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企业内部刊物流程报批_企业内部刊物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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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程序
审批项目名称 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程序审批项目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受理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受理标准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书;注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目的、内容、发放范围、资金来源等。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登记表》;
(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小样;
(四)委印单位的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受理岗位职责 对已按要求提交了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的申请,必须即时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对因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提交的材料不齐不全无法受理的,以《不予受理通知书》方式告知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或应一次性补齐补正的其他材料。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审理
审理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审理标准 不核准印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内容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者版权归属无法确定的;
(三)在社会上销售、传播或者变相销售、传播的;
(四)向发送对象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搞有偿经营的;
(五)刊载广告的。
审理岗位职责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理意见,报处长核准。审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审定
审定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处长。
审定标准 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符合法定核准条件。
审定岗位职责 决定是否核准印制并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审定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告知
告知岗位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知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审批进度和结果并予以实施。告知岗位职责
(一)核准印制的,制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二)不核准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按规定将核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告知时限 4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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