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程竣工财务填制说明_竣工财务说明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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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填制说明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2、表中“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3、有关意见的签署:

(1)所有项目均须先经开户银行签署意见。

(2)中央级小型项目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财政监察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不签署意见。

(3)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4)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不签署意见。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

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计划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2、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标的实际数,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1·

3、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概算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分别概算数和实际数填列。填列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单位生产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

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不形成资产价值按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5、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日期”按最后批准日期填列。

6、表中收尾工程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

三、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表

1、表中“交付使用资产”、“预算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项目资本”、“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项目,填列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上述指标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

2、表中其余各项目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

3、资金占有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4、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基建结余资金”反映竣工时的结余资金,应根据竣工财务决算表中有关项目计算填列。

5、基建结余资金的计算。

基建结余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四、大、中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1、表中各栏数字应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相应项目的数字汇总填列。

2、表中第2栏、第6栏、第7栏和第8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数字相符。

五、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用来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详细内容,适用于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编制时固定资产部分,要逐项盘点填列;工具、器具和家具等低值易耗品,可分类填列。

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主要反映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和财务情况。比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指标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指标口径填列。

竣工结算应根据“工程竣工结算书”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进行。

① 竣工结算的作用

ⅰ施工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ⅱ 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资料;

ⅲ 施工单位统计最终完成工作量和竣工面积,核算工程成本、考核企业盈亏的依据;

ⅳ 施工单位进行同类工程经济分析、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资料。

② 竣工结算的编制方式

ⅰ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ⅱ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结算方式

ⅲ平方米造价指标的结算方式ⅳ合同价的结算方式

③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合同;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施工现场签证和施工记录;工程停工复工报告;材料代换与价差;有关的法律、规范、定额及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等。

④ 竣工结算书的内容

a封面  b编制说明  c工程结算表  d附表  e工程竣工资料

⑤ 竣工结算的要求及审核

ⅰ竣工结算的要求

a业主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业主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商支付工程竣工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

b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商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c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商可以催

告业主支付结算价款。业主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商可以与业主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商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商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业主认可后28天内,承包商未能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业主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业主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商承担保管责任。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

2007-08-02 07:21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2竣工决算的内容

2.1竣工决算报告情况说明书

2.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财务决算审批表,(2)概况表,(3)竣工财务决算表

(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6)竣工财务决算总表

2.3建设工程竣工图

2.4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3竣工决算的编制

3.1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1)可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批复文件;

(2)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标底造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4)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5)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6)其他有关资料。

3.2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

(2)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3)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4)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

(5)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6)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7)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4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4.1新增资产价值的分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4.2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单项

工程建成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一次计算,分期分批交付分期分批计算。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按具体规定进行。一般情况,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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