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检查发现的常见问题及剖析_word常见问题剖析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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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各类检查发现的常见问题及简要剖析

——联社审计部

按照联社理、监事会及经营层的安排,结合银监分局案防工作会议要求,审计部对近三年检查发现的常见问题尤其是操作层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请条线部门、各位主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进行问题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

一、近三年屡查屡犯的问题

(一)柜面操作方面(13类)

1、未妥善保管印章、钥匙

(1)柜员离柜印章未收捡(放于桌面、放入抽屉但未上锁、放于键盘下等);

(2)将印章交由他人保管、使用(3)营业终了印章未入箱送往金库保管(4)尾箱钥匙未妥善保管、随意放置

2、碰库制度执行不到位(1)未坚持碰库

(2)碰库流于形式或虚假碰库(例)(3)日终未进行交叉碰库(4)碰库登记与实际不符(5)碰库未点重空(6)碰库频次不够

3、交接制度执行不到位(1)未坚持当面交接

(2)未对现金、重空进行全面清点

(3)登记不全,如:未登记现金余额、无交接签字、无交接时间(时点)等

(4)交接不连续

(5)登记的交接时间与交接的尾箱凭证结余清单日期不符

(6)无监交人或登记的监交人不合规,如:将移交人或接交人同时登记为监交人

(7)柜员尾箱现金划转未当面清点

(8)无交接依据(未打印尾箱结余清单等)(9)柜员长时间离柜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营业终了现金、重空未全部入箱送入金库,存放于营业室保险柜(现金主要为硬币或小钞)

5、营业期间成捆现金未放入保险柜保管,库存现金持续超限

6、现金、重空调拨流程不规范(未收到现金、重空实物而先入账、或不及时入账)

7、未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8、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9、柜员离开视线范围未签退

10、柜员操作他人登陆的业务系统

11、柜员办理本人业务

12、授权业务办理不规范

(1)擅自进行本地授权(无报备审批资料及登记)(2)授权未审核操作界面:河西案例(本地授权)、南坝案例(异地授权),办理柜员、授权人员均未认真核对,但南坝案例中办理柜员坚持了碰库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积极协调处理,当日款项追回

(3)授权中心未按要求开通SCOA及身份核查系统

13、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业务操作,违反记账原则办理业务。如:客户存款未填单、出纳在客户未确认存款信息的情况下将现金收入尾箱,后客户不认可存款金额(2013年3月23日,广州路社装修期间在南坝社营业,会计高勇,出纳闫春)。又如:系统内某联社近期发生的客户在营业厅喝农药死亡的事件,也是因为客户不认可存款金额造成的。再如,审计发现东风坪信用社2014年5月20日违反“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先在收款人账户空存办理存入业务,然后才从付款单位下账,中间款箱空库长达约40分钟,存在极大案件隐患。

以上问题,在历年检查中多次发现,在柜面操作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归根结底,是柜员没有认识到执行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长期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制度,从心底觉得有的业务规定和流程复杂、繁琐,不愿更改以往的简易操作方式,比如柜员交接、双人双锁、碰库等。其实,2014年SC6000Z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结合近年出现的案件,从岗位制约、制度制衡出发,省联社对相关业务制度进行了更新,对柜员交接、碰库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省联社关于印发14个制度的通知》(川信联发【2014】203号)中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款项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六条 办理现金业务的营业机构,现金须入柜员款箱内保管,并放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大宗现金应入保险柜或业务库保管。” “第十三条 领用到款箱后,柜员要检查款箱编号与当日系统领用尾箱号是否一致,款箱、锁具及封条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再根据系统打印的前一日营业终了时尾箱现金、凭证结余清单办理交接或碰库。” “第十五条 营业期间,柜员款箱应放置于有效监控范围之内;柜员临时离柜且未出通勤门,应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章及其他应存放物品入柜员款箱上锁保管,钥匙随身携带,但在本人视线范围内的除外;若出通勤门,应由值班柜员或另一前台柜员卡把清点现金大数无误后,按上述程序入箱上锁。” “第十六条 午间前台柜员应对其保管的款箱进行清点核对,及时发现是否存在长短款;午间实行休息的营业网点,在各自清点核对无误后,应双人上双锁,将款箱放入业务库保管,钥匙各自妥善保管,不得移交或交由他人保管。” “第十七条 营业终了,前台柜员要根据系统打印的尾箱现金、凭证结余清单与款箱中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核对并换人复核无误后,双方在现金、凭证结余清单上签字确认,现金、凭证结余清单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 第 4 十八条 日间交接的,应当面办清款箱交接手续,并登记《交接登记簿》(附件2);营业终了,应双人双锁入库(设业务库的营业机构)或交箱(不设业务库的营业机构),钥匙各自妥善保管,不得移交或交由他人保管。” “ 第二十条 柜员因轮班、休假、调离等必须将款箱保管的现金、重要单证、各类印章(除个人名章)办理交接,由营业机构其他人员进行全程监交并登记《交接登记簿》,做到当面交清,手续严密,有据可查。”

(二)业务办理不合规(6类)

部分信用社、部分柜员疏于业务学习,对部分业务流程不熟悉,业务要求不清楚,业务知识缺乏,加之个别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想当然地办理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操作不合规。

1、办理挂失业务不合规(1)挂失资料内容不完整

(2)客户提前在结果栏签字或挂失解挂后结果栏无客户确认签字(存在法律上的风险)

(3)未打印处理结果

(4)专夹保管资料不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挂失申请书第二联)

(5)违规保管客户联

2、抹账业务不合规

(1)柜员办理抹账业务未经有权人签字(2)无客户确认签字(3)未对错误的重空凭证切角作废

(4)错账凭证上未按要求注明“已抹账”,未注明错账原因,抹账重记的未注明新的业务流水等。

抹账业务尤其是存款抹账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不认真审核、谨慎对待,很有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因违规操作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将带来负面影响,引发声誉风险。针对辖内频频出现的存款抹账现象,审计部近期向联社运管部递送了风险提示,提请条线部门、授权中心关注和防范抹账业务隐藏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省联社《SC6000Z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业务操作指南》对抹账(即柜面冲销业务)的范围、适用情况、以及流程、资料提供及审核要点等做了明确,“柜面冲销是柜员在业务发起当天,发现交易有错,在收回原错误凭证及回单联的情况下,经客户同意,有权审批人对错误交易真实性审批后,授权监督的条件下,发起柜面冲销交易。” “

二、资料审核:

(一)原错误凭证客户已签字确认了的,是否经客户同意收回回单联,客户的签字证明与原错误业务凭证签字是否相符;

(二)有权审批人审核柜员冲销前是否收回原错误凭证和回单,收回原错误凭证和回单是否加盖作废章,涉及存单或存折(存折至少破坏磁条)的是否剪掉凭证右下角作废并加盖作废章,在原错误的记账凭证上是否说明冲销原因,无误后,有权审批人签注是否同意冲销意见并签章确认;

(三)有权审批人必须严格审查所有柜台冲销类特殊业务的真实性,确保真实合规后方可签注处理意见并签章确认,对审批的柜台冲销类业务真实性负全责;

(四)客户签字确认办理完毕的正常业务或客户要求取消已办理完毕、尚未签字确认的正常业务,只能采取正常存取款交易处理,不能使用柜台冲销交易。”

3、冻结解冻

(1)部分柜面人员不清楚相关规定,不熟悉操作流程(2)未按相关规定登记《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登记簿》

4、账户管理(10类)

(1)部分柜员缺乏账户管理知识,某些信用社所有与对公账户有关的业务均由一名柜员经办,该柜员不在岗时,即使简单的开销户业务,临柜柜员也不知道何从下手,无法答复客户关于开户资料的咨询

(2)未取得人行开户许可违规办理资金转付。(3)新开户账户资料不全,包括:无双人上门核实影像、无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联网核查记录、加盖印章不全或不规范、资料填写要素不全等;未按规定保管帐户资料(该留未留、该由客户领走而未领走)

(4)新开存款账户首次发生付款业务及售出重要空白凭证时未进行热线验证(5)开销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6)单位账户销户不合规(未及时上报、未将资金转往基本账户等)

(7)印鉴卡管理不规范,部分印鉴卡要素记载不完整(8)未按要求确定对账频率和开展对账工作,对账协议不规范、未坚持双人对账、单位定期账户未按规定纳入对账范围、未按规定对保证金账户实行双线对账、对账回执无对账人员签字、未折角验印、填写要素不全等

(9)未年检 或年检未通过帐户未控制交易

(10)未使用密码支付器的账户未纳入重点账户对账(关于支付密码器100%覆盖,《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版)》第15页说明:银行业机构对只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不出售支付凭证、不办理柜台支付业务的客户可以不要求其购买支付密码器)

5、反洗钱

(1)未及时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2)尽职调查要素不全

(3)未按规定定期召开风险等级评审会

6、大额资金进出管理

(1)未进行登记或登记簿登记要素不齐(2)无分级审批记录

(三)ATM、POS、电子银行及科技风险(5类)

1、ATM管理(10类)

(1)加钞完成未测试即对外营业(2)加钞后未拨乱保险箱密码(3)拨动密码未进行物理遮挡(4)登记的加钞人员与实际不符(5)ATM机长款未及时清理

(6)ATM加钞流程不合规(未进行有效清点复核、加钞人员未做到双人同进同出等)

(7)ATM机加钞间无空调、堆放杂物等(8)ATM密码封存不合规,未注明封存日期等(9)变换复核员与管理员时未对密码与钥匙进行交接,无交接记录

(10)ATM钥匙保管不合规(带出营业室、未密封、未平行交接等)

2、POS管理(7类)

(1)pos资料收集不完整,未收集有日期的商户回访人员与商户的合影照片,无负责人征信报告

(2)未按规定的频次对特约商户进行回访及培训,未按月对低效商户进行清理

(3)未建立《特约商户领用POS机具登记簿》《POS设备故障维护登记簿》(4)未对特约商户进行交易测试(5)无风险监测表

(6)特惠商户优惠折扣率审批表、特惠商户信息管理表填写不规范

(7)未对助农取款代理点进行巡检工作

3、电子银行

(1)存在操作人员设置不合理或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的现象,导致混岗操作、1人操作

(2)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不规范(协议签订、要素填写、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核查等)

(3)开立企业网银,未联网核查经办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代理业务不合规

(1)代理业务批量失败后未重新加密上传,直接转对方存款账户

(2)无代理协议

(3)无交接签字,无代理经办人身份证件(4)代理业务资金科目余额长期未清理

5、UK及密码

(1)UK未妥善保管,随意放置,或交予他人使用(2)使用密码登陆的柜员,输入密码未进行物理遮挡,未定期修改密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内管系统、OA系统等)

(四)安防案防方面

1、主任履职不到位

(1)未按规定频次查库(包括尾箱、ATM)

(省联社十四个制度之《业务库管理办法》明确 营业机构库由“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设有该岗位的网点)分别每周验箱查库一次” ;《款箱管理暂行规定》:自助银行设备钞箱日常检查由设备管理网点(部门)负责人或值班柜员比照营业机构库检查组织实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后必须在《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日志》进行记录)

(2)查库不全面(未清点重空、未清点全部现金、未清点全部尾箱)

(3)查库不实,查库登记簿记录的查库人与实际不符(4)未按规定调阅视频监控或调阅频次不够(5)大额取款主任未签字审批

(6)对各级检查发现问题重视不够,未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2、员工安全意识不强(1)下班未检查并关闭电源(2)营业期间不关闭防尾随门(3)外来人员进出营业室未登记(4)未主动要求检查人员出示相关证件(5)营业终了未进行夜间设防

(6)值班人员对110报警器设防、撤防操作不熟悉,同时未设立单独防区(银监局检查)

3、监控问题(联社正在统一整改)

4、部分社线路凌乱、老化,存在消防隐患

(五)信贷管理(20类)

从操作层面来看,信贷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查”制度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经办人员的责任心有待加强。

1、贷前调查不实,如:有不良记录而调查报告阐述无不良、未认真核实用途,用途虚假或不合规,导致风险增大、借款人提供证明虚假、未认真收集资料,第一还款来源不充分、2、贷款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如: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年检、贷款审批会议资料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相关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3、未按制度规定发放贷款(客户经营合同无效、违规,超额度放贷、借款人或担保人超龄、借款期限确定不合规、合同签订不合规、贷款支付方式不合规或资料不完整)

4、贷款展期不合规(无借款人或配偶签字、配偶未到场、期限不合规、未签订展期协议,、超权限、未落实审批条件、未查询借款人、抵押人的征信报告,未核实抵押物情况,未重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等)

5、发放多头贷款、一户多贷

6、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不合规,向城镇居民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7、向有重大不良记录的人发放贷款

8、划整为零,超单户额度发放贷款

9、以产权不明晰资产抵押贷款

10、贷后管理弄虚作假(修改催收时间等)

11、对到期、欠息贷款未及时进行催收,丧失诉讼时效

12、贷后管理不到位(挪用、未按频次检查、未按规定收集相关资料

13、未按规定核销贷款(有偿还能力、不符合条件、转贷后再次核销)

14、未按户统一授信,向多个家庭成员发放信用贷款

15、大额抵押贷款资料不完整:一是合同未加盖齐缝章;二是合同空白处未加盖空白章;三是未收集自主支付材料清单;四是无支付审核登记簿。

16、征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未按规定对借款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补录及归并客户号,导致部分借款人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不全面或无记录

17、重组贷款不合规(一是对利息进行了重组;二是欠息未经审批,未进行书面确认和落实好还息计划、有效担保)

18、办理借新还旧贷款未严格执行面签制度

1319、未经联社同意办理收本挂息

20、贷款保证金未冻结,未纳入专户管理

二、屡查屡犯的原因分析

(一)联社各业务部门管理力度不够。一是业务条线部门对基层操作人员的培训辅导不到位;二是业务条线部门没有结合业务实际及时研究对策,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比如库限问题,若某社长期出现持续超库,业务条线应分析是基层社主观造成,还是库现核定不合理的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三是联社各部门检查结果运用的时效性有待加强,过于滞后的通报其警示教育作用有所减弱;四是对屡查屡犯问题的责任人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二)主任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主任没有充分认识到基本制度执行的重要性,没有进行大胆的管理,默认员工对制度执行的抵触,导致基本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形成屡查屡犯的问题。比如,始终不能坚持碰库制度、交接制度、款箱交叉上锁制度,既与柜员怕麻烦不愿执行有关系,也与个别主任不能坚持原则、没有坚持按制度管理有一定的关联,而同类制度在其他信用社却能有效执行。二是存在员工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在员工行为排查中,碍于面子,流于形式,对员工的异常行为视而不见,致使部分重要岗位人员“带病上岗”,存在严重道德风险隐患,致使一些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发现与暴露,比如:若某个柜员长期固定使用某一个现金尾箱,则存在挪用自身尾箱现金的风险;又如,客户经理通过个人账户过渡客户贷款资金等。三是没有认识到自身履职的重要性,不能带头执行各类制度,忽视风险隐患排查。比如:查库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按要求进行监控调阅、未对大额资金进行有效审批、忽略对客户经理执行三查制度的督促检查等。四是忽略员工教育,对员工的业务学习督促不够,组织不力,对联社下发的各类文件、转发的案情通报等没有落实文件要求,没有及时组织学习,压力传导不够,未达到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加强风险防控的目的。五是对后续整改督促不力,个别主任对各类通报提出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更别说对照他社的问题来自查和防范本社的问题。如:个别机构对各级检查存在的问题“一查了之”,检查组查了就走了,至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既未组织本机构员工讨论、研究、剖析问题根源并落实整改,也未向联社相关部门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通报下发后无任何反响和措施,但只要涉及到经济处罚等就推卸责任说检查事实不符或有什么特殊情况等,更有甚者称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问题。

(三)合规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是问题产生的内在根源,是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部分机构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认为只要不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在操作当时看来没有不良后果,对操作上的违规行为持无所谓的态度;重复的业务操作使柜面操作人员责任心下降,风险防范意识淡化;长期与同事、客户接触,碍于情面,觉得不好意思太较真,久而久之出现以信任代替制度,以习惯代替规章、以感情代替法则的现象,岗位制约严重失效。比如:将UK、登陆他人业务系统办理业务、输入密码不进行物理遮挡、本地授权人员不审核业务界面等。

(四)缺乏工作责任心。什么是责任心?责任就是对别人和自己负责,责任心就是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部分员工工作不在状态,没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去想如何更好地完成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不钻研业务,对工作抱应付态度,以简单地完成表面工作为目标,敷衍了事,置规章制度于不顾,甚至触碰“红线”。如:授权不审核业务界面、各类登记簿登记要素不完整、信贷管理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记录及收集的资料漏洞百出,贷后检查记录千篇1律,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甚至损失等。

(五)员工自觉学习意识不强。联社各条线部门按实际需求虽然对员工持续进行了培训,但是,业务发展日新月异,新产品、新知识层出不穷,加之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制度极多,不是简单的集中培训可以解决的。部分员工满足于简单的业务培训,不能自觉扩大自身知识面,不去深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操作的规范性不能得到保障。尤其是现行业务系统,使用交易码进行操作,很多员工没有业务理论基础,对业务不知其所以然,只会处理简单重复的日常业务,遇到稍复杂的业务就不能独立处理,甚至个别一线员工连基本的会计记账规则都不懂。比如:冻结扣划等特殊业务、对公账户管理、办理业务出现逆程序操作等。作为一线临柜人员,至少要熟悉省联社下发的14个制度、SC6000Z业务操作指南、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熟记五十个严禁,在业务办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六)后续整改工作不到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对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不找出形成问题的根源,对违规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罚了之;对各类通报的学习不够,没有举一反三,没有做到入耳、入心、入脑,没有深刻吸取他人违规的教训,导致一些同类问题在各社此消彼长,甚至在同一机构、同一员工身上前查后犯。

三、整治屡查屡犯的措施

(一)开展整治屡查屡犯问题专项活动。从2016年4月至12月,集中开展治理屡查屡犯问题专项活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业务领域,重点解决操作层面上的屡查屡犯问题,杜绝因主观意识导致的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对 17 再次集中出现屡查屡犯问题的机构,加大问责处理力度,从业务条线至机构、责任人层层问责。

(二)以点带面促整改。对屡查屡犯的问题,业务部门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究问题根源,努力查找整个业务条线制度和管理层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究竟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如果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要对全辖网点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层面漏洞,避免同质同类问题屡查屡有,反复暴露;如果是操作层面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加大处罚力度,决不搞下不为例。

(三)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各机构要做好各类会议传达和案防通报学习,注重警示教育,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开展以岗位应知应会、业务操作、岗位规范和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学习培训;三是加强员工行为监督管理,将道德风险纳入重要的风险管理范畴,密切关注“九种人”,对有不良行为的人员实施动态监督,坚决调离关键和要害岗位。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提高后续整改质量。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作用,联动配合,强化检查。各业务条线要针对本条线的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对检查范围、频次、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进行全面的规范,做到有检查、有通报、有纠改、有处罚。对违规违纪行为该罚款的坚决落实经济处罚制度,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制约人、检查人和管理责任。层层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将整改进度和质量与绩效挂钩,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建立问题销账制度,对长时间未上报整改结果的,要及时进行督导,努力解决屡查屡有、屡纠不改、屡禁不止的难题。

二O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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