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责任书_校舍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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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周陵中学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责任书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公寓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公寓的各项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现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政教处的统一领导下,按要求组织、管理学生公寓,按岗位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人员,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二、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公寓管理员是学生公寓学生及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楼栋公寓的日常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宿舍内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以多种形式与渠道宣传治安、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四、认真做好安全治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性开展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各种预防手段,组织落实常规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中的安全巡查,对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六、积极参加消防学习和训练,不断提高防火技能,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知并会实施学校的消防应急方案。
七、做好学生公寓重要文件和资料的保管,保持各项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的完整。
八、经常与班主任沟通,要及时发现和汇报学生的思想状况。
九、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晚间查宿为工作重点,严禁组织学生代查。如查出有夜不归宿的学生,立即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如未查出夜不归宿的学生:
1、学生未出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对公寓负责人处罚是责任人的2倍。
2、若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和公寓负责人并接受学校和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十、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据《咸阳周陵中学政教处岗位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执行。未履行工作职责而引起重大案件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咸阳周陵中学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有效期为:自签字之日起,至下一次重新签订责任书止。责任人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新任职人员继续履行相应职责,承担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政教处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政教处(盖章)责任人(签名):
咸阳周陵中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