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图书室图书管理规定_公司图书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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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办法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图书室的作用,提高图书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员工借阅图书通畅,同时也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减少图书损坏和遗失,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则:
1、由公司设专人管理图书室,负责书籍的借阅登记、清点、整理、修补和保管工作。
2、图书借阅办法:
(1)由个人递交办理借阅证申请:集团公司各部室员工向综合办公室递交办理借阅证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子公司员工向所在公司递交申请并由子经理签字批准,然后本人携带申请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审核并发放借阅证。
(2)借阅数量和时间: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本,时间应在15天内归还;如未看完,可办理续借手续延期7天,如未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按0.3元/天缴纳罚金,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续借手续的,视为丢失,按照原书价加倍赔偿;因工作需要长期借阅的,由本人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缘由及期限,经子公司经理同意签字后可办理借阅。
(3)借书时请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阅人负责。
(4)借阅者应爱护所借图书,不得任意撕、剪、卷、折页及在书上圈点、写字和涂画,若发现上述情况按书价1-5倍赔偿;若遗失图书,按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加倍赔偿。
(5)员工辞职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及借阅证归还,子公司方可为其办理辞职手续,否则,该公司经理按图书遗失标准给予赔偿。员工在借阅期间发生丢失、损坏、逾期不还等,物业公司通知其所在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负责督促其赔偿和及时归还。
(6)本图书室的图书只供本集团员工借阅,不得外借。
(7)严格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确保图书借阅有秩序运行,共建集团良好的学习氛围。
《物业公司图书室图书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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