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业务知识_邮政业务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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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业务知识
根据建设部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7号发布,1998年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房屋进行权属登记。
一、申请办理新购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平面、立面红线图一张;
2、房屋位置图一张;
3、房屋分户平面图二张;
4、购买商品房屋办理产权证明书;(需盖有商管科销售备案登记章);
5、契税完税证第四联原件;(1997年10月1日前买的商品房提交免税证明原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7、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如系新版发票,需提供发票办证联原件,房屋座落须与其他资料一致,有杂物房、车库的需注明编号;
8、业主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如属委托办证,还须提供:业主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岁公民由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中一方代为签字,但须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
10、如所购房产为夫妻双方婚后购房,可增加另一方为产权共有人,需提交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填写申请增加共有人报告(产权交易中心领取);
11、如系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交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原件;
12、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产权交易中心领取表格); 注:领到《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后表格上须填写:房屋座落、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房屋结构、建造日期、产权来源、建筑面积、有无拆迁、查封、抵押、联系电话,在签名处签字或盖章;
13、如属单位购房,还需提供:
①单位受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④购房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⑥单位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产权交易中心领取表格);
14、如所购房屋已办理按揭,还须提交:银行提供的同意办理房产证的证明;
二、业务流程:受理→审批→缮证→发证
工作人员拿到资料以后,首先要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房屋座落是否一致,其次根据购房证明上的备案合同编号找出存档合同,然后查档。先在案例信息里查有无办证记录、有无抵押、有无备案,再在限制检索里查有无查封、有无拆迁、有无抵押。查完档后,就可以录入:
①在“房屋”界面录入:房屋总层数、房屋所在层数、户型、间(套)数、结构、房屋类型、房屋用途、竣工日期、建筑面积、成交价格、住宅单价(非住宅单价)、住宅套内面积(非住宅套内面积)、住宅公摊面积(非住宅公摊面积),住宅面积小计(非住宅面积小计)。
②在“所有权人”界面录入:城区、现房屋座落、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人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产权来源、产别、附记、备注。
③在“共有权人”界面录入:共有人名称、身份证号、共有人户口所在地。
④在“抵押情况”界面录入: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价值、设定日期。
⑤在“签署意见”界面录入:意见。
三、收费标准:(以下各项收费标准参见收费许可:(19036000—1)、(20001100)号收费许可证)
1、登记费80元/套(住宅)、100元/套(非住宅);
2、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共有人加收10元工本费);
3、非住房交易手续费3元/m2(非住宅);
4、印花税5元/本;
5、税费标准:
⑴、1997年10月1日前签定购房合同的免征契税;
⑵、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期间签定购房合同的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均按3%征收契税;
⑶、1999年8月1日后签定购房合同的商品房住宅、杂物房、车库均按1.5%征收契税,办公、商铺均按3%征收契税;
⑷、2005年6月1日以后签定购房合同的商品房,面积在144 m2以上的豪华住宅,按3%征收契税,面积在144 m2以下的普通住宅,以及与住宅签在同一本合同上的杂物房、车库等仍按1.5%征收契税,单独签合同的杂物房、车库则按3%征收契税。
四、办证时限:20个工作日;
五、近三年的业务量:
⑴、2004年办理新建商品房产权证13797份;
⑵、2005年办理新建商品房产权证22227份;
⑶、2006年办理新建商品房产权证32000份;
六、常见问题:
1、房屋座落填写不一致,经常会把××栋写成××号楼或相反;
2、发票房价的总金额与购房证明书上填写的不符;
3、身份证过期或未满18岁公民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体现不出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
4、提供银行证明的房号、业主姓名与实际不符或提供的银行证明银行名称不符(比如按揭银行是建行,但提供的银行证明却是工行的);
5、发票未盖开发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6、契税完税证的房屋座落或杂物房、车库编号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