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模拟题(材料)_经济法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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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5课程考试
《经济法》模拟题(补)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A)
A、RMB10万B、RMB50万C、RMB70万D、RMB100万
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采用的一般比例税率为(C)
A、15%B、30%C、33%D、50%
3、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但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B)
A、10%B、20%C、30%D、50%
4、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D)
A、经济管理关系B、市场竞争关系
C、经营协调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
5、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有关规定,下列哪一类人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A)
A、总经理B、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1/3以上董事D、监事
6、下列哪一种股票只能由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A)
A、A股B、B股C、H股D、ECU7、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相关规定;资 本充足率不得低于(C)
A、4%B、6%C、8%D、10%
8、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
A、RMB5000万B、RMB1亿C、RMB5亿D、RMB10亿
9、下列不属于法人的经济法主体是(D)
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中国工商银行D、合伙企业
10、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以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一种商品不属于我国实行单一进口许可证的商品(A)
A、空调器B、酒C、化学武器的原料 D、粮食
二、判断题
1、我国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制度。(错)
2、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营亏损的国有企业不得购买豪华小汽车。(对)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提交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决定。(对)
4、发行人民币的权力只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对)
5、解决经济纠纷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两者只能选其一。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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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错)
7、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对)
三、名词解释
1、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是没有住所但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纳税人。
2、垄断
垄断是一个经济概念,往往是社会经济主体在某个领域或某个行业或某个部门占据着某种经济优势地位。
3、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削弱对手竞争能力的行为。
四、简答题
1、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
协商和解;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提前诉讼。
2、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经济法是系统调整法;
经济法是公私法兼顾的法。
3、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法定业务。
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办理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和外汇;国务院规定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五、案例分析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
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进行股份公司
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定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
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
档。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
明理由。
2、董事F和董事G委托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本题(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
明理由。
答:
1、出席董事会的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四人出席已经符合法定人数了。
2、董事F委托董事A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律规定,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董事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而不能委托其他的人出席董事会。
3、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增加2名独立董事应当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定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这个决定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不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决定起报酬事项。
“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的决议也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董事会的职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