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版软件操作流程_应用软件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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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版软件操作流程
登录互联网下载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4.2.1》(下载网址http://www.daodoc.com/,点击【网上下载】—【社保基金管理】—【更多】),并及时下载更新最新的升级补丁进行系统升级。
一、双击桌面《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图标,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
二、导入或录入本单位的五险基础数据
已参保单位下载导入数据:两个文件,均为dat文件,一个是带单位汉字全称的,一个是带SX的,从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定制查询]中选择《企业版信息下载》定制下载,一般是当天定制第二天生成文件后就可以下载.下载保存后,点击企业版软件中【数据采集】,进入操作界面,点击【数据交换】—【医疗基础数据导入】—【浏览】,选中U盘中带单位汉字全称的dat文件,点击【打开】—【导入】;然后再点击【数据交换】—【四险基础数据导入】—【浏览】,选中带SX的dat文件,点击【打开】—【导入】即可。
手工录入五险基础数据:
如新单位开户,原则上使用网上《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如使用企业版软件,则点击【单位预登记】— 【单位信息录入】,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单位预登记】— 【单位信息查询】,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查询】,核对无误后点击【报盘】,保存到U盘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持相关材料到社保大厅进行开户(详情参见《办理单位社会保险新开户流程》)。
新单位开户后,点击【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按照社保窗口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核对表》,逐项录入(蓝色区域为必录项),点击【保存】。并[打印]或者在【报表打印】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新参保单位初次增员必须携带此表提交窗口进行信息核对)。
三、增员操作:(新参保和续保)
1、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蓝色字体区为必录项,如新参保人员必须上传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白底深色上衣的电子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照片大小可下载使用光影魔术手或ACDSee进行调整),续保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然后依次录入下一人保存。
2、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对增加人员的【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以及增员险种进行选择,然后点击【确认】—【全选】—【增员】,点【是】,【确定】。如新参保人员点击【数据交换】—【人员新参保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全选】—【报盘】保存到U盘中,然后点【否】,打印新参统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然后点击【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主副表一份)。如续保人员,点击【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点击增员续保,增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全选】—【报盘】保存到U盘中,然后点【否】,打印续保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新参保人员增加持电子报盘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副表一份)、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续保人员增加持电子报盘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增员(新参保单位初次增员必须打印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提交窗口进行信息核对)。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工资审批表、编办编制文件或者行政调动介绍信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减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减员】,选择本单位名称,输入要减少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或点击【查询】,选择要减员的人员(变蓝)。对【停止缴费险种】及【停止缴费原因】进行设置。点击【确认】—【减员】,选【是】点【确定】。然后在【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点【减员】,核对减员人员无误后,点击【报盘】保存到U盘中(不可更改文件名)。点【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然后持电子报盘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或其他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减员业务。
五、单位信息修改: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在要修改的内容中直接修改后点击保存。点【是】打印或者在【报表打印】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点【数据交换】—【单位变更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查询】,核对后点击【报盘】存入U盘中,然后持电子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单位登记窗口办理(参见《单位信息变更流程》)。单位重要信息的变更目前不提供报盘功能,持表和相关材料到窗口手工变更。
六、个人信息修改: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在左侧选择姓名或输入公民身份号码。在要修改的内容中直接修改后点击保存。点【是】或者在【报表打印】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查询】,核对后点击【报盘】存入U盘中,然后持电子报盘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缴费人员类别、参加工作时间、民族五项重要信息的变更目前不提供报盘功能,持表和相关材料到窗口手工变更(所需材料参见《人个信息变更流程》)。
七、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本单位名称,【查询】,在左侧选择姓名,在变更后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新的最多五家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保存】,点击【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点击【查询】,核对后点击【报盘】存入U盘中,点击打印或者在【报表打印】中打印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一式两份)。然后持电子报盘文件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一式两份)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
八、个人补缴:
点击【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申请】,选择本单位名称,输入要补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查看下方的[操作说明])。选择相应的缴费工资、补缴时间、补缴原因(正常补缴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和相应的补缴险种后,如果补缴工伤,一定要在浮动比率栏中填写本单位准确的比率(根据单位性质不同从0.3-2%),回车后点击保存。点击【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医疗)】,选择本单位名称,选择补缴原因,点击【查询】,核对后点击【报盘】存入U盘中,点击【打印报表】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再点击【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四险)】,选择本单位名称,选择补缴原因,点击【查询】,核对后点击【报盘】存入U盘中,点击【打印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然后持电子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补缴窗口办理并当日以支票或者刷卡方式缴费。
九、医疗在职转退休:
(参加了四险的人员,只有在先做了四险减员的情况下才能做医疗的在职转退休业务)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医疗在职转退休】,选择本单位名称,输入身份证号或点击【查询】按钮,分别选中对要进行在职转退休的人员,输入变更内容栏内的各项信息(包括:离退休日期、离退休类别、缴费人员类别、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和退休后转街道社保所)后,点击【保存】按钮,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一式两份)。携带《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和医保科审批的《医疗保险工龄认定审批表》或其它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
十、工资基数核定:
注:每年四月份各参保单位务必以网上申报或者企业版报盘的方式进行工资基数核定(原则上使用网上申报),否则月底系统将按110%进行核定。
点击【工资核定】—【工资变更】,输入当年的业务年度,选择单位名称,点击【查询】,选择【参加医疗人员列表】,然后逐个输入新的个人上年月均工资,点击【全部选择】—【工资核定】(如当年社平工资尚未公布不点击【工资核定】)—【保存】—【工资导出】到U盘,点击【汇总打印】打印出《北京市 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务必是当年的年度时间,一式两份)。然后选择【参加四险人员列表】,点击【全部选择】—【工资核定】(如当年社平工资尚未公布不点击【工资核定】)—【保存】—【工资导出】到U盘。点击【汇总打印】打印出《北京市 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务必是当年的年度时间,一式两份)。携带打印的【汇总表】和电子报盘文件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基数核定业务。可打印出《明细表》进行核对。
软件操作咨询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