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大诉讼法定证据的种类_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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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大诉讼法定证据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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