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_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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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南江县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青理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领导干部是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在工作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督导地位,对于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全局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力,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南江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实施纲要》,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级各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一套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一是强化干部任前廉政考察。近年来,南江县坚持“对‘千里马型’的干部绝不亏待,让开拓者无悔;对‘老黄牛型’的干部特别留心,让实干者无怨;对‘包公型’的干部绝不误解,让公正者无畏”的用人理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对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律征求人大、政协、纪检、审计、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实行全委会票决。在2006年的县乡换届选举中,重申了“十不准”规定,设立了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和接待室,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干部任时廉政教育。对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均进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告诫他们要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组织新任领导干部赴看守所、监狱实地参观,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他们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从思想上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线。
三是强化干部任中廉政监督。采取巡视和督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时整改;为防止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2007年,对60多名领导干部和100余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异地异岗交流,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干部任后经济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一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治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以开展“四项核查”,即核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为重点,认真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检查组深入各矿山企业,对干部入股开矿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近三年来,全县44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73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316名中层干部均进行了自查登记,9名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领导干部,受到相应的处理;3名有入股开矿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出入股资金或整体转让经营权。
二是继续整治酒席、赌博等不正之风。每年高考结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都要及时制发或重申“严禁滥发请柬、大宴宾客”的纪律规定,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并采取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办法,加大对借婚丧嫁娶敛财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酒席风”、“赌博风”。
三是巩固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出六条廉政承诺,表示坚决拒收贿赂钱物,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均做出廉政承诺,并在电视台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坚持以民主生活会、支部生活会、中心学习会为载体,对照廉政承诺内容,认真自查自纠。
(三)健全制度,充分发挥约束作用
1、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关于提拔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度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干部谈话制度》、《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坚决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制度,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逗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次次做到有记录有台账。
3、健全谈话诫勉制度。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定期开展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帮助,提出告诫;对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的干部,及时谈话,查证核实,在作出处理后公开答复;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4、完善述廉评廉制度。拓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科级干部进行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党纪条规及廉政规定等执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一是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村村配有一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员,由在群众中口碑好、威望高、党性强、有公信力、议政能力强,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水平且非村“两委”成员的农村党员担任,专门监督并协助村“两委”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自配备村级专职督查员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干部办事不公等问题较以往同期下降了25%。
二是整合力量加强专项监督。综合发挥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监督,注重监察和纪委再监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政府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体系。2007年来,相继在县、乡、村成立了群众工作局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群众工作服务站,整合了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六个一”便民服务代理机构职能,规范了服务程序,拓宽了社情民意渠道,强化了群众监督。
四是改革县乡组织领导体制。2002年,县委、县政府在原十个片区乡镇、县级部门八大口实行纪检监察派驻管理,各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06年全县乡镇换届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实行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领导体制的改革尝试,为基层纪检干部更好开展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
几点体会
1、强化干部监督意识,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前提。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位党员和干部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是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南江县党内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关键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了领导干部三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对监督重要性、权力和义务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加强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所在,认识到接受监督是所有的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了领导干部法纪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党内不存在超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力,不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从而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增强法纪观念,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了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自己责无旁贷,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理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是有效实现党员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法制化的基础性工作。《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后,南江县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建立了与实际相符合的若干实施细则,形成了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联系、比较完备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做到从制度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3、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纪检机关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强化办案,有效打击腐败行为,在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南江县委也积极支持纪检机关行使监督职能,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实现了对干部的有效监督。
4、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搞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干部的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八小时之内能有效监督,八小时之外往往成为盲点。南江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成立专门群众工作局,开放县委常委会、全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乡镇党委会,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领导干部监督,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作者系中共南江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