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煤销联字2号_晋煤社险字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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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煤销联字[2010]2号

关于印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和晋城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分公司决定在全市煤运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O一O年元月三十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集团公司纪委、集团公司专项办、市专项办。

抄送:市公司领导。山西煤销集团晋城公司党委工作部 2010年1月30日印发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有效促进煤销企业资源整合及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透明、规范运作,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目标,按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晋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公司资源整合为重点的转型发展中心任务,以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后续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督相结合,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法规制度,着力改进行政监管,为公司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阶段性目标。

重大项目决策更加科学、规范,项目规划公开透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进一步强化,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遏制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有效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及各类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市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针对2008年以来,各单位投资在建、续建和竣工的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治理。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狠抓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严格对照国家、省委、集团公司以及晋城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工程建设和煤炭资源整合中矿井改、扩建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项目决策方面,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违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工程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在项目招投投标方面,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评标不公平,以及领导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项目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着重解决殉私枉法、照顾关系,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规范实施、优质高效。

在物质采购方面,着重解决以次充好,暗箱操作、索要回扣、收受好处等突出问题,促进物质采购活动阳光操作、廉洁规范。

在项目资金拨付方面,着重解决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不按合同约定数额、进度付款,严重超预算,以及对未履行招标程序项目违规拨款等突出问题,促进建设资金管理严格、程序规范,规避资金风险。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行仔细排查,摸清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加以解决。

(二)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建设。

各单位要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实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着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投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重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管理,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管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排查检查中查找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集团公司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约束和监督制衡的监管措施和内控机制。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一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工程建设施工监管、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章。要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集中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集中查办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谋取私利、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案件;严厉查办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案件;严肃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要通过建立和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案件协查协办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同时,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广泛动员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市公司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周琦、王青海,常务副组长:张继光,副组长:李德志、韦晓平、张平原、刘月昇、周跃进、李志忠,领导组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纪委办、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煤业公司等部门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和工作机构,认真部署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公司实施方案报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3、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公司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互联网、简报、专栏、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深入排查问题(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

1、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列出清单。重点查找2008年以来,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进行自查。重点从项目决策、立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物质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分析查找原因。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相应预警防控措施。各单位在2010年3月20日前向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上报自查报告。

3、开展重点督查。围绕推进公司重点工程建设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确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向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适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抽查、互查。

(三)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不断加强投资管理,促进招投标活动规范开展,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资源整合中矿井改、扩建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职能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发挥纪检、审计、财务及项目管理部门的联动监督职能作用,形成监管体系,并加大问责力度,严查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推广典型经验。注意发现各县(市、区)公司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4、查处典型案件,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挖细查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行为。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其整改效果,及时建立健全、完善充实有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公司设立举报电话:0356—2025601,网络举报:www.daodoc.com。

(四)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巩固并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结合集团公司下发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工作程序》《招投标管理十条纪律》等形成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公司在2011年11月10日前向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呈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集团公司、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党政班子要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分工,切实肩负起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

把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监管和建章立制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与监督保障公司转型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达到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

全面把握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重点解决难点问题,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更加有效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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