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管存在的合理性_论反致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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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管存在的合理性
——基于杭州城管执法而展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张清垚
【关键词】:城管,拍卖,执法,权力,进步
【内容摘要】: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行罚没物品公开拍卖活动的事情曾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与评价,最后竟演变成对整个城管部门的攻击。那么产生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呢,城管与大众应进行怎样的沟通呢,在我们今天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又该如何来看待城管,如何真正的实现社会的和谐。
【正文内容】
2010年11月9日上午,杭州市执法局主办、西湖城管局协办了一场特殊的拍卖会,共拍出2000余件城管罚没物品共拍得15359元,并上交了国库。这次拍卖一下子成了热点话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其实最初只是在争论该事件是否合法,可慢慢地发展到了“攻击”城管,为什么会这样呢?只要我们在百度或者谷歌里输入城管或者相关的字进去,出来的结果却是很多有关暴力,欺负老弱等的负面新闻。难道城管真的有那么的“坏”吗?
一、城管的名称
虽然类似城管的组织早在国民政府时期就有了,但我们今天所说的城管它其实也是一个新事物。城管是1998年成立的,属于建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本身是没有执法权的,是政府授权的。它的英文名称:chengguan。我们也可以通过国外媒体的注释来了解它。《泰晤士报》: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印度媒体》: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卫报》: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每日电讯报》:一种警察力量。
二、城管的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
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
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
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城管执法范围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四、城市现状
违法建筑包括楼顶、阳台加建和铁皮房等乱搭建;黑诊所、黑网吧、黑中介、黑职介、黑燃气点等所有的无牌无证的门店、娱乐场所;私宰生猪、地下黑作坊、潲水油加工、非法养犬、鸡、鸭等;乱设置广告、灯光、乱砍伐树木、乱挖道路、乱排放污水、乱倒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等。
五、城管所引发的争论
城管的存在本来是一件有利于城市更好的发展的好事情,可为什么今天它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一方面由于网络和媒体的宣传,无论发生在哪个地方的有关城管暴力执法啊等相关的事情马上就被全国人民所知道。我们国家有34个省级城市,333个市级城市,2862个县级城市,还有那么多的乡镇,一个地方的城管出点事情,就会让我们感觉怎么城管天天都在“欺负人”。另一方面,我想主要是他们和小的商贩之间的冲突吧,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农村村民、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要在城市寻求自己的生存之道,他们没有知识和技能去打一份好工,也没有资金去做一份小生意。只能在街上摆个小摊,做点小买卖,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存。至于
市容和环境对于他们来说太遥远了,甚至不理解,好像故意用来限制他们和跟他们作对的。对于城管来说,将他们赶走,保持良好的市容是他们的工作。一方处于强势,一方处于弱势,这样他们两者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诸多的矛盾和问题,虽然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这些矛盾有可能会逐渐变小,但今天还不会,那就需要我们去正确的面对它们。在生活中,人们从小商贩那里得到了实惠和方便,因为他们的价格比商场里便宜,而且有时候还很新鲜,也不用走很远的路。但人们又不愿意这些人在自己的家门口或者楼下,因为他们会弄脏这里的环境,带来很多的噪声等。所以对商贩一般是欢迎又不欢迎的,但一旦发生了诸如暴力之类的事件时,他们更多的是从同情的角度去看待这些问题,而没有从城管的职业角度去思考。
六、城管存在的必要性
中国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的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上述诸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于是,使得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以及所谓“现代化”成为同样的一个历史进程。城市规模的无限制扩大,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1)环境污染严重,原有生态环境改变,环境质量下降,趋于恶化;(2)中心区人口密集;(3)交通拥挤;(4)地价房租昂贵,居住条件差;(5)失业人口增多;(6)社会秩序混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离得开城管吗?矛盾的出现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看它将有利于哪一方面的发展。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中,正因为我们大家有这样的需求,所以城管的存在时必须的,政府在这时候是应当积极介入的,加强对城管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执法内容和方式;提高城管队伍的素质;完善奖惩机制。同时应增加就业渠道,健全社会保障。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最终走向真正的和谐它们就是是为了帮助我们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保障各项建设事业顺利发展而成立的。
七、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是的,目前我们有关城管执法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但从上面看你能
说它没有依据法律吗?任何一部专门法律的制定都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说我们今天需要就马上制定出来。今天所出现的大量问题对我们今后的立法来说是一件好事情,所暴露出的这些问题与冲突才会使得我们所制定的法律会尽可能全面和完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保持法律的稳定以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都不落后。我相信这部法律是迟早会出来的,可能相关专家已经在准备了。我觉得不管我们在面对什么事情我们都不能太理想主义了,首先要想想我们今天所处的特殊国情,以及我们现在的发展状况: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不完善的东西太多了,法律只是其中之一,这些就是我们以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我们再来看杭州城管拍卖事件,这件事后,大家主要围绕着“城管没有权力没收这些东西,他们没有处理这些东西的权力,他们这不是执法而是销赃等等”。那我们再来看看杭州城管是怎样回应的。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西湖景区副大队长胡利红介绍,举办这次拍卖会是依据《行政处罚法》、杭州市行政执法局出台的《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对于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暂扣的物品,如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统一进行处理。他说“单价较小的物品,可视作无主物品,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由各城区城管作变现处理或捐助公益事业单位。单价较大的物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做出没收决定后,报财政部门,由行政执法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统一作变现或拍卖处理,变现、拍卖所得价款均上交国库。”并表示,拍卖前,杭州市行政执法局对拍卖物品进行了认真筛选,以确保拍卖品不存在安全、健康、侵犯知识产权和有伤社会风化等问题。执法局还专门邀请两名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并请财政部门派员对拍卖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你能说他们没有依法办事吗?
八、结束语
今天我们的正常生活已经离不开城管的管理了,所以我们就应正确地去看待他们及这一现状。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不好的个例就去否定整个城管部门,而且今天是有相关的行政法和地方管理规章制度在规范约束他们的。我认为杭州城管拍卖没收物品一事其实是有一定的进步性的,它至少在民主上前进了一步,体现了公众的知情权,因为现在我们的行政领域的透明度太低了。杭州城管这样做可以让公众了解这些没收来的东西是怎么处理的,虽然他们拍卖的价格与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一过程毕竟比较公开透明,而且都
有监督,钱也上交了国库,日后不会再跟腐败扯上关系,最多就是价格便宜了,这在日后是可以改进和完善的,而其他那么多地方的城管他们没有没收东西吗?他们又是怎样处置的呢?他们说捐给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了,我们会完全相信吗?杭州城管至少让我们知道了这些东西的归属,这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来说是一件好事,他带了一个好头,其他地方的城管和一些行政领域都应该学习。可结果他却招来了很多人的批评与骂声,那其他地方的城管还敢这样做吗?所以他们还是情愿走“秘密”通道将这些东西送出去,因为他们相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参考文献】 [1] 王德起,谭善学,城市管理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9,1.[2] 叶必丰,行政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1.[3] 顾春,翁迪凯,杭州城管拍卖罚没物遭质疑[EB/OL].'2010,11,17/2011,4,10 [4] 梅清豪,市场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8,1.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