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_城市化带来的问题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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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然而,城市化在给我们带来无限希望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农民由于失地而返贫,农民工与留守儿童问题,价值观的迷失,自然环境的浪费与破坏等。在“十二五”规划制定之际,认真反思城市化过程中的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从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相关机制的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对城市化的理性思考,并提出了推进城

市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 返贫 城乡差距 新农村建设

一、城市化简述

(一)城市和城市化简述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的产物。在地理经济学中,城市被定义为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有足够多的非农人口,并具有生活必须的住宅、公共设施伴随着生产、交易、消费等活动的综合聚合体。

城市化也称作城镇化,是指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城市化的过程是城镇用地扩展,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地域不断扩散过程。简单的理解,就是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某种程度上,城市化既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只有经历了城市化才能真正的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放开了对原有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这成为中国特色城市化进程的开端。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人口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17.92%上升到2010年的45.7%,年平均提高1%以上。但是在“十一五”时期,我国的城市化遇到了“瓶颈”——城市化规模扩张的制约与品质提升的压力逐渐凸显。在中国,城市化所承载的,不仅是发展经济,还有城乡一体化、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对中央的有关文件没有完全的理解和掌握,城市化的工作基本上单一的体现在对城市规模扩张和对GDP增长的追逐上,没有兼顾公共设施及民生的改善,使现阶段的城市化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与城市化的初衷正好背道而驰,所以总结城市化进程中的不足,为城市化的未来找出一条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与环境相协调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的新路子,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及隐患

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然而,仅仅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而赞叹不已、沾沾自喜是远远不够的。正确认识城市化所带来的成果,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解决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程度的使城市化的成果由城市居民、农民共享,才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失地农民返贫

为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展的目的,地方政府把向农民征得的农民宅基地等土地复垦后换取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向农民征地用于城市化的建设,目的和初衷都没有错,但是牺牲农民的利益搞“土地财政”发展地方经济就是大错特错了。

在征地的过程中没有对农民采用合理的安置方式,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也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民在城市化的大潮中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又有一次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占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准备奔向小康的农民却由于城市化而返贫了。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5.7%,城乡收入比却为3.31,考虑到可比性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大约达到了4至6倍左右。城市化的目的和意义是加快社会的发展,使城市的文明成果城乡共享,逐步的缩小城市与乡村二元经济体制带来的城乡差距,但是2010年《城市蓝皮书》上的这组数据却直接反映出,城市化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本义被一些地方政府忽略了。

另外,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运用愈加激烈的方式进行“反拆迁”。政府向农民争地成为农民返贫的元凶,也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矛盾的根源。

(二)农民工、农二代与留守儿童问题

城市化的进程当中,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原有能够支撑人们生产生活的公共物品呈现出严重不足的态势。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付出自己辛勤劳动和汗水,却不能享受城市生活的待遇,生活在城市的边缘。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的社会现象。据统计,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1.2亿,他们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他们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使农民工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生活保障。这不免使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降低,同时,进城务工的农民会产生自我怀疑和自卑心理,用不理智、不负责任的方式对待自己和周围的人,甚至成为城市社会治安不稳定的因素。

第一代农民工的子女多数是出生于80年代以后,被称为“农二代”。他们曾是“留守儿童”,他们曾是随“民一代”父母进城寻梦的“无根儿童”。身为独生子女的他们拥有更多的文化知识,怀有更远大的理想,对城市也更加的熟悉,但是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抗压能力也更加脆弱。但是户籍制度、城市社保等相关制度的制约使他们“留不下,回不去”,成了游离在城市边缘的人。

另外,那些依然留守在农村的儿童,也同样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价值观的迷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还没有完整的建构。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出现了混乱。“信仰逐渐陨灭,理性越来越清晰”,对金钱、地位的追逐远远超过了对“真、善、美”的追求。这种迷失在城市中表现的更加明显。没有精神层面的追求,物质上再丰富也不能给人带来满足,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是非常危险的。从自我的迷失、迷惘到对自己失望甚至对整个社会不满,这个过程是非常危险的,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对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非常不利。另外,在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没有强大的价值观的支撑也是很难攻克难关的。试想一下,整个社会都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和地位,或者碌碌无为、无所追求,不再提高自我修养,不再为组织内部着想,不再考虑帮助弱势群体提高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怎么又有强大的战斗力去进行经济建设,去进行城市化的建设呢?

(四)自然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及浪费

城市化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破坏也是其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由于在城市集中了很多的工厂和企业,形成了“城市热岛”,使本来就脆弱的城市环境更加的不堪一击;城市的很多自然景观被钢筋水泥代替,影响了生物的多样性造成资源的浪费;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使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增大,甚至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而造成环境的失调;另外还有噪声污染、光污染等新型污染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三、对城市化的理性思考

(一)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

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具有“大”胸怀的“小”政府。大胸怀,指的是政府要逐步建立和施行相应的政策使城市真正的接受农民,即逐步消除或者缩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民在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能够“想留下”、“留得下”。“小”政府,指的是政府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即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人”。这主要表现在政府的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应该放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创造政绩上。撤县建区、镇改街道,这些用行政手段推进的城市化模式使城市变大了,城镇人口变多了,城市化率提高了,但是这种被曲解了的城市化造成了社会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公共配套设施仍然缺位,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单纯的“空间城市化”、人为推进城市化被认为是一种浪费的城市化。

基于这种矛盾,可以考虑一种新的思路: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在努力提高城市化的速度、优化城市化的质量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新农村的建设。让城市化促进新农村建设,令新农村建设成为城市化建设的坚强后盾和稳定的大后方,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包容性发展”的新战略。新农村建设中,倡导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使农村

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马克思在思考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曾预言过,人类社会的发展将经历从城乡分离到城乡融合的历史阶段。既然城乡融合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大方向,那么新农村建设成为城市化的过渡阶段也是未尝不可的。在我国城市化的攻坚阶段,作为农民进入城市生活的过渡,新农村更容易使其安居、乐业,更有幸福感,也更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既保证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改善了农村落后的面貌,而且也在城市化速度增速与质量提高中找到平衡点。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建设统筹发展,再由新农村过渡到城市,无疑成为一种最佳的选择。

(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中要求的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也无论是教育、卫生、电力、水利、交通基础设施、住房、人身安全,都尽量满足社会上尽可能广泛的人群的共同愿望。那么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的就不能仅仅发展大城市而忽略中等城市特别是小城市的发展。而是应该由大城市带动中小城市发展,中小城市为大城市发展创造稳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样的发展模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可持续和社会公平的目标。相反的,如果过分追求占地广、人口多的大城市建设,不仅将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被浪费,也不利于城市空间与产业空间的优化。同时,大城市城市得到越来越多的发展资源,中小城市的资源却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占,其结果是城市得不到长远的发展,也很难完成城市化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完善相关机制的建设

1.依法办事与监督

为保证在城市化进程中依法保障农民的利益,首当其冲的就是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各地政府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失地农民依法进行足额的补贴。不能让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失地而再次返贫,保证农民在为城市化做出贡献的同时有相应的补偿。对失地农民补偿的过程中还应构建完善的监督,监督机制中不仅应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还应该进行补偿机制的政务公开,让农民充分的知晓相关的补偿方法和制度。保证切实的监督,确保在农民、大众传媒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保质保量的完成土地的征用工作。

2.推进教育工作

保证对农民及留守儿童的帮扶教育。由各地的农技单位对农民进行科学育种、科学增产等方面的培训,充实农民原有的种田思想。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逐步向机械化、科学化发展有深远的意义。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的培训,使农民可以掌握新的技能进入非农部门工作,从而成为城市化建设中的基础力量。而对于留守儿童要强化社会的关注度,由教育部门负责对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进行定期的走访和大学生支教活动。帮助留守儿童的提高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使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内心去适应社会,让他们理解他们及父母都是城市化的奉献者,而不是被城市遗忘的人。

3.构建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

缩小城乡差别,最重要的是指缩小城乡在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步完善农村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医疗和福利制度,是农民取得“病有所依,老有所养”的保障。农民不会因为疾病和年老而无力支撑生活,甚至成为儿女和社会负担。在农村

建立与城市类似的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也过上有保障的生活,是城市化成果惠及农村的重要表现形式。

建立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采取村民自愿,多方合作的模式。参保费用由农民、村政府和上级政府以及中央财政共同负担,以“专款专用、严格监督、惠及村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筹集资金、建立专用账户。可以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

(四)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在经济转轨和城市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价值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实现城市化的关键阶段,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能够为城市化的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而且也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民族精神的合力。让大家了解现阶段的实际困难和未来的美好前景、了解经济转型、了解城市化,坚定全社会攻坚城市化的信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战胜当前各种困难,最终实现城市化的关键因素。

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可以是从上而下的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具体的,从上而下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行的价值体系建设的学习,再向下级机构转达思想和要义。主要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领导层的学习。而自下而上是指以社区、高等教育机构作为基本单位的学者、群众等对社会价值体系形成认同的过程,再向上级机构汇报学习的成果。形式也可以是多样的,可以出版社区报、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充当媒介和两种学习方式的连接点,通过宣传报道使两种方式的学习过程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一认识。

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在纯粹的速度指标上是偏慢的(每年的平均速度在1%左右),但是在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指标上又是超前的(没有保证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在“十一五”计划和“十二五”计划交接之际,停下脚步反思城市化进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与不足是相当必要的。在成功举办世博会之际,希望我们的城市化也如世博会的口号一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在发展中不断反思错误,不断进步,让城市化脚步逐步深入的进行下去,让城市化的成果能够惠及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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