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整理)_附合伙企业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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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企业法是规范和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合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在合营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是财产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根本区别:合营企业为股权式合作经营企业,而合作企业则是一种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双重优先原则:合伙企业优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若有剩余则可以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合伙人个人财产优先原则用于清偿合伙人个人债务,若有剩余则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公司: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设立:指发起人为了使公司得以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将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并使债务人丧失其主体资格的事件。破产界限:指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条件或法律事实,也就是受理破产案件的实质条件。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归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的总和。它作为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产程序的财产基础而存在,决定着破产债权的受偿程度和破产关系中有关主体的利益分配。债权人会议: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
重整:债务人符合破产或可能破产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整顿,以其在一定期限内回复清偿能力的法律程序
和解: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避免其破产,由债务人合债权人相互间达成的解决债务问题的一揽子谅解协议,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法律程序。
取回权是对于债务人占有管理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其所有权人从破产管理人处依法取回的请求权。
别除权是指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得到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面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在清算分配前以破
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是破产人申请受理前一定时期内所为的有害债权人的行为进行否认,使其归于无效,并将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处分的财产追问,并入破产财产的权利。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客观存在。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合同无效: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附条件合同:当事人约定把一定条件的成就作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根据的合同。附期限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一定期限的届至作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根据的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他方未为履行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
不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在其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给付。先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指引出质人以质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而由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而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