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书_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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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仙 游 责任书教 局县 育
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书
减轻农民负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方略。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监督措施,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把我县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好做实,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书》,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教育局下发的收费标准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2、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得实行学生自费统一着装”和“中小学校及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学生保险”的规定。
4、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校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不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招收“择
校生”;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实验班、超常班;不准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把对学校的摊派转嫁到学生头上。
5、落实“校长负责制”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对违规收费而引发严重案件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
以上目标管理责任列为各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凡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工作目标和要求未得到落实的,按照仙游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因组织决定调动工作的,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
仙游县教育局领导签名:
责任单位领导签名:
二 0 0 九 年 四 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