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_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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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长金管发〔 2010)12 号
关于印发《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现搏《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操作规程》 印发给你们,请
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1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履约还货承诺书附件2 :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流程图
附件3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领证申请确认表附件4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提前还货申请审批表附件5 :住房公积金货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 二C 一。年六月十八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行为,统一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货款风险,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 长沙住房公积金负款管理办法》 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时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货款种类和条件、申请资料、信息查询、货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抵押物设定与评估、负款程序、货款偿还、货后管理、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第四条本操作规程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信货业务处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铁路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承办,受委托货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协办。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
一、期房按揭货款;
二、现房货款;
三、建造自住住房货款;
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货款;
五、二手房货款;
六、商业住房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负款。
第六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 年签订1 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 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 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信用良好,收人稳定,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三、未超过国家规
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内(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住房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采用本套住房设定抵押的,须在商业住房货款结清后7 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迭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货款: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尚未结清的:
二、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货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货款尚未结清的;
三、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40 平方米(含)再购(建)住房的;
四、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
五、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下同)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一)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二)当前货款存在渝期或担保人代还;
(三)货记卡当前存在途期;
(四)单笔货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 期(含6 期)记录;
(五)单笔货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 期(含24 期)记录。
六、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七、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第三章申请资料
第八条基本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时,借款申请人需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一份《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 审批书》),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借款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 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含未婚证明)及复印件3 份;
三、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份。其中,月工资收入超过5000 元的,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工资单。第九条购(建)房资料。很据不同货款种类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 份):
一、期房按揭货款。购买已与管理中心和担保公司签订《 住房公积金按揭货款合作协议》 楼盘的商品住房,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发票(税务部门监制收据卜
二、现房货款。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发票、办证相关票据)及《 房屋价值议定书》(由担保公司提供,下同卜
三、建造自住住房货款。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费用支付凭证、建房30 %自筹资金凭证,要求建造住房主体封顶。用另外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 房屋所有权证》 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及(房屋价值议定书》。
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货款。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最监合部门的《 危房鉴定书》、《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 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大修扩建房屋费用支付凭证。
五、二手房货款(借款申请人以担保公司垫付剩余房款方式先取得房屋产权后,再申请货款归还担保公司的卜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原件,首付款凭
证和卖方(原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以及货款发放前担保公司先为借款申请人垫付剩余房款凭证。担保公司协同买卖双方办理权证过户相关手续。
六、商业住房负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
(一)转货房产设定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货款条件的,经货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货款提前还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货回执、办理转货的《房屋所有权证》 以及《 房屋价值议定书》。
(二)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货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货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另用于设定抵押的《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
七、异地货款。
(一)提供异地市级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货款情况证明以及异地市级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二)按照货款种类提供相应购(建)房资料。
(三)已签订异地货款合作协议城市包括常德、益阳、湘西、邵阳、娄底、永州、郴州等七个地(州)市。
第十条按揭货款项目审查。
(一)管理部对按揭货款项目实地考察,从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货款合作风险评估。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提供《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和公司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二)审查项目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作出是否准予货款合作的决定。对不符合货款合作条件的,管理部应当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与合作楼盘(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三)建立按揭货款合作楼盘台账。管理部每月按时向信息中心报送新增按揭货款楼盘相关信息,并由信息中心汇总后建立按揭货款合作楼盘数据库。
第四章信息查询
第十一条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一、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跨管理部申请负款的,货款地和缴存地均须查询(含期房己备案登记信息卜
二、家庭已转让注销的房屋产权原则上不纳入计算家庭已有产权面积,但房屋产权转让注销超过两次(含)以上或转让住房为别墅、多层联体别墅的.须纳入家庭已有产权面积计算。
三、因离异情形致使房屋产权权属发生转移,且不归属现借款申请人的,此房屋产权面积不纳人已有产权面积计算,但该房屋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负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须纳人借款申请人已有产权面积计算。第+二条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一、借款申请人须在《 审批书》 上签定”同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声明”,授权管理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货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台账(附件5)依规查询,逐笔登记,并对异议处理情况予以记载。
三、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存在单笔货款(含信用卡,下同)累计逾期3 期以上或连续逾期2 期(含2 期)以上负面信息的须向管理部出具由相应金融机构提供的《 非恶意拖欠证明》,并签署《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履约还货承诺书》(附件1)。
四、利用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借款申请人家庭已利用货款购房情况,确认本次借款行为属第几次购房货款。
第五章贷款额度
第+三条最高货款额度。
一、长沙市内五区最高货款额度为40 万元;
二、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四县(市)为3。万元;
三、铁路分中心所辖职工在长沙市区工作居住的为40 万元,其他市州参照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货款额度执行。第十四条可货额度。
借款申请人的可货额度,在最高货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和购建房等两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对比,取最低值。
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货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 关于做好20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的通知》(长金管发(201。), O 号)文件规定的,可货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测算。夫妻双方都己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货款额度之和测算。可货款额度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2(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额度确定二,、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
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 %;
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
5、达到上述规定tk 例,且月缴存额不低于320 元。
(三)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可员额度即为最高货款额度。
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货额度。
(一)购买住房货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 %,但首次购买140 平米以下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为80 %;
(二)已利用货款(包括商业住房货款、住房公积金货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货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60 %;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70 %,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
(四)货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所购房产抵押的,可以为8。%);
(五)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
(六)商业住房负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货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货款所剩本金余额。第十五条货款额。
根据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不同情形进行测算,货款额不超过可货额度的规定比例。
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中有多笔货款存在多笔负面信息的,不进行累加.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多笔货款中取单笔负面信息(逾期纪录)的最大值作为审核依据。
一、负面信息未有或存在下列情形的,负款额按可货款额度全额审核:
1、单笔货款存在累计邀期5 期(含5 期)以下记录;2、准货记卡存在透支90 天以下未还记录;
3、货记卡存在近12 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3 期以下记录;
4、货记卡、准货记卡和借记卡因金融机构服务、设备及其它非主观原因存在卡(年)费盆期记录、且现已结清。
二、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货款额不超过可货额度的90 % o,、单笔货款存在连续逾期2 期(含2 期)以下记录;2、单笔货款存在累计逾期6 期以上12 期以下记录;3、准货记卡存在透支90 天以上180 天以下未还记录;4、货记卡存在近,2 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3 期以上5 期(含5 期)以下记录。
三、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货款额不超过可货额度的80 % o,、单笔货款存在连续通期3 期(含3 期)以上5 期(含5 期)以下; 2、累计逾期12 期(含,2 期)以上17 期(含,7 期)以下情形的;3、准货记卡存在透支180 天以上未还记录;
4、货记卡存在近,2 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 期(含6 期)记录;
四、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货款额不超过可货额度的70 % o1、单笔货款累计逾期,8 期(含18 期)以上24 期以下;2、近两年内存在货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第十六条月偿还货款本息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 %。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货款的,同时纳入月偿还货款本息额测算。
第六章期限和利率
第十七条货款期限按以下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货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二、货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 年;
三、货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货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延长5 年。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5 周岁,女性职工55 周岁,女性干部60 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65 周岁);
四、货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五、用另外房屋设定抵押的,该抵押房屋(已在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以竣工时间为起点计算不超过2。年。
第十八条货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货款期限在5 年以下(含5 年)的,年利率为3.33 % , 5 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87 %。现行利率如遇调整,则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七章抵押物的设定与评估
第十九条货款抵押物的设定。
一、原则上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
二、购买未与管理中心签订《 住房公积金按揭货款合作协议》 的期房货款、拆迁安置房货款和建造自住住房货款不能办理抵押的,可以用其它房产作抵押(不属于拆迁范围内房屋卜
三、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卜第二十条借款申请人以共有产权作抵押的,须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并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以共有产权房屋申请货款时,最高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 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领取《 房屋所有权证》 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第二+一条抵押物资产的评估。
一、已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 的现房评估,按房地产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为评估基准价,评估价格应考虑房屋的新旧程度、结构、所处楼层及地段环境等因案并参老周围市场价格进行综合评估。
二、以所购期房为抵押物的,以备案合同的合同价为评估参考价。购房合同中价格过高,超过房地产市场价值的,管理中心或担保公司可以对所购住房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确认房屋价值或抵押价值。
第八章贷款程序
第二+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货款初审员初审,货款复审员审核、货款审批员(管理中心授权人)审批(办理程序见附件2 万 第二十三条货款初审。货款初审员负责三级审批程序的第一级初审工作。
一、货前咨询、受理货款申请,指导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业务,重点核查、校验以下申货内容二
(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为是否真实合法,申货时效、期限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核实首期付款是否达到全部价款规定的额度,核定货款额度及年限;
(四)个人信用信息情况;
(五)是否具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六)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权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件。
二、期房货款要核实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是否签定《 住房公积金按揭货款合作协议》。
三、货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编号、电脑录人和全程客户服务、资料交接、放款开票、档案移交以及各阶段货款事项衔接等工作(有条件的可专设电脑录人岗位负责货款资料录人,但工作时限包含在初审时限内卜协助担保公司做好现房调查评估、签订合同等工作。
四、对不符合申货条件的货款资料和重大客户申货资料,退回客户、说明原因,并予以登记;对符合申货条件的,出具货款申请受理单,提出初审意见,并特货款相关资料报货款复审员审核。