已经成为社会对运动员的要求。我国的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体工队办运动技术学院试图解决的都是运动员的学习问题和学历教育问题。而1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两者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运动训练与文化学习的矛盾,运动员与大学生的差异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利用我国体育院校的优势,扩展体育院校竟技体校仅培养后备运动人才的功能,培养具有高学历、高文化素养的高水平运动员就成了摆在体育院校运动系面前的重任。
(三)体育院校运动系的改革对策
1.南京体院模式和吉林体院模式的启示:
南京体院和吉林体院都是地方所属院校与体工队、科研所建在一所大院里。面对教育改革和体育改革的形势,它们创造了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发挥训练、教学、科研“三位一体”整体效应,高级教练和高级职称科研人员参与体育教育工作,科研和教学人员参与对训练的监控和指导,发挥了人才群体的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最佳化的模式。
南京体院模式和吉林体院模式是地方体育院校为地方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与地方运动队伍相结合的成功范例。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体育院校,尤其是武汉、成都、西安、沈阳、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系的改造都可采用和借鉴大体相同的模式。唯有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系的改造有着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之处在于北京市有着属于自己管辖的体育院校一北京体育师范学院,且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正在与北京市运动技术学院、北京市体委科研所进行联合,这就给北京体育大学走与当地运动队伍联合办学之路带来了困难,使得她必须在借鉴南京体院模式和吉林体院模式的基础上,探寻自己的运动系改造之路,并将其基本构想加以推广。
2。21世纪对教练员人才的基本要求:
21世纪将是新技术革命迅猛发展的世纪,对教练员人才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教练员具备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而且更重要的是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首先,要求教练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调查中,60%以上专家认可的教练员必须掌握的学科知识应以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技能为主,以社会人文学科知识为辅。其次,教练员还必须具有全面的能力结构。调查结果表明,专家们认为高水干教练员应具备的能力依次是:选材能力、制定计划能力、组织实施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获得社会支持能力、情报掌握能力、科研能
力、组织竞赛和裁判能力。运动员群体需要特殊的培养教育:
运动员很小就进人运动队,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半封闭的环境中训练、生活。在运动队这样一个个人服从多于个人自我的半军事化社会里,面对巨大的竞争和压力,“客观环境”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教练员和队友成了他们释放压力的主要对象,“全面培养”是他们内心深处的渴望与呼唤。对待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考虑到体育成绩辉煌对优秀运动员的作用将随时间的流逝而黯淡,而教育的作用将逐渐凸现的社会现实,必须寻找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而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在以往的训练理论和方法、在体育生物学科和运动心理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以及在一般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中都难以找到。因而,需要对这一特殊的群体进行特殊的培养教育。
4.体育院校运动训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想:
体育院校运动系必须面向运动队、面向竞技体校,引人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采用联合办队、合作办学的方式招收自己的学生,并根据我国教练员和运动员学历层次不一。职称情况不同。年龄跨度较大、运动经历丰富};练比赛较多的特点,采取在职学历教育与脱产专题研讨相结台、分层分项培养与统一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教学与训练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在教学组织与培养方式上,打破学校的学期制和寒暑假制,实行学年周期制;按照训练竟赛规律安排教学周期,采取在校集中授课教学和丁队授课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部分重点基础课需在校集中学习,专项教学与训练等课程分散随队安排;学员在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原则上等同于校内的专项俱乐部训练和专项理论与教学课程,视学员在队年限长短给予不同学分;学员毕业实习安排在本队或业余体校担任助理教练;实行导师组负责制,聘请国家队或单项运动协会推荐的教练员与学校教师共同组成专业教学导师组,负责学员专业课学习、毕业实习和论文指导;学员在修业年限内参加国内外大赛所获成绩名次,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奖励学分,并以此减免其他部分课程学分;进人学校学习的运动员和教练员,除在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外,还可选择学校所设的其它专业进行学习,如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等。
在学籍管理上,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在职与脱产、常住与短住、业余学习与专门学习、学历教育与证书教育相结合,教学计划突出以培养高水平教练员与优秀运动员为目标进行设计;学生学完一门,结业一门,累计修满学分者,获得学历;把学历教育与上岗资格证书教育相结合,在学期间参加教练员岗位培训者可获得相应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对个别优秀运动员学生采取个别对待,补缺教学,采用针对性强的小班上课,选用灵活多样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增加实践和实习的机会;采用参加统一考试与个别考试,校内考试与校外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允许学生自学、重修、多次考试;参加专题研讨班的学习时数可以替代任选课的学分和相应内容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在队带队的实践可以替代专业课中的专项训练和教学实践环节中的教育实习。
综上所述,如果把教练员和运动员做为体育院校运动系培养目标的话,那么,运动训练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就与体育师资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知识结构偏重实用,课程设置偏重实践,培养方式要求灵活,教学方法要求得当。
二、结论与建议
(一)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在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上借鉴的都是体育师资的培养模式,缺乏运动训练专业的特色,一直未解决好教练员的培养问题,其毕业生在分配上与体育系区别不大,难以达到运动系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造。
(二)社会发展对高知层教练员的需求为体育院校发展教练员培养体系和运动系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景,国家运动员培养体制的改革为体育院校培养高学历、高文化素养的高水平运动员创造了条件,体育院校办好运动系是教育改革和体育改革的需要,是体育院校办学特色的需要。
(三)南京体院模式和吉林体院模式为体育院校运动系与当地体工队(运动技术学院)体科所相结合,走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之路,培养高水平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四)教练员和运动员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对这一特殊群体必须进行特殊的培养教育,决定了体育院校运动系的办学模式应是开放状态下的办学模式,以社会需要为参照系,能够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其办学模式与运行机制,增强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五)改造后的体育院校运动系应以培养高知层教练员和高学历、高文化素养的高水平运动员为主,其培养模式要求知识结构偏重实用,课程设置偏重实践,培养方式要求灵活,教学方法要求得当。
(六)有待于对本文提出的我国体育院校运动系办学模式构想进一步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