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苍南城管被打事件_浅谈苍南城管被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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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苍南城管被打事件
事件回顾:
2014年4月19日上午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人员在执法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一过路中年男子黄某拿起手机拍照,城管要求其停止拍照无果后,随即纠集四个工作人员攻击该男子,致使黄某受伤。引发附近近千群众的围攻,5名城管被民众围堵打伤。在围攻城管人员时,数千人围观喝彩。(浙江在线)
刚看到这个事件时,心中猛然涌出一丝担忧,为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精神境界没有提升反而一次又一次的下降?且不说为什么在高楼大厦霓虹灯的夹缝里还有那么多偷偷摆摊艰难求生的人们,也不说为什么城管人员执法不力时会出现暴力冲突事件,更不说为什么城管被打重伤民众非但不同情反而拍手叫好,这一切的一切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简单的小事,而俨然已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有人说,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城管与小贩的矛盾,看似调侃,其实反映了一些社会深层次的东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方面纠正*时期的各种错误,另一方面也开始了经济高速发展的步伐。但在我们创造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的同时,贫富差距加大、法制建设滞后、思想道德缺失等一个又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中国问题也不断出现,而此次城管被打事件较为综合的体现了这些问题。
我们知道,在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要想推动社会稳步稳定和谐的发
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依法治国,发展民主政治。在我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看一下此次事件,城管在小贩拒不合作的情况下出手打伤小贩,在发现有人拍照的情况下伙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殴打拍照者,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执法人员的城管法制意识极其淡泊,另一方面也看出他们认为权大于法,害怕监督。城管,作为只有在中国才存在的一个特殊群体,且不说它的存在是否合理,就从近几年不断出现的城管打人和被打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城管执法法律定位缺失这样一个社会现实。据了解中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相应的城管法,城管的职能定位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城管执法始终显得尴尬无比。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现象。也由于法律支撑的的不足,城管执法也就始终存在一定争议,时常出现城管打人或被打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发现有人拍照时,城管不是淡然接受,而是强加阻挠,试想,如果他们执法透明、依法而为又有什么可以怕的呢?正因为我们所需要的公平正义在城管身上没有得到切实的体现才会出现一次又一次的恶意事件。作为我们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不管是不是享受行政编制,都应该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行动的宗旨,人民的公仆不是
只是随便说说的。政府部门的执法过程应该是坦荡的,应该是阳光的,公民拍照执法是履行公民监督权,这很正常。可惜的是我们的城管缺少这样的基本常识,我们的一些城管工作者总认为,城管执法是一种高高在上权力,公民没有资格监督;同时,他们也心虚,害怕城管执法过程中的不当手段被曝光,引起舆论谴责。或许,正是这样的心理,才导致了这起冲突事件。当政府部门不遵守程序正义、违法行政积累到临界点,公信力透支殆尽,以暴易暴的出现也就不奇怪了。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段子:你摆摊,叫破坏市容;他们砸摊,叫整顿市容。他打你,叫执法;他们打你,叫联合执法。你跑,叫畏罪潜逃;你不跑,叫妨碍公务。你抵抗,叫抗法;你反抗,叫暴力抗法。他们打死你,叫围攻执法人员导致心脏病发;你防卫,叫故意伤人。你喊冤,叫社会不稳定因素,你上访,叫精神病……显然,在民众的心中城管俨然变成了穿着制服的黑社会组织,一旦这样的观念在心中扎下了根,城管被打人们欢呼就很正常了。
其实,不管是城管还是小贩,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由于生活压力的巨大、社会风气的败坏、法制建设的不完善,这种不和谐的现象在一定时期之内可能还会持续存在。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真心的希望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能够实事求是、积极有为,通过有效的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在增加社会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要加强精神财富的提高,从而有力的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更好更快的实现强国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