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建设方案_3家长委员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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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中学家长监管委员会
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性质与宗旨
家长监管委员会是代表在校全体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的群众组织。本组织在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下开展相关教育的各项活动,在学校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其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并依据学生家长、社会需求向学校提出调整办学目标、育人模式、构建办学特色的建议,向学生家长汇报学校办学的情况,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监督作用。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遵循教育规律、多元化教育体系理念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家长正确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三、组织管理
1、家长监管委员会应制订组织章程,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立家长监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2、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2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1-
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监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3、新生入学后2周内,召开第一次家长监管委员会会议。
4、家长监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5、家长监管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四、家长监管委员会职责
1、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3、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4、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5、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6、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7、积极参加家长监管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五、城关中学家长监管委员会义务
1、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社会、家庭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2、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发动社会各
方面支持建立教育基金,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如教育设备的改善、环境的美化等)办实事,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3、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4、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给予答复。
六、城关中学家长监管委员会权利
1、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
2、组织召开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
4、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表扬意见。
七、家长监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家长监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2、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监管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监管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监管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监管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1人,成员4-6名。
(三)、家长监管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监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2、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4、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5、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监管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