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公务员考试热点申论(整理)_申论热点城市管理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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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新形势下,由于观念滞后、体制缺位、机制不健全、法规落后,城市管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让城市管理实现法制化、科学化、数字化,是城市管理工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大课题和迫切任务。

一、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城市管理观念和理念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也正是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因其城市管理起点低,水平不高,尤其是管理观念滞后,管理理念不新,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在面对众多复杂问题时力不从心,甚至束手无策。一方面表现为对城市管理内涵理解狭隘,认为城市管理就是一般意义的基础设施、环卫、路灯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是维护城市规划、建设功能不异化的手段。另一方面表现为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城市急剧扩张中,人们愈来愈重视科学的规划、科学的建设,重视建设的速度,强调建设的效率,对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以人为本的思想没有全面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没有得到彰显,文明执法也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城管工作及城管工作者在市民心中的形象。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

对于城市管理,国家尚未立法,全国也没有统一模式,目前由各个城市党委政府承担城市管理职能。正因如此,各地城管体制“五花八门”,没有科学的体制。多头管理,无人管理,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现象普遍。简要分析,全国城管体制大体可分四类:一类是以厦门、德阳等城市为代表的建管合一模式;二类是以广州、乐山等城市为代表的设立城管执法局的模式;三类是以深圳、成都为代表的城管执法局、城管局、城管办三合一;四类就是以绍兴、绵阳为代表,结合自身城市实际而摸索出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管模式。事实上,没有哪一种模式能够在全国通用,普遍适应全国大中城市管理需要。原因其实很简单,城市管理是综合管理而非行业管理,他需要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方方面面的主动性,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城管领域中,多个部门的工作最优化大于单个部门的工作最优化,因此,无论是综合执法还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关键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尤其是在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城管必须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思维,创造性地工作,探索中国城管特色之路,根据城市自身实际,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应该说,今天的特色就是明天的主流。绵阳的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现行的体制和机制就没有问题。客观地说,也有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的地方:其一,公安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仅为一个大队建制,各巡警大队只设片区城管中队,其他巡警参与城管名不正言不顺。其二,未全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各园区城管机构不健全,无专业执法队伍,城管水平低下。(三)城市管理法制建设滞后

根据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原则,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就形成完善的体系而言,仍有一定距离。目前仅10多年前的《国务院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城管的法律支撑,尤其是我们四川省法律法规已严重滞后于现实管理的需要(其他省市早已修订),城市管理经常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境地,城市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被严重削弱。这种现象在地级城市特别突出,因为绝大部分涉及城管的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地级城市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而地级城市自身无立法权,导致工作被动。例如,在城市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立面管理上,对沿街建筑产权主体没有限定性自行维护修缮的责任规定,更没有相关处罚条款;在城市牛皮癣治理方面,罚款对身无分文的外来人员无法实施,公安部门对制“癣”者只教育而不再实施治安处罚,导致对制“癣”者的处理存在明显漏洞,缺乏足够的威慑性和惩戒性;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方面也无有效约束机制,责任制落实难以到位等等。(四)困难群体就业安置矛盾突出

伴随社会各项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老龄化现象的出现,一些城镇困难群体或者年龄偏大,或者无技能,或者文化偏低,或者体弱多病,或者缺少自主创业的项目与资金,他们不具备生产就业竞争能力。由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甚至处于探索阶段,这些困难群体往往通过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来获取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生计,而这些行为又违反城市管理规定。从城市管理角度讲,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城管必须按照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群众路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必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但疏的难度很大。因为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既要以人为本,又要严格执法,城市管理不可避免地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而且尤其容易与困难群体对立,社会舆论会自觉不自觉同情弱者,城管在具体管理中工作被动。(五)市民素质有待提高

以人为本必须建立在市民素质普遍较高的基础上。但是,尽管我们通过10多年的创建和强化城市管理,仍然有不少市民缺乏主人翁意识,爱护城市意识不强,参与城市建设管理不主动不积极。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务工农民涌入城市,致使外来人员社会化、本土化,部分人的许多不良习惯难以一时改变,乱穿马路、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时有发生。不仅无法将外来人员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这些人反而以困难群体的角色成为城市管理尖锐的对立面。

二、主要对策

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不可能通过召开几次会议,开展几次突击整治,就能彻底解决。而需要通过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体制和机制,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市民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适应新时期构建和谐城管的需要。(一)创新城市管理理念

理念决定城市管理的方向,理念至关重要。在城市管理理念创新上,一是要强化城市管理调控职能,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制定和实施正确的发展目标。要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思维转变。城市管理不能一味管人、管事、管物,而是要更加重视城市管理在改善人的生存、人的发展之环境的中心作用。人改变环境,环境反作用于人,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二是要强化城市管理的协调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城市和谐管理。要从效率至上向服务至上的思维转变,要全面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城市管理不是形象工程,而是服务广大市民,是为了市民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强化城市管理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向纵深发展。要从人治转向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必然途径。总之,城市管理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从变革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入手,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管理格局,切实推进城市管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经验型向制度型,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由被动适应型向主动前瞻型,由严管重罚型向教育疏导型转变,构建亲民城管、和谐城管。(二)完善体制和机制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规划、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共秩序等内容,有些内容是交叉的。只有理顺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对城市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要继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特别要充分发挥城管委的宏观决策作用,进一步明确涉及城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把由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卫生、交通等数十个城管相关部门负责的基本卫生、基本秩序管理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城管执法队伍负责的违规违法查处工作这三个城市管理基本环节有机连接起来,也即是将单一的城管执法转向把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执法有机统一起来,构建科学的城管机制,实现费省效宏的目的。二是强化基层城管。要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特别是对整个城市要实施统一管理,调动区级城管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区、社区的作用,夯实基层城市管理。三是抓长效机制。针对城市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突击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长抓不懈,形成制度。(三)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制建设

要以建设法治城市为指导,从目前以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转向以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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