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沿整治_五沿整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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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沿”整治

【概 况】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三沿”整治创建美丽乡村行动计划的第一年,我区紧紧围绕《莲都区关于加快推进“三沿”整治的若干意见(试行)》(莲委办[2011]6号)文件精神,精心谋划、完善机制、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三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显著。

2011年累计完成投资2512万元,新增硬化道路87441平方米, 沿线房屋立面改造56119平方米, 新建围墙3509米,新围建花坛5928米,新建村庄标志碑17座,新建小品景观(休憩)点9处,沿线新种绿化乔木10383株,沿线新种绿化灌木43695平方米,沿线复耕复绿165249平方米,清理整治废弃场地13784平方米,拆除破厕所、破猪(牛)栏、破灰棚8017平方米,清理乱搭乱建构筑物5617平方米,拆除旧广告牌1094平方米,改造或新建广告牌1515平方米,清理沿岸垃圾4720米,新整治清理水沟、池塘面积1983平方米,新建无害化卫生公厕19座,新完成农户改厕2223户,新消除露天粪坑278个,新启动建设生态公墓园483穴,就地绿化整治或深埋改造坟墓863穴。

【出台扶持政策】为进一步保护好生态环境,树立我区的整体形象,提升城乡品位,改善民生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乡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关于推进“三沿”整治创建美丽乡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10〕74号),对沿路、沿江、沿景周边地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以下简称“三沿”整治)不断创建出具有莲都山水特色的美丽乡村。区委区政府结合莲都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莲都区关于加快推进“三沿”整治的若干意见(试行)》(莲委办〔2011〕6号)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好生态环境,改善“三沿”地区的生态状况,提升我区对外的整体形象和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大力开展以“三清三治三改”为主要内容的“三沿”环境整治,全面展示莲都的特色、品牌和生态优势,促进“三沿”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为了提高农村居民和基层组织参与“三沿”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列入整治的项目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给予村集体、实施单位一定的扶持。主要扶持政策有:一是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沿线村庄拆除(包括改造危旧房、闲置房)危旧房、闲置房,村集体除享受《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莲委〔2009〕10号)规定的旧村改造政策外,公路沿线建于 1982年 4月 23日前的危旧房拆除后,土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用途,根据拆除面积大小,按照市政府确定土地征收区片划分方式,Ⅲ类片区按 50000元亩给予村集体补助,Ⅳ类片区按照 40300元/亩给予村集体补助。拆除危旧房的具体面积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二是沿线路面硬化补助标准。对道路硬化厚度在 18厘米以上的水泥路面,按照质量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村集体 5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对宅前硬化厚度在 10厘米以上的水泥路面,按照质量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 35元/平方米、32元/平方米、15元/米补助。三是沿线绿化和花坛补助标准。对沿线两旁采用胸径 5公分以上乔木零星绿化的,在种植成活后,原则上给予 50元株补助,对种植树种和绿化效果差,视情况扣减补助标准。对沿线两旁采用灌木进行零星绿化的,按照绿化效果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 30元/平方米、27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进行补助。绿化的质量要达标,并要达到美化的效果。对沿线建设的单面鹅卵石侧面花坛,按照质量效果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给予花坛周长 60元/米、45元/米、35元/米进行补助。对沿线建设的双单面鹅卵石侧面花坛,按照质量效果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给予花坛周长 80元/米、55元/米、40元/米进行补助,以上花坛造价包括花坛耕作土回填。编制了设计方案的绿化项目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以上补助标准不再适用。四是墙体改造补助标准。对沿线外墙改造要求立面风格、式样、色彩等统一的,砖混结构外墙改造按照 5元/平方米补助,泥木结构的旧房外墙改造按照 8元/平方米补助。五是沿路广告改造补助标准。经区“三沿”整治办审核同意的新制作广告按照 4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广告改造按照55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六是治理坟墓和生态墓地建设补助标准。对“三沿”两侧视野范围内的坟墓采取搬迁、就地深埋、绿化覆盖。搬迁、深埋双穴水泥坟 1600元/座进行补助,单穴水泥坟 1000元/座进行补助,双穴土坟 800元/座进行补助,单穴土坟 500元/座进行补助,绿化覆盖 300元/座进行补助。建设生态墓地的村,根据其规模和人口分别给予 20000元至 30000元的补助。七是环卫设施补助标准。建设固定垃圾房补助 1000元座,添置人力垃圾车补助 1400元/辆,添置电动垃圾车补助 5000元/辆。添置移动垃圾房 120升以上 180升以内补助 120元/只(包括 180升),180升以上 240升以内补助 240元/只,添置移动垃圾房 240升以上补助 300元/只(包括 240升),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纳入区建设分局统一管理,后续的维护管理参照莲都区农村环卫设施管理标准执行。八是其他补助。村牌式样新颖、美观大方、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新建村牌,经区“三沿”整治办查验后,给予每个村 2万元到 5万元的补助。围墙补助。2.2米以上的水泥砖围墙青瓦顶给予 230元/米到 280元/米的补助,2.2以上的红砖围墙青瓦顶给予 320元/米到 380元/米的补助。围墙卷帘门及铁制雨棚铁制卷帘门给予 80元/平方米的补助,铝制卷帘门给予 120元/平方米的补助。铁制雨棚给予 65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列入整治项目,但没有补助标准的非招投标项目,按工程造价下浮 10%编制结算,予以补助。招投标项目按照规范程序结算。

【坚持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三沿”整治活动的先导,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并按照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分区域分阶段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地方特色。根据山区的特点,着力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展现农村田园、山水、生态韵味;保护农村古朴的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古村落等。三是坚持建管并重。在治理环境的同时,建立健全卫生保洁、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理的日常管理和公共设施有效管护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四是坚持带动发展。以“三沿”整治带动生态保护、村庄整治、中心村培育和美丽乡村创建,带动土地整理和开发利用,带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体现“整治为人民,整治靠人民,整治的成果让人民共享,整治的成效由人民检验”,使“三沿”的百姓成为综合整治的实施者和最大受益者。

【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三沿”整治工程相关村(点)是项目建设主体,实施村(点)要规范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概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景点景区管理单位是“三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三沿”整治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区“三沿”整治工作。要加大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力度,把整治工程做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各职能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三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区农办承担区 “三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三沿”整治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区直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关整治实施方案。会同成员单位对“三沿”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区“三沿”整治工作动态,编辑“三沿”整治信息简报。区文广新体局:负责“三沿”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每年组织宣传报道一批“三沿”整治工作典型,责指导“三沿”整治村的文体设施建设。区发改局:负责年度“三沿”整治项目的审批。组织相关单位对“三沿”整治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三沿”整治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做好“三沿”整治项目价款结算审计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三沿”整治项目管理的监察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实施建设。区建设分局:指导做好“三沿”地区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制定“三沿”地区农户建房和墙体立面整治的总体框架方案,明确整治的范围、内容、标准、措施等。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做好“三沿”地区农户建房规划编制和墙体立面的整治。区国土分局:指导危旧房改造工作,对危旧房拆除面积进行审核。

【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区政府成立“三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沿”整治日常工作。建立区领导联系“三沿”整治工作制度,合力有序推进“三沿”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三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比如:区民政局开展坟墓整理工作、区林业局全力推进三沿绿化工作、区水利局大量实施“三沿”地区河道和池塘整治等,并且都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展攻坚行动,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开展 “三沿”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实施。紧紧抓住5月至8月100天左右时间,开展以“一检查二督查”、“二次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三沿”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召开了由50、53省道环古堰画乡片沿线各村主要负责人,大港头镇、碧湖镇分管领导参加的“三沿”整治百日攻坚动员会,以村为单位部署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沿线各村的外墙改造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集体行动,对50省道沿线影响环境和村庄形象的临时棚、临时房、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强资金管理,促进项目实施到位。“三沿”整治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实施进度需求,及时安排,及时按照进度拨付,拨付的资金控制在70%。按照整治方案、全部完成整治内容后,才安排项目验收,整治为到位的,不予安排验收,30%的项目补助资金不予拨付,切实强化补助资金引领作用,使各相关“三沿”整治村,为了减少资金压力,尽快通过验收,主动加快项目实施。四是善政策出台 规范项目管理。2011年及时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出台了《莲都区“三沿”整治项目验收办法》、《莲都区“三沿”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三沿整治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验收通过通过依据。一是规范项目实施主体。要求三沿整治项目应按照《莲都区开展“村集体工程大家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莲纪〔2010〕20号)规定的模式进行实施。二是建立项目申报制。对列入“三沿”整治年度重点范围内的整治村(点),应填写《莲都区“三沿”整治项目申报表》,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工程量、投资估算等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汇总后报区“三沿”办审核。三是建立项目审批制。区“三沿”办审核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应报区发改局审批。四是监督管理分离制。农办总牵头、乡镇为责任单位、村级实施,验收工作由区发改局牵头,做到实施、管理、监督分离。实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把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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