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知识相关资料081205.doc_1251009189_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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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知识相关资料
一、贷前须知:
(一)助学贷款办理主要历经申请、审批,合同、借据签订及贷款发放等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者向所在二级学院学贷办提出申请并上交贷款准备材料(9月上旬)
(1)贷款条件见学生手册《湛江师范学院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2)贷款材料:学生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家长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单页,父母身份证证复印件,家长承诺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书。
2、由学贷办对贷款申请者进行贷款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9月-10月上旬)
3、经过学贷办材料审核通过者进行网上申请、借款生名册填写,并接受诚信贷款教育。学贷办将借款生名册进行汇总上报学贷中心(10月中、下旬)。
4、学贷中心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名单,并组织通过学生开办银行卡,写承诺书,签订借款合同、借据(10月下旬、11月上旬)。
5、放款(11月下旬):
以上是08-09学年的贷款办理时间,往后基本保持在每学年开学前三个月。
(二)学贷中心相关信息
1、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部门是学生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下属助学贷款中心。咨询电话:0759-3182550。
2、学贷中心网页—http://202.192.128.41/xdzx;网页进入路径:湛江师范学院主页—管理机构—学生处—学生助学贷款中心
3、助学贷款的借款方式、额度:
助学贷款采用每年签订一个合同的方式,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
4、助学贷款利息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按年计收;
(2)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存款账户之日;
(3)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广东省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自付利息,利息从毕业当年7月1日算起(含1日)。
5、借款期限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对四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应调整;
(2)借款学生第一个合同还款时间为毕业后的第三年的10月20日,第二个合同的还款时间为第一个合同的第二年的10月20日,其他合同还款时间以此类推;
(3)借款学生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按贷款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6、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助学贷款采用按每笔合同算,每年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清贷款的还款方式。即每年12月20日为还息日,到期当年的10月20日为还清贷款日。
二、网上申贷须知:
(一)网上申请流程:进入广东奖助学网站------注册------退出------登录------填写申请信息------提交
1、直接输入网址:http://;○
2、通过
1、进入网站的途径:○
百度途径输入“广东奖助学”;
2、注册:贷款生第一次进入该网站必须先注册,注册用户名是贷款生学号,密码是该贷款生身份证号后六位。在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申请界面。注册时所需要做得就是填写资料并保存,以此来获得ID号;
3、登录:注册成功后再次用跟注册时同样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进行个人申请信息填写时,必须一边填写一边保存以防已填信息的丢失;
(二)搜索贷款生信息的途径:
1、直接输入ID号;
2、点击“贷款查询”进入信息获取系统;
三、填写合同、借据的相关知识
经过贷款生本人的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及学校学贷中心的审批,进入合同签订阶段。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主要包括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借据(一式三联)、《代为扣划委托书》及《承诺书》等四份材料的填写。
(一)助学贷款合同的填写
1、合同编号
①合同编号共25位数,由年度(两位数)+学校编号(五位数:10579)+学生完整身份证号码,共十八位数组成。
②08-09学年的记为08;
③身份证号码都是由18位数组成,若身份证号码含有“x”,算做一位数,必须填上。
2、借款期限:
A、借款期限开始日期为“发放日”,截至日期为“到期日”。
B、贷款发放日期由省厅确定,同一批学生于同一天发放。
C、贷款到期日,到期日由年份与日月组成,第一笔贷款年份为毕业年份+3,第二笔贷款到期年份为第一笔贷款年份+1;日月统一为10月20日。
注:同一批学生,不同年级、不同学制、不同笔次的借款年限不同。
3、借款利率:
A、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填写,借款学生在签订合同之前由学贷中心统一通知;
B、借款利率自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4、借款利息:
A、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存款帐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
B、自付利息须在结息日5日前;
C、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
D、具体日期由学校组织统一填写。
5、贷款偿还:偿还日期即贷款到期日。
6、委托代扣:
A、帐户户名必须填写借款学生本人;
B、帐户号为借款学生在代理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号;
C、填写帐户号时容易出现帐户号位数不全,建议填写时采用分开填写,“xxxxxxxxx”。
7、合同封底通讯地址
除填可以联系到借款学生的通讯地址外,还附加填上电子邮箱(注:填本人常用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8、甲方签章:需要借款学生亲笔签字及加盖手指印,手指印用右手食指且盖在亲笔签字上。
9、签约日期:统一填写贷款发放日期。
10、借款必须具备身份证,身份证尚未办理或遗失,请立即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并与学贷中心联系。
(二)借款凭证的填写
1、合同编号、借款帐号、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与借款合同一致;
2、借款凭证首行日期填写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贷款发放日期;
3、贷款金额须分大写与小写两栏填;
4、借据一式三联,有自动复写效果,不能在借据上用铅笔练习预填,且填写时注意笔迹须清晰,三联对齐,避免复写错位;
四、贷后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借记卡遗失补办
借记卡作为发放扣划及还款用卡,贷款生必须注意保管至还清贷款。借记卡一经丢失,已毕业贷款生可在工作当地挂失补办;在读贷款生按流程操作:
1、立即在农行网点(湛江任何一间)进行挂失;
2、挂失后到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前进支行(跃进路借记卡开户行)补办新卡并更改密码;
3、持新卡及身份证来学贷中心登记新卡号。
(二)借款学生毕业前工作安排
1、借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采集
学贷中心于每年5月份中旬组织借款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所有借款毕业生必须仔细完整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在毕业后向所在学院贷款负责辅导员更新联系方式、当前工作单位等信息。
2、借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还款确认
学贷中心于每年5月份下旬召开未还清借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和还款确认会议,发放《借款毕业生还款问答》及组织借款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
3、贷款毕业生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助学贷款诚信表》并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上交学贷中心,由学生处归入学生档案。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领取
未还清贷款的借款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和还款确认后,学贷中心统一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三)还款及证书领取
1、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指按合同约定方式还款。贷款生毕业后当年12月份即面临第一次还息。贷款生可到全国任何一农业银行网点,提供借款合同号即可办理还款手续。
2、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为了统计及发放毕业证,贷款生毕业前提前还款的要向学校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毕业后,可直接到任何一农业银行网点办理进行提前还款。
以下是贷款生在校期间的提前还款流程:
(1)准备好待还款现金或将钱打入借记卡;
(2)提前15天向学贷中心提出申请;
(3)学贷中心审批同意后,向学生开具《同意还款证明》
(4)学生持学校开具的同意还款证明到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跃进路支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5)办妥提前还款手续后,将银行开具的《已还清借款凭证》送回学贷中心。
3、证书领取:本人领取;委托领取。
还清贷款后,可来学贷中心办公室领取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1)本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出具《已还清借款凭证》来办理(在校期间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与其它学生同时领毕业证、学位证。
(2)委托他人领取: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银行出具《已还清借款凭证》四份材料由被委托人带来领取。
.(四)借款学生毕业后,如何与学校联系?
借款学生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注意在每间年10月份及12月份关注学校学贷中心网页关于还款的信息告示;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和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学校,及时告诉学校变化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学校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贷款。
.(五)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
违约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违约学生承担的后果有: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任何贷款;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学校将通过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站等网络及用人单位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