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习水年_习水简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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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开展“效率习水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遵党发〔2012〕10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和的通知》(遵党办字〔2013〕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化运用“三个建设年”活动成果,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促进作风转变、服务提效、环境优化,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政务环境,为我县实现“脱贫、强县、设市、建小康”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效率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清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和省、市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清理压缩后的审批事项在全市最少。坚决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前置审批条件。对已取消、已调整的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对未列入《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习水县县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项目目录的决定》(习府发〔2012〕62号)公布保留的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再审批。凡有项目审批的单位要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认真查找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多少,进了多少,还有多少未进,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参与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2、项目审批全面提速。凡有审批项目的单位要将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于4月30日前整建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服务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服务人员到位、单位对窗口的授权到位。同时要制作办事指南,将项目设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所需证件、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告知办件人,严禁“体外循环或双轨运行”、超时办理。要加强对服务窗口人员的管理指导,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对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的简易审批项目,做到即收即办,办完即转,并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管。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项目,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法受理,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不作审批行为的,视为超时默认。(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中心、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

3、清理、整顿和规范收费秩序。逐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基金和罚款项目,大幅度减少收费项目,不符合、不合理的收费一律取消,重复收费项目一律合并,行政事业性收费偏高的一律降低,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实行严格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征收。严禁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严禁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根据清理、整顿和规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习水县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并在多种渠道公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直相关部门)

4、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效能督查和远程电子视频监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制度,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从工商注册登记到施工许可建设,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联审,县直部门要按要求开展好“项目全程代办日”服务工作,对不配合牵头单位联审的,视为缺席默认。不断拓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使电子监察覆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确保既监督过程又监督结果,并做到办件及时,运转高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监察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1、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各乡镇(区)和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省“5个100工程”等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投资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并及时报县发改局录入《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确保项目谋划超前、准备充分、储备充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2、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各乡镇和部门要围绕明确的重点领域,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部门对接汇报、争取支持。对上级有明确支持意向的项目,要切实加强跟踪对接,推动项目尽早安排到位;对已经有明确意见的项目,要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做到边争取、边实施、边完善。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执行对接争取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将上月对接争取项目情况书面反馈到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汇总后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快速有序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落实项目业主,办理用地、规划、环保、水保、安评等审批(核准、备案)必要的支撑性文件,多渠道落实好项目资金和建设资金,使项目在向上申报前100%达到可研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要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4、提高项目开工竣工投产率。各乡镇和部门要千方百计破解难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明确工程进度和阶段目标,并将重点项目纳入电子督查督办系统进行实时督查。同时按照“日调度、周汇总、月考核、季总结”的要求进行督查,确保重点项目按要求和进度推进,保持较高投资增速,努力在全市增比进位。每年列入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要确保开工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甚至超计划开工,并确保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达到100%,计划完工项目竣工率力争达到100%。强化招商引资按月报告、调度制度,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参与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三)确保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1、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各乡镇各部门参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通知》(习府办发〔2011〕18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行政服务职能,促进办文办会办事快速高效运行。加快公文传输速度,提高公文传输质量,凡是非涉密公文一律进入公文传输系统。(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公开遵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适宜公开的公文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对不能公开的说明不公开的原由。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对外公开的目录要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公开栏、报刊等向社会公布。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廉政网和政务专网建设,畅通公文和信息传输渠道,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承办单位:县信息中心;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3、提高重要文稿质量。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重要文件,或以党委、政府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呈报重要工作请示、报告等重要文稿,承办单位要充分调研,集体讨论,认真起草,并按规定时限送党委、政府办公室审核。党委、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完善重要文稿起草审核机制,着重从文稿体例、政策法规、素材数据、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进一步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切实提高文稿质量。相关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并负责地提出建议意见,避免在会议决策时意见不统一,延误决策时机和影响决策效果。(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4、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凡涉及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灾情、疫情,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要动态,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初步了解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话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并在电话报告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准确报告最新情况;对情况尚不明确、要素不齐全的信息,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在核实中”。凡涉及一次死亡或生死不明3人以上(含2死1重伤以上)较大突发事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并及时跟踪续报最新情况;如在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过程中发生新的死亡情况,要在1小时内书面续报。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上级党委、政府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阻挠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信息的,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5、规范上级领导指示件办理程序。上级领导对习水工作(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网上留言)作出批示,收到批示件的部门要立即将上级领导指示意见报告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并按照批示意见抓落实,办理完结后,及时将办理和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上级签批领导,并将落实情况告之县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6、提高县级领导指示件办理效率。县领导对各乡镇和部门工作(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网上留言)作出批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如系非涉密件,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通过传真或网络发送到相关单位;如系涉密件,办公室应严格按密件管理规定在一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单位领取。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催办,除领导批示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外,承办单位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结果要向县相关领导报告。(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7、提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承办单位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之日起,要认真研究办理,原则上3个月内作出答复,情况特殊需延时办结的应按程序报批,当年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逐年提高办理质量。(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8、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值班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保持通讯畅通和坚持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凡离习外出未按规定请假、无特殊原因通信不畅通、值班制度未按规定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承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区〉)

(四)着力整治庸懒散奢,提高工作执行效率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1+N”民生温暖行动、民风“五项”教育活动、“三创一推”、信访维稳责任制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1、治庸增能力。重点整治: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工作上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在本地本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评中处于末位;心浮气躁,重权轻责,回避矛盾问题,不敢担当,争功诿过,拉帮结派,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参与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2、治懒提效能。重点整治:不深入基层一线,不靠前指挥,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推进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工作思路不清,打不开工作局面,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不强,造成工作被动甚至重大损失,不能有效解决本地本单位在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的办,不利的就拖,影响整体工作。(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参与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3、治散聚合力。重点整治: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不调查、不研究,拍脑袋决策,服务意识淡漠,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甚至吃、拿、卡、要,对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玩牌、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等;不坚守工作岗位,“走读”上下班;文风、会风等方面的问题。(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参与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4、治奢促廉洁。重点整治: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喝玩乐,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和进行消费娱乐活动;违反规定购买、处置、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公车私派;超标准配备办公设施和用品,豪华装修办公室或因机关财物管理混乱造成浪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参与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搞好责任落实。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效率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围绕效率建设的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效率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对牵头负责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切实牵好头负好责,组织参与单位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制定提升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乡镇和部门及牵头单位于4月23日前将《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报县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效能办)。电子邮箱:xsxfgtszx@163.com

(二)明确阶段要求,强化整体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3-4月)。各乡镇和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开栏、网站集群等形式对开展“效率习水年”活动进行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习水电视台、习水报、手机报等媒介对各部门和乡镇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从中挖掘先进典型进行重点报道,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努力在全县营造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创先争优、推动跨越的浓厚氛围,并对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

2、查找问题阶段(4-6月)。各乡镇和部门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单位领导、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效率、项目推进效率、机关工作效率、工作执行效率”等逐项对照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为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3、整改落实阶段(6-9月)。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拟定《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坚持边查边改,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本单位效率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提出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查清问题,限时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以后)。各乡镇(区)和部门要把效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要通过开展“效率习水年”活动,不断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政务服务、考核奖惩等长效机制,为助推跨越提供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效率问责。县效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效率习水年”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协调各工作督查组,对全县“效率习水年”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办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效率的专项督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县政府办牵头负责项目推进效率的专项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及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的专项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及县直相关部门参与。督查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在督查过程中,凡发现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照《遵义市效能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严格进行问责,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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