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_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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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着力打造“法治工商”

---在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于 云 彩(2012年8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法治工商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执法,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依法行政”这一主线,突出“法治工商”这一目标,在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法治工商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在《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下发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省局成立了由李金冬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要求全系统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治湖南和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各市州工商局和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相继成立了法治工商建设或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和各市县局坚持把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列入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项。株洲市局党组两个月召开一次办案汇报分析会,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各级高度重视,确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有力推动了法治工商建设。

(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和省政府《湖南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作为重大决策的必

经程序。全系统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要求,试行和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举行了多次行政决策听证会。省局举行了《湖南省“十二五”广告规划》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公示办法》两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长沙市局等单位也相继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规范。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启动了新版执法证换发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换发执法证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发证资格审查,认真组织复习参考,完成了全系统17246名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和持证人员信息录入总局网站等工作。

2、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经过全面清理,梳理出工商部门主要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43件,其中法律63件,行政法规120件,地方性法规19件,部门规章115件,政府规章26件。各级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修订依法行政的有关制度,如自治州局在完善原有45项依法行政制度的基础上,新制定《罚没物资处理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保证行政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法定

程序行使权力,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步骤和时限程序化。省局全面梳理和制定了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法,保障了执法程序合法。

4、进一步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各地认真执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参考标准》,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办案机构对照标准认真裁量处罚范围和幅度;案件核审机构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为核审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对行使不当的坚决不予通过核审,做到行政处罚宽严适当,确保公正执法。

5、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经过试行到推行,目前已经全面使用,从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处罚裁量等全面说理,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广泛开展案例查评活动。各地工商机关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案例评选活动,将行政执法案例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析,评选出优秀案例作为示范案例推广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评析并予以警示,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查办质量的提高。

(三)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服务理念和方式进一步转变。全系统认真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切实转

变政府服务理念,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商机关服务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将行政指导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之中,多指导、少处罚,优服务、实帮扶,成为工商机关服务企业、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和一大亮点,2、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工商系统把12315作为第一品牌,着重抓好12315社会服务平台建设,12315四级受理平台建设贯通,实现了12315进商场(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扎实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去年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4.6万个,申诉2.3万件,举报5344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3万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3、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成效明显。通过降低门槛、放宽领域、优化服务等措施促进全民创业。截止去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84.7万户,比上年增长11.8%;注册资本14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企业29.84万户,比上年增长11.7%;个体工商户153.67万户,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专业合作社会 1.19万户,比上年增长60.4%。同时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大力推行网上年检、网上登记、延时服务、“朝九晚五”等便民措施,服务市场主体,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1、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有效建立。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了以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为主要依据,以案件核审制度、案件听证制度、案件复议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检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层级监督方式不断深化、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工商机关法制机构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严格审查标准,对本级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省局受理市州工商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7件,从源头上解决因规范性文件不合法而导致的执法违法问题。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5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三是坚持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内容,执法检查不断制度化、经常化。四是及时处理申诉和投诉案件,妥善处理执法中的遗留问题,去年全系统共受理申诉投诉案件25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五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权责统一,强化执法风险意识,针对各种具体行政行为,查找风险防范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确保上级机关全面掌握下级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情

况,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

3、法制机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去年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18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9950件。一般程序案件报法制机构核审案件19950件,占100%。在已核审的案件中,被变更或者撤销306件,占1.5%。实际举行听证会案件163件,通过听证程序被变更或者撤销8件,占4.9%。实行案件核审和听证制度,法制机构从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依据、处罚裁量等方面全面审查把关,加强对办案机构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1、坚持抓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建立和落实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好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都安排1-2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或讲座培训。省局将这一指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以检查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试试卷等方式进行考核,推动这一工作常态化。常德市局坚持“凡提必考”,把干部学法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必经程序,岳阳、益阳、湘潭等市局坚持把干部学习业务及法规的情况作为干部评先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的提升。

2、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能力的提高。各级工商

机关结合队伍实际,采取组织调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网络培训和答疑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重点突出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全系统广大干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此外,各市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县级局班子成员和工商所正副所长,参加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举办的岗位履职必备基本知识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3、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全系统通过普法宣传“六进”活动,运用现代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的同时,优化了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省局组织全系统积极开展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把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作为创建考核重要指标,去年全系统有28个单位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省局获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全省工商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方式和机制创新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认清新形势,落实新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

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这一总体目标,突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责,坚持执法为民,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部门的履职准则,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努力取得建设法治工商的新成绩。

(一)全面领会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同志作了题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报告,明确提出了201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任务。要求全省工商系统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准确把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给工商部门带来的新考验与新挑战,勇于承担市场监管的重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监管执法作为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这既是新形势下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对工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的新要求。全系统必须全面深刻地领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部门履职的准则,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工商部门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管执法理念,切实解决讲服务就放松监管、抓监管就乱罚款乱作为问题,在监管执法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

(二)围绕正确履职建章立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制度建设要突出履职重点。要紧紧围绕正确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责安排好建章立制项目,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局重点清理和废止了一批不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到目前为止,省局已明确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暂行规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办案职责分工》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分解行政执法职

权的通知》等九个文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市州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正确贯彻实施,深入领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推动监管与执法工作规范化,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要健全立法立规机制。每一项制度的制定,都要搞好调查研究,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制度不能忽视法定权限、法定条件和程序。在制定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时,不要把监管执法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立起来,限制或者约束削弱工商机关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职能。要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公众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机制,引进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形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采取听证、座谈、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切实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各级工商机关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工作。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工商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监管执法是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因此,各级工商部门必须更加注重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从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等多个方面严格规范。

一是以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为抓手,从严规范执法主体。各级工商机关和工商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严格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强化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明确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以完善和落实程序性规定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各级工商机关要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程序执法。要狠抓各项程序性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行政许可程序。要严格立销案制度,完善对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通过严格履行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三是以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扎实做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针对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规范移送的程序、方式、文书等相关事项,认真研究解决移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以罚代刑,切实防范职务风险。

四是以落实《行政强制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去年6月30日通过的《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对实施行政强制的依据以及对象、条件、种类、程序等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要认真贯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参考标准》,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说明裁量的依据和理由,特别是对突破《参考标准》裁量的理由,防止处罚的随意性。同时,要将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落实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工作中。

(四)加强监管执法指导,严格执法监督。

一是上级工商机关要加强业务指导。上级工商机关要积极指导和支持下级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调动

下级机关监管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掌握和了解下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疑难和突出问题。既要从制度层面加以研究解决、增强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又要从执行层面上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帮助下级机关解决执法中的疑点、重点和难点。今后,对于下级机关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问题向上级机关请示时,上级机关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属于实体法律的问题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属于程序法律的问题由法制部门负责。解决过去经常发生的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久拖不复甚至不予回复,基层执法办案无所适从的问题。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日常监督。各级工商机关法制机构要做好案件的核审、听证、申诉投诉案件处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加强执法办案监督检查,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当好参谋、把好关。要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不仅在人员数量配备要达到省局规定的标准,在素质上也要严格要求,确保与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省政府今年首次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纳入了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省局也将加大对这一工作的检查力度,纳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审理决定、监督指导等各环

节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通过调解、和解等实现结案方式的多样化,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要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通过实行重大案件请示报告、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典型案例评析、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等制度和工作方式,指导和监督解决下级工商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普遍问题、疑难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复议案件的审理,促进工商机关正确实施行政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认真搞好“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十大典型案件评选活动,是对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检验。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全系统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务实的态度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工商”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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