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法学院】装修工人遭遇意外,房主需要担责?_装修工人摔死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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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法学院】装修工人遭遇意外,房主需要担责?
新房装修本就让人头疼了,如果在装修的过程中工人发生了安全事故,业主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赵某购得新房后准备装修,为了省钱,赵某没有请专业的装修公司,而是经由熟人介绍聘请了包工头李某,并与其签订了书面协议,装修内容不包括敲墙工作。李某等人进场后不久,因部分墙体需要拆除,赵某便通过李某认识了敲墙工王某和方某,并和两位敲墙工谈妥了敲墙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钱结算方式。然而,王某敲墙时,不慎从房内坠落身亡。王某的继承人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等人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便是:赵某请王某敲墙,双方之间到底形成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雇佣人接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用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雇佣关系的主要特征有:
1、雇员与雇主之间形成一种人身依附关系,雇员按雇主的指示和要求,为雇主提供各种劳务。
2、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工作条件、场所等,以雇主的名义从事劳动。
3、雇员的劳动义务不能转移,必须亲自履行。
4、雇员劳动所产生的成果一般归雇主所有。
5、雇佣关系中,工资的支付一般有相当稳定的周期(如月、星期等);工资额也一般有相当于该行业比较固定的标准。
承揽关系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关系中,承揽事项应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蕴含一定的技术成分,因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此《合同法》规定承揽事项仅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
承揽关系主要特征有:
1、承揽关系中,定作方与承揽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2、承揽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3、承揽方可以将承揽合同的部分工作交付第三人完成。
4、承揽方按合同完成某项工作,承揽合同的标的为物化的劳动成果,而不是承揽人劳动的本身。
律师分析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遭受伤害,雇主就应给予赔偿,雇主不存在免责事由;除此之外,雇主有时还要承担替代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在承揽关系中,因双方是合同关系而不存在侵权关系,承揽人受伤不属于合同调整范围,不适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害的,首先定作人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其次,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可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归责原则完全不同。这导致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当事人因为不同的身份关系而承担的责任不同;当事人在举证责任等相关责任的承担上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成为了争议焦点。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理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双方已交付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敲墙工作成果为主要义务,并按照工作成果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2.王某自带拆墙工具;3.王某独立完成拆墙工作,业主赵某不对拆墙施工进行控制、监督和指挥。
通过上述真实案例,除了给大家介绍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更是想提醒广大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尽量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并与之签订正规的装饰装修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减少或者避免装修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