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中学小学部学籍管理暂行规定_南湖中学小学部校园网
南湖中学小学部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南湖中学小学部校园网”。
南湖中学小学部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加强小学学籍管理,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使小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规定.一、凡年满7周岁儿童持(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南湖中学小学部办理注册、报道手续、免试入学。入学后即取得小学学籍。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其他学校再注册登记学籍。
二、小学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全家迁移或者随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校长批准,持接收学校的证明或回执方可出示证明同意转学。
三、学校接收转学学生,由学校批准,小学部教导处备案。转学学生必须持原学校学籍证明、学籍卡片、素质教育手册。学校不得无故拒绝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四、小学适龄儿童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阳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需免学、缓学的,应当由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缓学期满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缓学生请。
五、小学应防止未接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班主任要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依据《义务教育法》配合有关部门使其复学。
六、小学生因病休学须持市医院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和教导处同意,校长批准,可予休学。学生患严重传染病的,应令其退学。
七、小学学生休学期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学习情况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因病休学的,复学时必须持市医院病愈证明,并上报市教育局普教股重新编排学号。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学的,经学校本人和家长申请,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八、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其各学科学年成绩、思想品德达到学校升级规定的,按期升级,小学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
九、对违犯纪律和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耐心的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对个别犯有错误严重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小学阶段不得开除学生。
十、小学学生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班主任要及时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对本班学生的各种信息采用电子版和书面版保留,及时记录本班学生的异动情况。学籍档案材料主要有:(1)小学学生学籍花名册(2)学籍卡(3)转学证明材料(4)其他。
十一、南湖中学小学部学籍号编排方法:每年学籍号为7位数字。开头第一位数字为年份,5代表敦煌,02代表南湖,后三位为序号00X如09年为950200X。
十二、本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南湖中学小学部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