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_公司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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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教发„2012‟107号
关于对全县各学校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 知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学校仔细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教育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5月10日—5月18日
二、检查形式及对象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记载、看现场的形式,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榆中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兰州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手册》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从门卫管理、值班巡逻、校内安全防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功能室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
2.学校安全教育情况。围绕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内容,检查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活动的开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落实《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的通知》(榆教发„2012‟52号)及《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榆教发„2012‟55号)的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宣传及开展安全知识征文竞赛活动情况,安全专题班会及国旗下讲话情况,安全隐患、安全问题调查表填写情况,学生制作生命祝福的卡片情况,给家长的一封安全告知信等等。询问学生,查看有关安排、计划、记载、图片等。
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榆中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4.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检查各学校使用社会车辆接送师生情况,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学生乘坐非营运车辆、农用车及超员、超载车辆的情况及民办幼儿园租用或利用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的情况,学校租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教师私家车是否从事社会经营活动等。
5.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锅炉房、实验室、宿舍、宣传栏、床板床架、高低床护栏、配电室、文体活动器材安全情况及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摆摊设点情况以及学校邻近山体地质、水域水渠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规网吧、歌厅、影吧等。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黑出租”、“黑校车”、“黑摩的”等情况,学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7.学校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围墙、门窗、防护设施、厕所、水窖水池等安全情况,特别是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等是否完好。
8.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食堂及营养餐供应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定点采购及记录是否齐全,卫生状况及定期消毒情况,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小卖部出售的各种饮料食品安全情况。
9.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学校门卫查验登记制度、宿舍值班巡逻制度等是否健全规范,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对制度内容是否熟知,尤其是正在施工的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警示标识、防护栏、防护网等,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保护师生人生安全。
10.校园“三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和了解学校保安或门卫人员配备情况,门卫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勤(岗);门卫人员执勤器械配备情况及使用情况;已配备监控设施的学校是否做到操作规范、管理妥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是否详细记录和采取处置措施。
11.宿舍管理情况。检查学生宿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查夜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
12.校园维稳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教师的师表行为、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情况,校园暴力伤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全面整顿不合格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幼儿园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或坚决关闭。
14.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情况。通过查记录、看现场、询问有关人员等形式,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查与整改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学校
第一组:组 长:陆本伟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马得墉
成 员:孙逢堂 谢彦荣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园子、上花、哈岘、四中、贡井、中连川、韦营、甘草、七中
第二组:组 长:赵玉珀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颜毅东
成 员:李江林 刘世军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幼儿园、师范、九中、一中、银山、马坡、小康营、新营、龙泉
第三组:组 长:谈应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良彪
成 员:马如海 魏舜林 卫生部门1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六中、恩玲、城关、连搭、定远、五中、和平、来紫堡、金崖
第四组:组 长:水莉萍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廷位
成 员: 杨进林 宋贤军 卫生部门1 人 消防部门1人 公安部门1人
检查学校:一悟、文成、三角城、二中、夏官营、清水、三中、高崖、青城
五、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学校实际,首先认真进行自查,围绕检查内容的十四个方面写出自查报告(10份),校长签名后,当面交检查组,各学区参加所辖学校、幼儿园的自查,学校(幼儿园)自查报告上学区校长也要签字。同时要求校长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提供情况,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检查组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学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细致排查,对涉及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疏漏。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组要合理安排、齐心协力,认真完成本次检查任务。
(三)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要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载表,并签字确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各检查组于5月25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检查记载表、检查总结汇报材料交勤工办。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学校要对整改的安全工作或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检查组,检查组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整改效果不好的学校,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因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此次安全大检查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次平时考核,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对因不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和校长要进行问责。
附: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载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市教育局及县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