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贷款的步骤_房屋按揭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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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的步骤
★办理一手房按揭贷款的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借款人要与目标楼盘的开发商签订《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并支付20%~30%的首付款。(从2006年6月1日起,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90平米以内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第二步:选择贷款银行。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是不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房屋贷款的银行的,开发商会出于自身利益,对于自己楼盘的房贷有指定银行)。当然,也有一些开发商是不指定银行的。所以,借款人在办理房贷前要从开发商处了解自己是否有自主选择贷款银行的权利。不过,即使开发商指定银行,一般也不会仅指定一家银行,借款人要在可供选择的银行中仔细挑选。目前,房贷是银行最主要的对私贷款,因此各家银行竞争激烈,纷纷简化办理手续,提供优惠利率和多种还款方式。因此,借款人要仔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房贷产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房贷请点击这里,进入“人民币房贷比较”。
第三步: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借款申请。银行需要的手续一般包括: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7.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也有银行要求原件); 8.借款申请书;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四步,如果银行要求提供担保证明,则需要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一般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如果你能找到愿意为你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当然这是要付费的。一般情况下,担保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具可供支配的动产或不动产,或提供具有反担保能力的个人或企业单位的有关资料; 4.担保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在担保公司的选择上,有些银行是指定的,而有些银行是可以由借款人选择的,所以,在办理贷款前要向目标银行了解清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可以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那么就可以不用提供担保证明了。
第五步,如果银行需要借款人提交律师证明,可持相关文件到律师事务所办理。需要说明的是,房贷中的律师费并不是银行必收的项目。目前借款人所支付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律师费,绝大部分为银行委托的律师费用,即银行请律师帮助审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格,目的在于规避风险,银行委托的律师为银行提供服务,却要借款人付费,明显不公平;而且有相当多的借款人在支付律师费后,根本没有见过律师。目前,被认为是“行规”的“房贷律师费”在北京率先被叫停。房贷律师费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以后个人在申请购房贷款时,银行委托律师调查贷款者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资格时所产生的“律师服务费”,不得再向借款人转嫁。不过,还是有一些银行在审批房贷申请的时候要求借款人出具律师见证函的,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学历证明复印; 5.购房合同复印件; 6.付款发票复印件; 7.职业收入证明(所在单位出具); 8.其他资产(存款、股票、车)证明(复印件); 9.借款申请表。
第六步,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办理房贷险,则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1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目前房贷险也已经由强制险变成非强制险了,因此,并不是每家银行都要求借款人提供保险证明的。不过,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购买房贷险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借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借款人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都有提供房贷险的险种,购房者可以认真比较参考,选择对借款人最有利的保险公司投保;同时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条款设置、规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以便在以后的还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一些好的房贷险甚至可以替代意外保险和定期寿险。不过,现在仍然有一些银行会指定房贷险的保险公司,因此,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要清楚该银行对房贷险是否强制要求,是否允许购房者自由选择房贷险。
第七步,签订借款合同,若银行要求,还需办理公证。当借款人将银行所需资料及借款申请书准备好后,就可以提交给银行,一般一周左右会收到银行贷款批准的通知,借款人需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进行公证,缴纳公证费。办妥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二手房如何贷款?
2008-06-29 14:35:52 大连二手房贷款
1、什么是二手房抵押贷款?
答: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运用借贷资金向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发放的购房贷款。借款人须以所购二手房做抵押。
2、二手房指的是什么?
答:二手房是指已由大连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件,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买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房屋。
3、二手房抵押贷款的贷款对象有哪些?
答:凡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当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权的居民,购买二手房均可提出贷款申请。
4、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4、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售房人须提供哪些资料?
答:①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③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④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⑤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⑥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借款人最多可获得多少银行贷款?
答:借款人最多可获得所购房屋评估价值70%的银行贷款。
7、贷款期限有多长?
答:建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8、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二手房抵押贷款利率表 贷款期限 一至五年(含)五至二十年(含)月利率(‰)4.425 4.65 年利率(%)5.1
35.589、借款人如何偿还银行贷款?
答:贷款采取按月均偿还的办法,先还息后还本。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偿还本息。
10、什么情况下借款人须购买保险?
答 :当借款人以抵押方式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须购买财产险,可由贷款银行代办保险手续。财产险保费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0.8‰×保险期限。
11、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答: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保证加抵押贷款四种方式。
12、什么是抵押贷款方式?
答:抵押贷款方式指贷款行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13、什么是质押贷款方式?
答:质押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凭证式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建设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交由贷款行占有,贷款行以上述权利凭证作为贷款的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14、什么是保证贷款方式?
答:保证贷款方式指贷款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第三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包括:①售房单位回购保证贷款方式;②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③企业法人的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④个人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
15、什么是保证加抵押贷款方式?
答:保证加抵押贷款方式指贷款行以借款人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作为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的担保而发放贷款的方式。具体人为三种: 1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额、阶段性保证贷款方式; 2 保险公司的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 3 担保公司的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
16、借款人如何偿还银行贷款?
答: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借款人采用计算机自动扣划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月均还款委托扣划协议》,并指定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卡(或信用卡)的卡号,保证每月的扣款日开始之前将不低于其月均还款额的款项存在其指定的扣款帐户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或存款不足月均还款额自动扣划不成功的,须由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银行会计柜台办理还款。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贷款经办行发出的催交通知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逾期额为基数,每逾期一天,计收万分之三。
17、遇特殊情况,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答:
一、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二、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18、二手房贷款申办程序怎么办?
答 :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