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白改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导则_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市政道路“白改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导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市政道路“白改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质量安
全管理导则
为了加强对市政道路“白改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导则。
第一部分 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重要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四、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五、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有效地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六、建设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对履职能力差、履职不到位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将其清出现场,调换合格监理人员进场;更换监理人员后监理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仍不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及时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应调查、掌握道路管线 分布情况、铺装材料市场动态,根据管线迁改进度和材料市场供应情况,科学、严谨地安排施工进度。
七、建设单位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了解掌握其他类似项目的情况,统筹合理安排项目推进,避免人行道改造项目扎堆展开,造成市场材料和技术工人供应不足和大面积影响市民交通出行。
八、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场地管理职责,有效地对管线迁改单位的迁改迁改恢复等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九、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十、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十一、施工单位严禁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十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评定制度,严格材料进场复检和工序报验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十三、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投入施工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内容和工期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倒排计划,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倒排计划投入施工人员、施工物料和施工机械。
十四、施工单位应加强进场原材料、预制构件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合同要求产品材质和技术指标对人行道改造所使用的透水砖、大理石面砖、预制混凝土路缘石等进行检查、检测和验收:
1、施工单位在采购前应对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考察生产厂家生产状况、产能和质量水平,对厂家存货或销往其他项目的产品采用合理方式获取样品进行检验,验证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要求方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2、施工单位应当在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载明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规定和相关退货约定。
3、施工单位应当在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收货,不合格的产品当即进行退场处理。
施工单位应做好产品进场计划,按照预定批次进场并进行检验。分批进场的,应严格按照实际批次进行检查、检验,不得擅自合并批次以减少检查、检验频次,造成不合格品流入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应在进场材料报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前,按照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分为外观检查量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外观检查量测合格后方能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不得省略外观检查量测而直接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样,不得弄虚作假。
十五、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工序管理、施工作业人员管理: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了解掌握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好施工技术教育和交底,使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和施工作业的基本技术技能。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作业时派驻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导、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方法、状态和作业质量水平,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做法和质量缺陷;对达不到施工质量要求的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要及时更换。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主要 技术管理人员均要到位履职、各司其职;通过自检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要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及时纠正,避免质量问题大面积发生。
十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设施、费用,按照***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布置施工现场和保洁,不得将安全文明措施费挪作他用。
十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十七、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十八、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十九、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进场一批、验收一批,不得放任施工单位进场材料随进随用的违规行为。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应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严禁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就进入下道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出现上述情况,监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制止、纠正,不得放任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行为延续和持续发生。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不得先施工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
二十、监理单位应有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对于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制止;施工单位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施工或整改的,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合同措施进行约束,直至施工单位履约改正;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后不作为,不继续履行监理职责,客观上放任施工单位持续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施工的,视为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二十一、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有效监理。
二十二、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通知复验程序,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复查,确实整改完毕才能签字确认。
二十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的问题,负有检查施工单位整改过程、整改效果的义务,监理单位对整改回复报告签署上的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进行整改过程检查、整改结果复查或怠于检查复查,就在整改回复报告签署完成整改的意见,且工程实体仍然存在被责令整改的问题的,视为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二十四、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前,监理单位应全面认真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核查监理通知和监督机构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所列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真实、合理的评价。
第二部分 人行道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
一、人行道施工(一)工艺流程及控制要点
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路基施工(开挖、压实)→垫层施工(级配碎石回填压实、夯实或浇筑混凝土)→铺装人行道面砖→灌缝
2、施工方法及控制要点 2.1施工准备:
2.1.1对人行道部位进行测量这么样。
2.1.2采购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2.1.3对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1.4将检验合格的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报监理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在监理见证下进行退货处理。
2.1.5对须施工部位进行围挡。2.2人行道路基施工
2.2.1对人行道路基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按规范要求进行层填筑压实或夯实,对人行道路基标高于设计标高的或旧人行道路改造,按设计标高进行开挖、整理平整、进行压实或夯实,并对人行道路基压实度、标高、宽度等检测。
2.2.2人行道路基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报监理验收。2.3人行道垫层施工
2.3.1人行道垫层设计为级配碎石垫层的,先进行级配碎石摊铺、整平(在人行道两侧标明标高控制线,以控制线控制施工高程、厚度、宽度)采用机械压实或夯实,再检测其标高、厚度、宽度和压实度。
2.3.2人行道垫层设计为混凝土的,先进行垫层混凝土浇筑,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其标高、厚度、宽度进行控制(在人行道两侧标明标 高控制线,以控制线控制施工高程、厚度、宽度),并留置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再检测其标高、厚度、宽度,对检测不合格部位进行鬼把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为止。
2.4砂浆拌制 2.4.1干拌砂浆
干拌砂浆应采用粗中砂,按设计图纸要求重量比进行计量,宜采机械拌和均匀。
2.4.2砂浆
2.4.2.1应采用粗中砂,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试验合格后报监理审批。
2.4.2.2砂浆拌和前应根据砂的含水量计算施工配合比,在砂浆拌和时按应施工配合比计量上料,采机械拌和均匀。
2.5人行道面砖铺装 2.5.1砂浆层铺设
砂浆层摊铺应采用刮板法施工,即在垫层上摊铺好的砂浆垫层并采用刮板进行刮平。
2.5.2铺设基准点和基准线的设定
2.5.2.1根据铺装平面设计图,在路缘石内则边缘和人行道外则边缘各设置一条基准线,基准线长度不得大于20m,并调整好标高,作为铺装时控制线。
2.5.2.2开始铺装前,应在中央增设一条纵向铺装基准线,每5-10m设置一条横向铺装基准线。
2.5.2.3若人行道处于曲线上,基准线拉设长度要发尽量短,应视情况加密(宜3-5m)。
2.5.3人行道砖选料
应选取长宽一样(误差在2㎜内)人行道砖铺装同一段。2.5.4人行道砖铺装
2.5.4.1先在基准线两端处,从路缘石边向人行道外则铺装基准面,铺装将标高、横坡等调整好。
2.5.4.2再从铺装好的一端基准面开始向另一端基准面进行铺装。
2.5.4.3铺装人行道面砖时必须检查基准线、调整横坡。2.5.4.4铺装人行道面砖时必须按已设置的基准面、基准线铺设,并调整好纵向横向缝宽、和平整度,采用胶锤进行锤击固定牢固,再采用靠尺进行随时检查是否平整,若不平,拆除调整砂浆垫层厚度,使之平整,并随时检查纵、横线形是否直顺,若不顺进行调。
2.5.4.5铺装时如模数不符合,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铺装的人行道完整性和美观。
2.5.4.6铺装时应采用完整的面砖,需用半块砖时,必须采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禁止用铁锤敲击,造成崩边掉角。
2.5.5人行道出入口铺装
2.5.5.1人行道出入口处高度宜与车行道的地面持平,可稍高,但是不得高于20㎜。
2.5.5.2转弯处(交叉路口)、待街坊路口、人行横道处人行道出入口宜采用单面坡形式铺设;对人行道宽度小于3m的,纵向人行道出入口宜采用单面坡形式铺设;对人行道宽度大于3m的,纵向人行道出入口可采用三面坡形式铺设,但须设置隔离墩柱。
2.5.5.3单面坡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5.5.4方形、长方形单面坡坡道宽度与人行道同宽度;扇形单面坡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设置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m。三面坡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应大于1.2m。
2.5.5.5单面坡坡道按小于1:20设置;三面坡坡道的正面及侧 面坡度不应大于1:12。
2.6盲道铺装
2.6.1盲道铺设基本按设计位置进行,可根据人行道砖的尺寸宽窄作调整。
2.6.2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置在距离围墙、花台、绿地带25—50㎝处;内侧若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25—50㎝处。
2.6.3盲道砖的触感条、触感圆点规格和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经检验合格报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
2.6.4在盲道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置圆点形的提示砖。2.6.5盲道应连续铺设,遇障碍物时应绕行,并增设圆点形的提示砖。
2.6.6圆点形的提示砖设置块数、长度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2.6.7在铺设时,盲条、圆点应人行道面。2.7边角、井周边等特殊部位处理 2.7.1与路缘石边处缝处理
与路缘石边处缝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填缝,并进行修浆抹平。2.7.2与各种检查井周边处理
先按铺装的人行道面标高调整检查井高度,重新浇筑检查井井框,并在人行道砖与井框间缝隙填塞高强水泥砂浆,并进行修浆抹平。
2.7.3与电杆、公交站牌杆脚处处理
与电杆、公交站牌杆脚处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填缝,并进行修浆抹平。
2.8人行道灌缝
2.8.1采用透水砖类人行道灌缝 灌缝应采用细砂,在缝处撒上细砂,用扫帚将细砂缝隙内,采用薄铁片或其它相应工具将缝隙内细砂灌满填实,再将铺装处理好的人行道表面清扫干净,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开放通行。
2.8.2采用花岗岩铺装的人行道灌缝
对于设计密缝的,宜采用纯水泥粉进行扫缝;对于设计有一定宽度的缝,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沟缝。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待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通行。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连续围挡,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围挡型式符合规范和***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配备材料标识牌,材料标识牌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检验状态等相关信息。
3、铺装采用的砂浆须采用机械拌制,不得在建成的道路路面或铺装完成人行道上拌制砂浆,铺装完成后及时将污染的砂浆及建筑垃圾清除干净。
4、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实行“工完料清”制度。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一)工艺流程
旧路面弯沉检测→旧路面病害处理→处理后路面弯沉检测→测量放样→洒铺粘结层→摊铺沥青混合料→碾压(初压、复压、终压)→养护
(二)施工方法及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按施工要求采购和准备好施工机具:摊铺机、压路机、切割机、平板振动夯、熬油锅、油勺、运油车、铁锹、洋镐、烙铁、火滚、墩锤、平耙、筛子、油刷、半截桶、大扫把、小扫帚把等。
2、材料控制
2.2.1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碎石、沥青等材料等材料。(沥青:①现场配制的改性沥青须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运动粘度、闪点、溶解度、弹性恢复、残留物质量变化、残留物针入度、残留物延度检测;②对于从厂家采购的成品改性沥青,厂家须提供沥青出厂合格检测报告,出厂合格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须满足规范要求,成品进场后须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离析试验检测。粗集料:粗集料进场后须进行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洛杉矶磨耗损失、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颗粒级配、磨光值、与沥青粘附性检测。细集料:细集料进场后须进行颗粒级配、表观相对密度、含泥量、砂当量检测。)2.2.2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审批。
2.2.3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达到要求后报监理审批。
3、现场准备
3.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旧路面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养护。3.2对处理后路面进行弯沉检测,合格后报监理验收。3.3清扫已经验收合格的路面,使其表面保持清洁、干燥。3.4进行测量放样,将中线、边线的标高位置标注好;
4、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4.1对间歇式拌和机,应确定每盘热料仓的配合比。
4.2对连续式拌和机,应确定各种矿料送料口的大小和沥青矿料的进料速度。
4.3沥青混合料按设计沥青用量进行试拌,拌和后取样进行马歇 乐稳定度试验,并将各试验值与中心试验室设计配合比试验结果进行比较。验证设计沥青用量是否合适。
4.4确定适宜的拌和时间,以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为度。4.5确定适宜的加热和出厂温度。
4.6一般要求石油沥青加热温度控制在130~160℃。4.7砂石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40~170℃。4.8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控制在130~160℃。
4.9拌合后的沥青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的结团成块等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
5、沥青砼的运输
5.1沥青砼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粘接,在车厢内侧板面和底板涂一层油水混合物。
5.2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每卸一斗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5.3为保证摊铺温度,运料车用篷布覆盖。
5.4摊铺前合理计算运输车的数量,开始摊铺后在施工现场等候卸料的运输车不应小于5辆。
5.5沥青砼运到现场后,由专人检查,拌合质量,合格后方保使用。
5.6运输车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注,停止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输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5.7石油沥青混和料卸车温度不低于130℃。
6、沥青混凝土的摊铺
6.1在处理合格的旧路面上喷洒粘层油,粘层沥青宜采用快干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其它沥青材料,用量一般控制在0.3-0.4kg/m2。6.2卸料与检测混合料的温度:设专人指挥卸料,按现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严禁碾压、碰撞测量控制桩,设专人检查混合料,卸料温度大于130℃,外观检查,下述情况不合格:油(沥青)多发亮,成团,油少发干离析。对油少发干油多成团,油温显著过低。严重拌合不匀,退回拌和厂重新拌合。
6.3宜采用全幅摊铺,如采用分路幅摊铺时,接缝应紧密、接直,并宜设置样桩控制厚度;铺筑上层时,若下一层受到污染,应对下层进行清扫,并宜浇洒粘层油,控制摊铺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通过试铺试压,确定摊铺厚度,相邻两幅摊铺至少搭接10cm,并派专人用热料补纵、横缝空隙,整平接茬,使接茬处的混合料饱满,防止纵缝开裂,凡接触沥青混合料的机械、工具的表面,宜涂一薄层油水或进行加热;机械摊铺,系将摊铺、搂平、初压三道工序由摊铺机一次完成。因此,这一工序对沥青砼面层的密实、厚度、平整至关重要,是保证工程质量关键的一环,因此,摊铺机的就位、运行、停机均须由专业人员严格管理、弯道,八字处由于横坡不是定值,测量人员每5米计算测设一次横断坡度值,司机需提前操作手动控制器,坡度调节纽,对准设定坡度值刻度,以符合横坡设计 标,摊铺机不宜铺到的边角,可改为人工摊铺,人工摊铺要做到稳、准、快、平。
6.4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米,通常宜采用两台摊铺机前后错开10—20米呈梯队同步摊铺。铺筑改性沥青或SMA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6.5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应暂停施工。施工气温低于10℃时,应停止摊铺。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7、沥青砼的碾压
7.1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快速路铺筑双车道 沥青路面的压路机数量不宜少于5台。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特别是AC-20中面层要求配备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SMA面层严禁采用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对路面边缘、加宽段等压路机无法碾压的部位,须配备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补充碾压。
7.2压实后的沥青砼面层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沥青砼的分层厚度小于10cm。
7.3碾压顺序:接缝处预压→初压→复压→终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7.4碾压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开始碾压温度应大于100℃,终了不低于70℃,碾压速度宜为2.5~3.5km/h。
7.5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应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摊铺厚度经试铺试压确定。
7.6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路缘石,路肩时应紧靠其碾压。无支挡时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待压完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碾压过的混合料上再压边缘,以减少向外推移。
7.7复压采用光轮压路机,碾压遍数经试压确定,不宜少于4~6遍,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平整度,并无显著轮迹。
7.8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选用胶轮压路机碾压,并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7.9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粘轮时,向碾轮洒少量水或洗衣粉水。
7.10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振动 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走时应关闭振动。
7.11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8、接缝处理
8.1横向接缝:用切割机将接头处切齐,边缘清扫干净,并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重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除。
8.2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抽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中下层的横向接缝可采用斜接缝。在上面层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并用切割机切缝。洒粘层油,当搭接处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超出压实层厚度时应及时剔除,并补上细料,斜接缝应充分压实并搭接平整。
8.3平接缝应做到紧密粘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
9、检测
9.1施工过程中检测项目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包括温度、含油量级配等)。
9.2各层应进行厚度、压实度检测。
9.3加铺完成后,须进行面层总厚度、上面层厚度、压实度、平整度、渗水系数、弯沉值、构造深度、摩擦系数检测。
9.4监理单位须对沥青混凝土进行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总量及项目10%的平行抽检。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连续围挡,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围挡上须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围挡型式符合***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须配备专门的设备及人员进行保洁、降尘控制,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并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