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_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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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0一一年
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围绕“遵循规律、更新理念、改革创新、大力执法、依法行政”这条主线,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计划,采取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了“蓝盾行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饮用水卫生、职业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风行风管理,为本所制度化管理建设夯实基础。
1、完善制度体系。针对机构整合后职能的改变,在卫生部要求的八项执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过错问责追究制的基础上,结合本所工作的实际,完善了本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人员制度化管理。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响应市政府纠风办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以改进服务工作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执法执纪的学习培训,年内全员培训了两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10次以上;不定时风纪风貌稽查4次,通过稽查工作开展,风纪风貌明显进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同时也迎得了社会好评,文明执法蔚然成风,通过设置信箱等方式畅通了群众监督途径,全年未收到关于对本所政风行风工作的投诉。
3、为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过程文书的规范化,年内共进行了两次卫生监督文书的稽查工作,共抽文书十余份,对文书中存在问题下达了稽查意见书,通过对文书的稽查,规范了执法的文书书写,同时也引起了广大监督员的足够重视,执法文书水平有所提高。风纪风貌明显进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同时也迎得了社会好评,文明执法蔚然成风。
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网报工作。并且对各科室的信息网报进行了稽查,做到了网报与实际卫生监督工作相符合,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使监督信息客观科学。
4、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市、县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本所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派发宣传资料和张贴禁烟标志、宣传画等控烟工作措施,认真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二)严整医疗市场秩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根据县长卫监字[2011]262号文件《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精神,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非”行动,加大了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查县级医疗机构3家;20家乡镇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社会办医、个体诊所、口腔门诊50余家、私立医院1家、村卫生所194家。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其中公立有证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①消毒设施不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不严;②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③聘用非卫技人员;④超范围进行执业;⑤异地执业。私立有证医疗机构:①聘用非法卫技人员开展执业;②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问题。下达了整改监督意见书。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另外,就检查中发现的许多实际问题,监督员在处罚依据、法律适用、程序和执行上都无法准确处置的情况,向所领导详细的反映了情况,并书面作了呈请,具体归纳为以下两项:
一、公立医疗机构消毒设施不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不严、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聘用非卫技人员、超范围进行执业,行政处罚难以执行。
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私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无《执业医师证》开展执业诊疗活动,特别是个体牙科,年年打击、年年处罚,事后仍然开展诊疗活动,缕禁不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现有的17家个体非法牙科已经具备移送条件,是否向公安机关移送。
2、坚决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对康宝生物单采血站进行了四次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康宝生物单采血站近年来对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均未上报,也无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与县疾控中心有关人员联系,对其进行了传染病报告现场指导,制定了传染病上报方案。
(三)加强监管,深化“蓝盾行动”。
1、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管,规范其放射诊疗行为。目前13家医疗卫生机构已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达100%。检查的13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13台,有放射工作人员16人,持证13人,持证上岗率81.2%。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81.2%。对于部分医疗机构放射设置不合理、防治设备不达标等,我科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
2、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引起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来,我们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出动车辆、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工矿企业,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专栏2处,并在县城广场设立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咨询台1处,为群众解答咨询问题20余条。通过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县范围引起社会对职业病危害的广泛关注,特别是涉及有害作业的工矿企业,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为职业卫生监督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了切实把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卫生监督人员先后深入企业一线,一方面抓培训,一方面抓监
督。对有害作业的工矿企业职业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从组织机构到涉及有害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下达了监督文书,为全县安全就业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完善办证服务,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1、提升公共场所办证工作质量。对新申办单位全部进行预防性监督,加强门槛管理。2011年来,对我县273家从业单位进行了现场监测和餐具检测。其中餐饮从业单位81家,共抽取餐具样品408份,其中阳性17份,阴性391份,合格率96%,一次性餐具4家,共抽取样品20份,其中呈阴性20份,合格率100%,公共场所134家,进行了微小气候(微风、温度、湿度、照度、噪音)现场监测,共采集样品703份,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合格率100%,学校卫生54家,进行了微小气候(微风、温度、湿度、照度、噪音)现场监测,共采集样品890份,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合格率100%,共下达非产品采集记录文书273份,出具卫生监测结果报告单273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29个,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2222个。
2、加强生活饮用水、娱乐场所和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全年共检查县自来水公司四次,县自来水公司有效的卫生许可证,12名工作人员全部有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水质检验室、水污染事件防控措施,水质检验员,有水污染卫生防护区,水质净化设施进行正常。水质监测项目符合要求,但在检查中发现水质消毒设施运行部正常,对其单位出警告,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文书。并对全县二次供水进行了摸底调查,准备对县城二次供水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县57家中小学校教室、餐厅、宿舍进行了微小气候监测检查、对各学校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对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
五、对全县12家网吧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符合游艺场所的网吧发放卫生许可证。
(五)争当先锋,和谐共勉,党群工作出色。加强党性教育,全面启动了以学习 “科学发展观”和袁纯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山西省第十六次党代会大讨论活动,多次召集党员和中层干部、业务骨干进行政治思想学习,强化党性;广泛倾听员工和群众诉求,在党成立90周年之际,开展党员自评、互评工作,并参与卫生系统“红歌唱给党”为主题的文艺活动,并取得“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