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考核办法_银行柜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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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滨银发〔2010〕191号
签发人:靳立明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事业部、营业部、各支行:
现将《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考核办法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员工管理
柜员考核
办法
通知
抄
报:天津银监局、天津银监局现场监管三处、天津银监局非现场监管三处
内部抄报:董事长、监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内部抄送: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行长助理 内部发送:董(监)事会办公室、各部室
联 系 人:范立红
联系电话:24867667
(共印发70份)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七日印发
附件: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柜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营业机构柜面业务核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对营业机构柜面业务的监管和约束机制,促进本行柜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柜员指各营业机构直接从事柜面业务操作的人员,不含管库、守库、司机、出入库等工勤人员、营销人员。
第三条 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柜员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柜员季度绩效、年度绩效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调整、评先、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二章
考核内容、实施方法及标准
第四条 柜员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柜面核心系统业务量考核
(二)工作质量考核
(三)业务知识、技能考核
(四)日常行为规范考核
第五条
柜员绩效考核按季进行,由支行行长和会计主管负责对本支行及下辖网点柜员进行考核,分别打分。支行可供分配的绩效总额由人力资源部核定。
公式:支行柜员绩效=(支行可供分配的绩效总额/支行参加考核的全部柜员得分)×单一柜员得分
第六条 具体指标
(一)柜面核心系统业务量:占50分
主要考核柜员核心系统业务量情况,由柜员绩效考核系统采集统计数据。
对从事票据清算、报表打印、反洗钱等核心系统无法体现业务量的业务的,按本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计算。
网点负责人的业务量按本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的1.2倍计算。
新建支行柜员业务量考核给予一年保护期,新支行柜员季度业务量低于全行人均季度业务量80%的,按全行人均季度业务量80%计算;高于80%的,按实际业务量计算。
每季度初,支行按照柜员绩效考核系统采集的上一季度各柜员业务量计算每个柜员在业务量上的得分。
公式:柜员业务量考核得分=某柜员季度业务量/支行人均
季度业务量×50分
网点负责人业务量考核得分=网点负责人业务量/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50分
(二)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占20分
主要考核柜员在对内对外开展柜面工作中的具体质量情况。
对后督中心发现的Ⅰ类差错(一般类)每笔扣1分,Ⅱ类差错(违规类)每笔扣2分,Ⅲ类差错(严重类)每笔扣3分,Ⅳ类差错(风险类)每笔扣4分;
对未能按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完成一天柜面业务操作流程的,对相关责任人每发现一次扣2分;
被总行或当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扣3分;
对各类稽核或其他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核算质量问题,每次对相关柜员扣2分,重大差错并造成影响的视其情况每次对相关柜员扣5分;
对各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有效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扣2分。
扣分以考核分为底线,扣完为止。
(三)业务知识、技能考核指标: 占15分
主要考核柜员的业务知识情况,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技能
水平等。由支行自行组织对员工按季进行考核,采取笔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员工业务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评分。对总行组织的集中考核,考试成绩由总行提供给支行进行考核参考计分。考核期多次进行考试的,取平均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为:某柜员业务知识指标得分=(各次成绩的总和/次数)/支行柜员季度考试平均分×15分
(四)日常行为规范指标:占15分
主要考核柜员的日常行为规范,由支行行长和会计主管根据柜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1、工作态度端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4分
2、遵守本行优质文明服务的规定,服务态度良好
4分
3、遵守工作纪律,出勤良好
3分
4、主管评价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各支行每季度的考核表要留存备查。第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结算会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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