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_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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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热
[ 作者:任秀琴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211 | 更新时间:2009-9-1 | 文章录入:imste2009年 第 6 期 ]
(包钢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包头 014010)
摘 要:文章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 问题,并就施工企业如何提高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921(2009)06—0039—02施工合同管理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 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能否有效把好合同关, 是现代企业经营 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外国建筑施工企业逐步进入我国市场, 现在我国建设投资已呈多元化,各种项目均按国际惯 例进行管理,例如采用FIDC(合同条件)合同 ,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并且目前我国已实行监 理制度,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对施工企业是一股强大 的压力。同时,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 参与国际竞争, 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 理 也是不行的。目前, 我国建设工程界虽然对此已有了充分的认识, 但总的来说, 有关各方的 合同意识淡薄, 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市场上的普遍现象。并且目前的建筑市场过于 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括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条件苛刻。因此,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 加强以《合同法》、《建筑法》为重点的法制 学习和教育, 提高全体员工的合同意识, 把合同管理融入经营管理中, 依法经营管理, 加快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市场不规范
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至今, 由于与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相适应的法律目前尚不够健全和完善, 可 操作性差, 常会造成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不规范,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为:
2.1.1 业主凭借优势地位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 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日益激烈的 市场竞争使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承包商被迫接受业主提出的苛刻的 合同条件。如业主盲目压价、制定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或要求承包商垫资承包等;在合同实 施中业主不履行合同条款,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 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许多承包商经常不敢要求业主严格履行合同义 务, 甚至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2.1.2 承包商对业主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 产生不合格工程。有些承包商不采取投标方 式, 而是采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工程。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有意哄抬承包价格。有的承包商 不合理履约, 偷工减料, 造成工期拖延, 工程质量不合格。还有些承包商任意肢解工程, 擅 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 倒手转包工程,从中牟利。这些都给业主带来损失, 给工程 造成隐患。
2.2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同时, 合同的定价方式主 要为总价合同, 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 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 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 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 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2.3 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 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 规的一般规定, 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 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产生合同 纠纷, 将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主要表现在:
2.3.1 合同意识普遍缺乏, 不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后, 就将其束高阁, 不去认 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 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 才将合同找出来。如在《施工合同文本》的 推行中, 许多建筑企业并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阴阳合同现象屡禁不止。对于 同一个工程项目, 有两份合同, 即“私下合同”和“正规合同”。“正规合同”按照《施工 合同文本》起草, 形式正规, 内容合法, 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 它仅用于应付管理 部门的审查。而“私下合同”则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利而另行订立的。它在形式上很不 完备, 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 给依法履约埋下先天隐患。
2.3.2 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 工作程序, 合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 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另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 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2.3.3 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了索赔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 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建设单位不准 索赔。
2.3.4 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 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 合同管 理知识缺乏。企业的印鉴、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等时常被人借用、盗用。
2.3.5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 只是将签订合同 当作一种形式。比如, 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 往往先实施, 在需要付款时后补合同, 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 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隐患。
2.4 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低
目前, 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 网络资源, 既增加了成本, 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3 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
3.1.1 完善建设领域的立法,建立和完善各种配套法规。国家应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 明确立法、执法与行政管理之 间的关系, 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合同法》、《建筑法》、《 保险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 由于我国的法律比较原则, 不便于实施, 建议 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3.1.2 加强执法。由于我国法律基础薄弱, 执法机制不健全,法治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 不 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 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 不 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严格执行是以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 为前提的, 而工程建设中的参与者众多,各种关系比较复杂, 只有建立起规范健全的法律体 系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顺利实施。
3.2 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就是施工企业必须从上向下建立健全起一支专业队伍,实行系统管理。在公司 建立合同管理的专职机构,设立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员的地位、职能。分公司设 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
3.2.1 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
3.2.2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 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3.2.3 应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最好直接套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 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 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 常 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 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3.3 建立现代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3.3.1 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 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
3.3.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 提高风险防范 意识, 加强合同管理, 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 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 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管理中, 对合同实行分 级、划块管理, 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 订和履行, 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3.4 强化履行监控和结算管理, 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 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 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 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 排除阻碍, 防 止违约的发生。另外,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 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 门密切配合, 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 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 督和管理。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 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 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 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合同管理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科学 的管理。
3.5 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 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 实行合同 信息网络化管理。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 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 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科学 化、规范化。
3.6 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从现有的市场环境来看,施工企业承担太多不应承担的市场风险,但市场的有序、完善和规 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施工企业应从领导开始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学透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 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还需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像《施 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作为法院判决和法官直 接引用的具体法律根据,并具体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练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经济中合同和法律诉讼的风险,万一被诉讼,也能用法律保 护自己。这就要靠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有效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类似适用法律 的相关规定。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管理人员从严要求, 定期培训, 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法律 基本知识和签约技巧, 增强责任感, 这是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结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施工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重视合同在经济活动中 重要作用。施工企业如果没有有力的合同管理,很难获得盈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亏损。市场 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对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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