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信贷业务规程(推荐)_新会计准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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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综合业务系统信贷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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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贷款类
1、贷款减值计提
1.1 贷款减值测试方式
贷款减值测试方式(本文中简称贷款减值)分为单项和组合两种方式,其中单项减值表示单笔贷款进行减值测试,组合减值表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减值测试以外需减值贷款进行批量减值测试。每笔贷款只能采用一种减值测试方式。选择单项减值测试成功的贷款则不参与组合减值测试。1.2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本文中简称贷款准备计提)分为统一计提和单笔计提两种方式,其中统一计提各机构建立贷款损失准备综合户,不与单笔贷款对应,即不产生关联关系,不作为计算摊余成本的要素;单笔计提模式贷款要建立对应的损失准备账户,要产生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作为计算摊余成本的要素。一笔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计提模式方式。统一计提模式的贷款可以切换到单笔计提模式,但单笔计提模式不能返回到统一计提模式。1.3 信贷系统处理流程
1)新系统切换后,所有贷款均默认为统一计提模式;
2)信贷系统提供对单笔贷款单项减值测试功能,通过此交易则该笔贷款自动默认为单项计提,成功后将相关数据保存到系统中,暂时不发送;
3)资产负债表日,以网点为单位,在信贷系统中进行“综合减值计提”交易,通过试算后,得到单笔的减值计提金额并加上是否统一计提标志发送到核心进行帐务处理。
4)对于统一计提的贷款,存在发送减值金额但不对该贷款进行减值的情况(比如:组合减值时对正常和关注类贷款进行计提有计提金额参与组合计提但贷款不转已减值),对于该种情况,需要在每笔贷款中增加是否减值的标志,在信贷和核心的账务处理接口中需要增加是否减值的标志。1.4 系统切换
1)新旧系统切换时,信贷系统将所有贷款默认为统一计提模式,同时在系统中按县联社设置“是否支持统一计提模式”标志,默认为“是”;
2)系统上线后,如果需要由统一减值计提模式全部转为单项计提模式,系统提供逐笔审批和批量转换两种方式。逐笔审批为对每笔贷款单笔进行“单笔贷款减值测试”,该模式有网点自行审批。批量转换的方式可以县级为单位向省联社提出申请,由省联社设置该县不支持统一计提模式;
3)信贷系统按县联社设置的“是否支持统一计提”标志。如果选择“否”,则该县数据全部为单笔减值计提,除经过单项减值计提审批的外,全部在“综合减值计提”交易中按比例到户进行单笔计提;如果选择为“是”,则该县数据除经过单项减值审批的外,全部为统一计提。1.5 单笔贷款减值测试
1)网点可在信贷系统中,对单笔贷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通过审批成功后,该笔贷款自动默认为单项计提,并保存在系统中,待下一次进行“综合减值计提”交易时,与组合和统一计提的数据一起发送到核心系统;
2)单项减值测试的发起和审批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但实际帐务处理在下一次进行“综合减值计提”交易时,与组合和统一计提的数据一起发送到核心系统进行。
3)审批流程:由客户经理发起,经信用社会计(新增)、信用社副主任、信用社主任审批后返回客户经理进行确认;
4)上月进行单笔减值的贷款本月不进行新的调整或者转为组合减值,保持上月减值设置不变,不参加本月组合减值; 1.6 综合减值计提
1)网点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起综合减值计提申请后,当日必须审批完成并发送到核心系统;
2)审批流程:由信用社客户经理发起,经副主任(财务)、主任、县联社财务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联社副主任(财务)、联社主任、理事长审批,返回客户经理确认后,发起到核心。
3)此处在审批页面中提供试算功能,界面中包含如下要素:
已审批单项减值笔数、总余额、减值总金额
剩余贷款正常类笔数、总金额、总减值比例(默认为0,不能录入)、减值总金额(试算后显示);
剩余贷款关注类笔数、总金额、总减值比例(默认为0,不能录入)、减值总金额(试算后显示);
剩余贷款次级类笔数、总金额、总减值比例(默认为0,不超过100,可录入)、减值总金额(试算后显示);
剩余贷款可疑类笔数、总金额、总减值比例(默认为0,不超过100,可录入)、减值总金额(试算后显示);
剩余贷款损失类笔数、总金额、总减值比例(默认为0,不超过100,可录入)、减值总金额(试算后显示);
注意:正常类、关注类发送时带上是否减值标志。
4)系统在审批完成后,对于选择了支持统一计提模式的联社所在网点,把所有除已经进行“单笔贷款减值测试”外的所有贷款,按比例分解到每笔,并加上统一计提模式标志,和系统中的“单笔贷款减值测试”贷款数据一起打包,发送到核心系统。同时生成唯一通知书号(必需撤销后才能重发),由核心通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交易确认提交后,晚上才能进行帐务处理;
5)系统在审批完成后,对于选择了不支持统一计提模式的联社所在网点,把所有除已经进行“单笔”贷款减值测试”外的所有贷款,按比例分解到每笔,并加上单笔计提模式标志,和系统中的“单笔贷款减值测试”贷款数据一起打包,发送到核心系统。同时生成唯一通知书号(必需撤销后才能重发),由核心通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交易确认提交后,晚上才能进行帐务处理; 1.7 核心业务系统相关
1)统一计提的综合减值准备户为一个机构一个;
2)核心业务系统根据信贷系统发送的对应到每笔贷款的数据,判断标志是否为单笔计提还是统一计提,如果为统一计提,核心需要判断报文中是否减值标志如果需要减值进行转单项减值核算,否则不进行转单项减值核算,但是对于统一计提的贷款不进行单笔减值准备计提,根据报文中的汇总减值金额进行统一计提;如果为单笔计提,核心则同时进行单笔减值损失计提操作;
3)核心业务系统处理完毕后,当日晚间将数据返回到信贷系统。1.8 其它控制
1)系统资产负债表日为每月最后一天;
2)信贷系统提供转移操作,对选择不支持统一计提模式的网点,可对已经是单笔减值的贷款转移到组合减值,而选择“支持统一计提”的不能进行转移。
2、利息调整与实际利率
2.1 流程
信贷系统在贷款发放(开立借据)和贷款展期以及利率调整时增加利息调整模块,包括利息调整的借贷方向、利息调调整的金额、利息调整的原因,发送到核心系统进行记帐操作 2.2 控制条件
1)利息调整由信贷录入,实际利率由核心根据信贷录入利息调整进行计算,得出来的实际利率永远不变;
2)利息调整一旦输入错误且记帐成功后,不能进行调整;
3)利息调整账户不允许进行手工做账,如6301、6302、0802等交易; 4)一个合同下有多个借据的情况时,由客户经理确定在任意一个借据均可做整个合同的利息调整,系统不做相关控制;
5)贷款展期时发送的利息调整为展期时实际利息调整的值。例如贷款发放时利息调整为5万,展期时利息调整计算为1万,则信贷系统只录入1万的利息调整并发送到核心。
6)利息调整在借方,实际利率要小于合同利率;利息调整在贷方,实际利率要大于合同利率
3、按揭贷款
3.1 按揭贷款利率折扣及调整
1)由于工作量大,时间要求过于紧张,本次调整暂时不由系统进行批量调整,由机构采用原方式手工进行;
2)在核心系统中增加贷款利率表,记录历次贷款利率调整情况,用于按揭贷款利率调整;
3)核心在切换上线之前,在旧系统增加交易录入每笔按揭贷款的折扣率,所有按揭贷款的折扣率必须在系统切换前录入完成.4)核心开发按揭贷款利息调整批处理程序,每年根据每个按揭贷款的折扣率进行按揭贷款的利率调整,调整日期在每年的12月29日凌晨进行,前提是所有按揭贷款的收息日在12月29前且已完成当年12月当期的按揭贷款回收;第一次运行定于4月29日进行,对按揭贷款按新基准利率和折扣率重新计算利率。
5)修改信贷系统强制新放按揭约定还款日为每月25日。25、26、27、28日日终自动从关联的存款账户扣收。3.2 按揭贷款日终批量处理
1)为了实现按揭贷款利率系统自动调整和信贷系统按揭贷款应收未收查询功能,规范化按揭贷款管理,修改按揭贷款的回收交易为日终自动进行。
2)按揭贷款回收日终批处理交易需要每天提交,自动回收约定还款日为当日的按揭贷款,原来柜员提交回收交易取消,回收情况在工前准备中以清单形式打印;
3)核心保留单笔按揭贷款的回收交易用来进行自动回收时未回收的情况; 4)关于按揭贷款约定还款日全省统一修改为一天。
5)信贷系统增加“按揭贷款应收未收查询”功能,由于按揭贷款采用系统日终批处理回收的方式,可以实现每天反馈信贷系统。
6)按揭贷款结息和利息确认全部放在按揭贷款的约定还款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和贷款结息日不做按揭贷款相关处理,按揭贷款应收未收处理与老系统保持一致。
4、其它贷款类问题
4.1 结息处理
正常贷款(除按揭贷款外)在结息日结息,已减值贷款在资产负债表日结息(按贷款剩余本金计息,做表外登记); 4.2 按揭贷款减值
“按揭贷款的减值”按规定办法核算,按揭贷款减值后统一按已减值贷款处理;
4.3 信贷通知书核心处理
信贷系统发过来的通知书,柜员必须当天做相应处理完成,在综合业务系统
签退程序中进行检查,增加一个交易专门打印需要处理的通知书信息。如果日终时发现有机构签退后发送过来的通知书,即有通知书未处理的情况,则核心系统自动撤销,第二天系统必须由信贷系统撤销后重发通知书,核心才能再行处理。上线切换后,核心自动删除所有上线前未处理通知书,由信贷系统手工撤销后重发才能处理。
4.4 综合减值计提后,由比例计算的过程中,在信贷系统进行四舍五入操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而最后总金额以各贷款单笔金额相加为准; 4.5 贷款展期处理
信贷系统进行贷款展期审批后,将展期数据发送到核心,柜员在做“贷款展期”交易时核心进行检查对应收息账号的应收利息进行检查,打印出应收利息明细,如果不足额进行提醒并交易失败。4.6涉农科目调整
原来系统中涉农科目调整的科目设置对应到新的科目设置,限制正常只能调整到正常,已减值只能调整到已减值贷款。
4.7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要求表内应收90天后转表外。
①账务处理:红字冲正,具体为 借:应收利息(红字)贷:利息收入(红字)表外;收一笔
②转表外每天日终批处理自动实现,上线时全省统一设置为自动转。③做一个“90天欠息转表外确认”交易,登记该机构是否自动转表外。④日终批处理程序根据选择进行批量转,如果设置为不自动转即不转。⑤正常贷款转已减值贷款时表外欠息不转已减值。
⑥已减值贷款回收:表内欠息->本金->表外(表内欠息和本金包含在已减值贷款户帐户中)
⑦正常贷款回收:本利回收交易(利息->本金)
欠息回收交易(根据时间从早到晚)4.8 贷款转逾期
1)系统自动转逾期(迁移时全部设置为自动转逾期),由日终批处理实现。2)系统转逾期贷款账号不改变,利率为逾期利率,同时自动进行结息处理。3)逾期贷款欠息转表外,利息计表外,在资产负债表日登记表外利息。4)信贷系统检查有逾期贷款不能进行展期和新放贷款。
5)正常贷款在结息日进行结息处理,逾期和已减值贷款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结息处理、利息收入确认。6)已减值贷款没有逾期概念
7)信贷系统中四级分类改为只有正常和逾期两种形态 8)贷款转逾期时,结清利息调整;
4.9关于“贷款发放时利息调整为借方余额时的贷方指定科目”的处理:①账号由操作柜员录入,但要有主管授权,②该指定账号的科目的范围主要包括:
1、存款类科目中具有结算功能的科目(200100活期存款、200301个人结算存款、20050101活期存款、20050201活期存款);
2、其他应付款;
3、现金;
4、存放同业款项;
5、存放系统内款项;
6、其他应收款;
7、清算资金往来。4.10 新发放贷款的收息不允许为异所账户,一个收息账户可以对应多个贷款账户。
4.11 在贷款本利回收交易增加正常回收和抵债回收交易选项,如抵债回收同时建立抵债资产账号和抵债资产登记簿,反馈贷款回收信息给信贷系统表明为抵债回收。
5、注意事项
5.1 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数据过渡并科目调整后,涉农贷款余额、增速、新增额、占比不低于上年;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速、新增额、占比不低于上年。5.2 有问题的贷款处理。
1.多个形态有余额但户名一致的,争取在上线前处理,否则将默认为较差的形态。2.已形成的各类垫款,新系统上线时都不会处理,请将所有垫款清零,可以临时发放贷款,特别是以前因为案件形成的垫款都在保持原有责任人的前提下更换成贷款。有条件的时候予以核销。
3.对于按揭贷款,按揭贷款固定利率的,综合业务系统录入折扣率时录入“-1”,则利率固定不变。以前设置错误的,柜员可在约定还款日还清当期后通过“1715”
交易修改按揭贷款利率改回到原来合同约定的利率(但本期仍按已经调整的利率执行)。同时,综合业务系统应按机构提供折扣率清单打印功能。
因按揭贷款利率调整导致计算应收额错误,多收或少收客户资金的,技术保障处就近选择几个工作日放开“0802”冲正交易对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冲正功能,并通知多收和少收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