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相关问题_房产产权变更
房产产权相关问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房产产权变更”。
房产产权相关问题
1.房产产权证
公民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市级以上开发、拆迁企业出售及安置的房屋和区属以上企业有自建的房屋向市房管局申请产权登记;区级以下开发、拆迁企业出售安置的房屋和街道企业自有自建的房屋、私人自有自建房屋向所在区房管局申请产权登记。新的房屋产权权属证书的颁发机关为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权利人应当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境外申请人需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或见证。共有房屋,由各权利人共同申请登记。依法应当共同申请登记房屋,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公民身份证件。
2.办理产权证如何收费
3.产权过户
产权到手,终成正果,你想知道怎样闯过这一关吗?
买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主管部门申请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买进的房产,只有在进行了合法的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产权登记,可以使你验证所购买房产是否存在产权问题。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
请注意,在产权登记过程中,有些手续需要卖方协助办理,这一条必须在合同中列明。产权登记费用,一般由买方承担。
若您买的是商品房,则按有关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向房管局做好商品房竣工产权总
1登记,并在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的5个月内为购房者申办房地产证。
由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开设的办证情况查询热线2001年3月1日正式开通,查询热线号码为:96899699(拨通号码后,只需输入要查询的项目收件收据号码即可)
4.怎样办理产权证
1)、何时办理产权证
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30日内双方应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证。
2)、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
A、买卖双方至产权登记部门,上交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表、商品房购销合同书(或预售合同书)、房屋分户平面图、缴款发票、交易监证文书。
拆迁安置房: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表、房屋拆迁证明书、房屋拆迁产权交换证明书或购房证明书、原房屋产权注销证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房屋分户平面图、缴款发票。单位新建房: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码证明或营业执照、房屋登记申请表、建设项目批文、征地批文或用地许可证、征地红线图、建设许可证、建筑红线图、建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竣工平面图、房屋总平面图、房屋分层平面图、竣工验收报告)。
个人新建房屋: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装、建筑许可证、建筑红线图、建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B、申请人上交资料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开出收件收具,注明领证日期,领证日期一般距交件日期10天3个月左右。
C、产权登记部门将对所收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人所交资料不全等特殊情况.会按房屋登记申请表所上所用申请人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顺延办证时间.
5.房屋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房屋的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获得房屋产权的方式
日常生活中,住房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成了极其重要的商品。与房屋有关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房屋产权。什么是房屋产权?取得房屋产权有哪几种形式?这都是我们平时谈起的话题。本文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情况,简单地介绍一下房屋产权取得的几种形式。
所谓产权,就是房屋所有权。所有权在我国法律中是这样定义的,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就是产权人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人的这四种权利有时全部归产权人所有,有时则不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例如使用权,产权人本身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当产权人将房屋出租时,则该房屋的使用权转归承租人所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通过购买而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购买行为一般分为下列几种:一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商品房,这类购买中又有购买现房和期房之分;二是从私房主手中购买私房,这类购买中有购买二手房和购买私房主自建房之分;三是购买房改房,这类购买中
有以标准价购买和以成本价购买之分。在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二、通过建设而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三、因为受赠而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与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四、因为抵押而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为己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继承而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