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份银企对账单的通知_银企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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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1月份银企对账单的通知
各一级支行,全辖各营业部、二级支行: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2年度年终决算方案》的规定,为加快回收11月份银企对账单,协助做好会计年终决算工作。为此,请各单位务必按下列通知要求:
一、工作内容
在年度决算前,各单位配合会计结算部门对所有企业存款进行核对,包括余额为0的存款账户。根据11月30日企业存款账户余额填发附有回单的对账单,并在12月31日之前收回对账单,如发现银企账务不符,应及时查明纠正。
二、工作要求:
(一)市分行业务支持中心做好与邮政函件部门的沟通,加强银企对账单的投寄和回收工作,提高回收率和降低退回率,落实银企对账工作的统计、验印、通报、考核。
(二)市分行业务支持中心将于12月22日前将11月份对账未成功账户进行合理分配,交开户网点和账户维护部门上门收回对账单,市分行营运管理部将严格落实对账考核工作,各单位所分配的需上门对账客户处理率务必达100%。(直接分配不再走正式流程发文)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11月份银企对账工作,我部根据我行印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门市分行银企对账考核办法(修订)》对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11月份银企对账单回收率进行考核和扣罚。
(四)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或制作一份对账单,双人加盖名章,用于客户到前台办理业务时自行对账或客户经理上门对账。(可结合10月份银企对账通报上门收回对账单)
(五)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内部组织考核工作,组织电话催收,落实未对账客户上门催收工作。业务主管负责网点手工验印和电话催收等处理工作。B级柜员负责执行电话催收和柜台告知等处理工作。
特此通知
市分行营运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