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泸州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检察室_镇街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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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检察室(三化)建设
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泸州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
派驻乡镇街检察室(三化)建设试点工作
动员部署会
3月18日上午,泸州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检察室(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院常务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梅英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姚蜀明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院《关于开展派驻乡镇街检察室试点工作》文件精神,宣布了省院将我市江阳区院作为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试点单位的决定,并宣布了泸州市院关于开展派驻乡镇街检察室“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就开展派驻乡镇街检察室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机构名称、机构定位、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工作职责、方式和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规定。
市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姚蜀明对派驻乡镇街检察室(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检察室、站“三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派驻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载体表现,是基层人民群众的要求,是检察工作内在发展的需要。省院将江阳区院作为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试点单位,探索乡镇检察室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这是省院对泸州开展这项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先一步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各县区院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站在政治的高度,加快脚步,及早谋划,抢占先机,紧紧围绕检察室“三化” 建设这一条主线,一举创造出检察室建设的“泸州模式”,形成泸州检察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二要加强重视,切实有效推进检察室、站“三化”建设工作。两级院要高度重视检察室三化建设工作,要尽快搭建班子,配好人员,提供经费,全力做好人力、物力支持。各区县院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启动工作。市院相关业务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确保“三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地点可以考虑在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社会管理的重点和大中型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乡镇或中心乡镇。在硬件建设上,要统一检察室(站)的名称、统一外观设计,内饰布局。在人员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上,要明确检察室(站)的工作职责任务,工作职责应当在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既不超越职责范围随意去延伸职能,又要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为基层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要加快进度,确保检察室“三化”建设取得实效。各县区院回去之后,要及时专题向检察长和党组进行汇报,同时,各县区院要加强向地方党政汇报力度,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有必要的情况下向县区领导、人大、政协作专题报告,要把这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好选址、编制、经费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方案进度开展工作,确保于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检察室的部署任务。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对检察室的工作模式、方法、措施进行提炼,创新服务举措,深化服务内涵,认真总结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并将工作亮点、成效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院,统筹解决。会上,还就检察室及其室内设施的检务公开栏,检察室职责,检务联系图以及办公设备等规格标准等要求,通过多媒体视频系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